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
日期/時間:2016年11月26日(星期六)上午9:30~10:00
地點:工會辦公室(蘇澳鎮華山路117號)
l 感謝各方人士的支持與協助
過去幾年來,進行社會倡議時國內的NGO團體夥伴們的支持協助。
募集冬衣時,全國各地的民眾、學校師生們、民間團體、個人,以及各公部門等的熱心參與。
l 工會大事記
全台首例以外籍漁工為主體的工會,是由一群境內聘僱的漁工所組成,工會成立將近四年來,透過個案協處發掘出存在多年的問題,而這些都是已有法律明文規定,但未落實的部分。例如:
1.仲介代發薪資---漁工的薪水都是雇主交由仲介所發放,而仲介先將利潤及其他巧立 的名目款項扣除後,發給漁工時只剩下幾千元台幣。
2.膳宿費問題---雇主並未提供陸上住宿空間,漁工每天的吃、喝、拉、撒、睡都在船上,並且要負擔看管船隻的責任,卻要支付3,500~5,000元的住宿費。餐費的部分,雖然勞動部已有函釋,勞動契約中未載明價金者,則表示雇主應免費提供,但並未落實執行。
3.加班費問題---過去多年來,因海上作業時,工作與休息時間無法界定,而未確實給付加班費的問題,大多以分紅取而代之。
4.七天休假一天---漁工們幾乎是7-11全年無休,沒有出港時也必須進行整補作業,甚至必須要到雇主家打掃、刷油漆、魚市場賣魚、清理魚,到罐頭工廠幫忙,甚至宗教活動時也可看到一群穆斯林或天主教信仰的漁工們負責抬神轎。
5.扣留證件問題---漁工們的護照、居留證、船員證等都扣留在雇主或仲介處,有些仲介甚至規定,若要”借出”證件,必須繳付押金1,000元台幣。
以上種種問題確屬法律所明文規定,卻遲遲無法落實保障的問題。而工會為了爭取會員既有的法律權益,卻造成勞資雙方的對立狀況,乃非工會成立之目的,為此感到非常遺憾。
另外,工會也接獲了許多境外聘僱漁工案件,他們未受國內的勞動法律保障,甚至連最基本人權都無法確保,更遑論加入工會團結權的保障。
為此,我們祈願~~
未來一年,能夠借助各方力量,推動所有海上勞動者的法律及基本人權的保障,努力消彌勞資雙方的歧見與對立狀況,促成勞、資、政三方對話機制,打造勞資和諧、友善職場,進而獲得國際保障人權的美名,共同創造三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