工總倡議提高勞工保費分攤比
高教工會嗆:資本家趁火打劫!

2016/08/18
苦勞網特約記者

總統府年金改革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上,工業總會代表何語表示「勞保保費勞工分攤比例應拉高到五成」,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於今天(8/18)對此發動抗議,表示降低資方分攤比例將造成勞動政策繼續朝資方傾斜。高教工會的年改會代表劉侑學表示,勞工團體同意在不變動勞資分攤比的前提下,以調整費率的方式,確保勞保基金收益與永續發展。 

高教工會於第九次年改會前召開記者會,訴求要資方勿逃避勞動成本,調降勞保保費的資方分攤比例。(照片提供:高教工會)

費率與分攤比的概念差別

台灣勞工老年退休金共分為兩層,一是勞保之下「普通事故保險」的老年年金,第二層則是勞工退休金,兩層的加總即為勞工老年所能領得的退休金。該次會議上所討論的,即是第一層的老年年金。 

勞保目前將全台所有保險人的納保薪資級距分為二十級,第一級為20,008元,最後一級為45,800元。現行的勞保保費費率則為10%,意思就是說,每個人月領薪資所歸屬級距的10%,就是應該繳納的勞保保費。 

除了「費率」的概念之外,勞保保費為了實際反映受雇員工與雇主之間的責任,還另外有「分攤比」的概念,對於一般受雇員工而言,受雇員工、雇主與政府之間的分攤比例為二比七比一。 

總而言之,「費率」與「分攤比」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指薪資所得與勞保保費之間的比例關係,也就是「一個勞工總共要出的保費多少」;後者則是指勞保保費對於勞/資/政三方之間的保費負擔比例關係,也就是「勞工自付額、企業勞動成本與國家責任之間的份量差異」。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指出,何語委員所謂的「勞工分攤比拉高到五成」,事實上就是讓勞工分攤比由過去的兩成一口氣成長為2.5倍,並讓雇主分攤比減少了三成。 

陳柏謙表示,過去20年來,台灣勞工陷入長期的薪資停滯,加班、變形工時、責任制等等惡質制度讓過勞的現象普遍發生,勞動法令違反情事已經層出不窮,雇主還想進一步逃避應負的法定勞動成本與責任,轉嫁到勞工身上,並不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 

根據主計總處調查,台灣GDP從1990年迄今,受雇者的受雇薪資總額佔的比例下滑了百分之七,但企業獲利盈餘佔其中的比例卻上升了百分之五,也就是說,企業資本的盈利並未真實地反映到提供僱傭勞動的勞工身上,台灣經濟發展的果實從未被公平正當地分配。對此,陳柏謙痛批,在這樣虛偽的「涓滴效應」之下,資方還想提高勞方的分攤比例,根本是資本家在「趁火打劫」。 

高教工會代表:分攤比不動,費率可討論

1995年2月,《勞工保險條例》修正,將過去勞方與資方以二比八方式共同分攤的勞保保費,加入政府共同分攤。對於資方而言,過去這「八」份的負擔分了「一」份給政府,當然划算;再者,這「一」份政府的負擔實際上也是由稅收而來,但台灣稅收又對資本家高度有利,部分收益破百億的企業,實質稅率甚至低於月收入4到10萬的家庭。繞了一圈回來,政府分攤受雇者的勞保保費,只不過是各從勞資雙方不平等地收稅,再重新分配而已。 

根據高教工會統計,因為該年度開始的「一」份轉移給了政府支出,從1995到2015年的二十年中,企業已累計少分攤了2,800億元的勞動成本。從主計總處的GDP統計中,顯示了資本家和勞動者獲取的價值之間的消長關係,正是資本家剝奪勞動者剩餘價值的證據。 

劉侑學根據勞保精算報告說明,勞保基金將在2018年收支逆轉,更將在2027年用罄破產,如果想要迴避這個趨勢,除非提高基金收益,否則別無他法。 對於基金收益的問題,根據剛剛提到的「費率」和「分攤比」的概念,如果真的要解決基金收益過低,真正要調整的數字應該是「費率」。

何語主張「調高勞工分攤比」的意思是,在調整費率的同時,因為分攤比例的緣故,勞資雙方費用的成長速度不一致,當費率調高百分之一時,勞工就要額外負擔百分之0.2的勞保費用,但對雇主而言則必須多負擔百分之0.7的勞動成本,對資方而言是「不公平」的調整。 

但必須注意的是,對於瀕臨破產危機的勞保而言,也就多了這百分之一的收益挹注,當一千萬名勞工都多繳交百分之0.2,雇主也多額外繳交百分之0.7的時候,就能夠挹注勞保基金,延後勞保基金的用罄年度。而單純調整分擔比例,特別是將資方負擔轉移給勞方,則沒有辦法解決這樣的問題。 

劉侑學表示,勞方同意在不增加勞工分攤比的前提下,在年改會中對勞保費率合理調整進行討論,也就是在強調「分攤比不動」的大前提。 

此外,勞保收益的虧損,也包含了雇主逃避應負的勞保成本所造成的結果。劉侑學強調,目前勞保平均投保薪資約為2.9萬元,但受薪階級平均薪資為3.8萬元,在受雇薪資與投保薪資間有著1萬元的落差,也就代表雇主逃避了1萬元的勞保成本,少報勞動的實際薪資。

高薪低報造成的結果在短期的企業經營觀點來看,的確是降低了企業營業的成本,提升利益;但是在長期的受雇員工立場來說,高薪低報會連動到勞保保險給付的數額,甚至也可能影響未來老年給付的金額。劉侑學認為這些現象都造成了勞保基金的虧損,檢察機關應主動查緝並起訴「應保而未保」、「高薪低報」的企業。 

資方的「降低成本」 勞方的「生活壓力」

當何語的思考一如2016年工總白皮書所提到的,集中在「如何降低台灣企業的法定勞動成本」時,基層勞工、青年勞工的「生活壓力」並不在他考慮的範圍內。

代表青年勞動者的淡江大學公共行政系學生謝毅弘表示,多數的私立大學學生會在學期間打工,多半投入餐飲業或服務業,他自己也曾在餐飲業打工,但卻遭遇惡劣勞動條件和高強度的勞務內容。

後來為了節省校外打工造成的額外成本,有意找尋校內工作,就在校內負責老師研究計劃案的行政業務,但卻遭遇到沒有勞保的處境。他認為,私校的學生已經要為了生計和高學費打工,畢業後還得背學貸,是來自社會的「多重擠壓」。

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召集人、陽明大學醫學系學生蘇子軒則說,目前大學生離開校園後的起薪約2.7萬元,已經倒退到2000年以前的水準;但是台灣大多數城市的平均消費都在2萬元左右,台北市更是到達了2.7萬元,已經打平了起薪,再加上大學畢業後立刻得面對的學貸問題,他認為在這樣的狀況下,「青年勞動者要有儲蓄,根本是奢望」。對於何語在年改會上的發言,蘇子軒表示這是公然違反勞動法令保護勞工的立意,根本是「口出狂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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