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要求先釐清六輕汙染排放「環評量」是否涉嫌違法超量?
停止六輕儲槽汙染排放「環評量」變更
六輕60多個廠的汙染排放「環評量」已超過環評結論2倍多

「社運公佈欄」是一個開放的平台,內容不代表苦勞網立場。任何社運議題相關行動/記者會/活動/講座採訪通知與新聞稿發佈,歡迎寄至 coolloud@gmail.com
2016/12/05

環保署今日審查「六輕四期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儲槽儲存物質調整)」案,預定進行8個儲槽儲存物質汙染排放「環評量」變更,環團要求停止審查,先釐清六輕汙染排放「環評量」是否已涉嫌違法超過環評結論。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表示,本會統計100年六輕申報60多個工廠的加總污染排放「環評核定量」,已超過環評結論,如表一,已涉嫌違法。根據六輕環評結論,六輕污染排放環評量,TSP(懸浮微粒)、Sox(硫氧化物)、NOx(氮氧化物)、VOC(有機揮發物) 等,每年分別不得超過3340,21286,19622,4302噸/年;但是,經由六輕100年申報給雲林縣環保局的資料,六輕共六十多個廠,污染排放環評量,TSP(懸浮微粒)、Sox(硫氧化物)、NOx(氮氧化物)、VOC(有機揮發物) 等,每年加總環評核定量卻分別高達7576.78,43068,43103及15490噸/年,已超過六輕環評結論的環評總量2~3.6倍,要求環保署先釐清為何六輕60多個工廠,加總的環評核定量這樣高,已涉嫌違法,不先釐清,絕不能通過任何變更,也要求應降低環評量。

 

表一、六輕60多個廠的環評總量已超過六輕環評結論 (資料來源,六輕100年申報資料)

 

TSP(噸/年)

SOx(噸/年)

NOx(噸/年)

VOC(噸/年)

六輕環評結論: 污染排放(環評量)

3340

21286

19622

4302

六輕60多個廠,加總污染排放環評量

7576.78

43068.04

43103.19

15490

         超量倍數

2.23

2 

2.2

3.6 

 

      要健康婆婆媽媽團彰化團團長顏淑女表示,六輕的環評資料混亂,依照「六輕四期擴建計畫化學、石油及石油製品等各式儲槽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定稿本),本次變更的8個儲槽的VOC量,八個儲槽102年的VOC的許可量及申報量分別如表二所列,其中T303,T304,T001及T105等四個儲槽的申報量遠低於許可量及環評量;而本次變更後環評量大於申報量,環團不同意,絕不能高於申報量;另外,為何,T204,T205,T302,T101的環評量都是””,卻有許可量(0.0040.0020.0130.005噸/年)及申報量(00.0010.0050.001噸/年),六輕的資料真是亂七八糟,要求釐清雲林縣環保局是否涉嫌違法發放六輕許可證,要求調查是否涉嫌違法。

 

           表二、本次變更,八個儲槽的環評量、許可量及申報量,

 

六輕四期第7次環差環評量

 

「六輕四期擴建計畫化學、石油及石油製品等各式儲槽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定稿本)  104年5月

本次變更環評量

 

環評量 噸/年

許可量 噸/年

申報量 噸/年

環評量 噸/年

T303

0.193

 

0.013

0.002

<0.0193

T304

0.0096

 

0.014

0.001

<0.0096

T001

0.0858

 

0.015

0.014

<0.0394

T105

0.2225

 

0.175

0.039

<0.078

T204

0

 

0.004

0

0

T205

0

 

0.002

0.001

0

T302

0

 

0.013

0.005

0

T101

0

 

0.005

0.001

0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粘麗玉主任表示,六輕60多個工廠的加總污染排放環評量,TSP(懸浮微粒)、Sox(硫氧化物)、NOx(氮氧化物)、VOC(有機揮發物) 等環評量,遠大於六輕環評結論所限制的環評量,約大2~3.6倍,要求依法先降低各工廠的環評量及許可量,不可高於環評結論的限制量,本次變更對照表應暫停,應先釐清六輕各廠的環評量、許可量及申報量。

建議標籤: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