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修法 立院激辯一天
砍假案送出委員會 增特休仍沒影

2016/11/17
苦勞網記者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11/17)進行《勞基法》修正案的逐條審查,「砍七天假」的行政院版本經表決後送出委員會,交付朝野協商。由於總統蔡英文日前曾指示檢討特休制度以彌補勞工喪失的七天假,關於特休假條文的審查也備受矚目,但勞動部今日並未提出任何特休版本,朝野立委也未能就特休假達成共識,最後同樣送交朝野協商。

衛環委員會審查《勞基法》修正案,勞動部長郭芳煜休息時間與召委陳瑩討論。(攝影:王顥中)

第36條及第37條引發激辯

會議剛開始,民進黨團立院總召柯建銘就上台表示,「發言時間大家可以談,但今天一定要出委員會」。結果確如柯建銘所願,行政院版本的《勞基法》修正案第36條「一例一休」、以及第37條「砍七天假」,皆經委員會表決通過,送朝野協商。

在審查行政院版第36條「一例一休」時,國民黨立委和時代力量立委都提到勞動部創設的「休息日」,沒有強制性,並不能真正達到放假的效果,質疑為何不改為「兩例假」?勞動部長郭芳煜表示,改成「兩例」是「很危險地往下降」,因例假只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才可出勤,這會讓一些想加班的人沒辦法加班;但「一例一休」比較彈性,他堅持修法必須慢慢來、「軟著陸」。

由於在野黨和勞動部雙方各自堅持「兩例」和「一例一休」,沒有交集,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提出「一例一假」的折衷版本,其中的「假」是休假日,他認為休假日既不像例假那麼難以調整,又具有雙倍工資和補休的法律效力,希望可以解決僵局。但最後並未討論出結果,保留各版本送朝野協商。

在審查行政院版第37條「砍七天假」時,在野黨立委全部表態反對刪除七天國定假,強調國定假日不得少於19天。國民黨立委李彥秀除了提出七天假攸關勞工的勞動權益,也指出既有的19天國定假日都有深層的歷史文化意義,有的比制定憲法之前更早出現,她主張提高國定假日的位階,直接規定在《勞基法》的母法中,而非《勞基法施行細則》,避免政黨輪替後被隨意刪修。郭芳煜回應,勞動部也有共識要修母法,回歸到內政部規範,但仍重申為了「全國作息一致」必須刪除七天假。

然而,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質疑,現在應放假之紀念日依循的是內政部的行政命令,位階比《勞基法》更低,是「法律位階錯亂」,建議先不要審第37條,等內政部修訂《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後,再一起審議。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也表示,國定假日一致化,不是只能透過砍七天假的方式,貿然修改這條會影響很多勞工的權益,他呼籲在場立委不要這麼快表決,應該在委員會中繼續討論。

不過,在柯建銘的強勢遊說下,最後仍由國民黨團提案記名表決行政院版本,並以七位贊成(吳玉琴、陳曼麗、劉建國、鍾孔炤、吳焜裕、黃秀芳、林靜儀)、四位反對(蔣萬安、陳宜民、王育敏、洪慈庸)、三位不在場(林淑芬、楊曜、李彥秀)表決通過,交付朝野協商。

第38條喬不攏 增加特休仍是空話

審查第38條特休假條文時,林淑芬特別強調台灣特休假的法定日數,已有三十二年沒有增加過,並重申特休假勞工常常「看得到吃不到」,若要用特休來補七天假,一定要確保能夠落實。她提出的特休版本包括以下原則:勞工優先指定、雇主不得拒絕;若當年度沒有休完,可累積到隔年下一季;若因雇主責任導致特休沒有休完,則可折算成雙倍薪資等等。國民黨和時代力量立委也都提出類似版本,都有優先讓資淺員工放特休假,以及增加特休假等特點。

在第37條「砍七天假」送交朝野協商後,在野黨立委皆表示希望能在增加特休假方面達成共識。然而,由於勞動部未提出特休版本,郭芳煜也不願表態是否會增加特休,而遭到在場立委強烈質疑。黃國昌質問,在總統蔡英文表示要檢討特休後,勞動部到底有沒有和行政院討論?郭芳煜明白地說,除了勞動部內部外,沒有和院長和總統討論過,「可能黨團有討論過」,而在立委質問他支持哪個黨的版本時,郭芳煜也不願正面回答,引起在野黨立委強烈不滿,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提案要求勞動部提出特休版本,並在衛環委員會擇期審理第38條,審查再度陷入僵局。

柯建銘此時再度上台,一再表示特休假有八個修法版本,要在今天達成共識有一定程度的困難,並強調「行政院沒有提版本還是可以審」,反對在野黨立委以此拖延審查,最終第38條仍交付朝野協商。從早上九點至晚間十點十分,衛環委員會經歷一整天的唇槍舌戰後,民進黨召委陳瑩終於宣布審查完竣。

今日主導委員會審查的主角: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攝影:王顥中)

下午勞團和絕食工人在立院外抗議柯建銘放話要在今天將砍假案送出委員會,焚燒「民主進步之靈位」,高呼「民主已死」。(攝影:張智琦)

建議標籤: 
事件分類: 
責任主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