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承諾「教學助理勞僱化」今改口 遭批滿口謊言

2016/12/23
苦勞網記者

去年(2015)六月教育部推出「學習型助理」政策以來爭議不斷,工會和學生團體多次陳情抗議大學資方濫用「學習型助理」名義,規避《勞基法》中應給予學生勞動者的勞動保障,結果在學生勞團的施壓下,教育部官員終於在今年九月承諾「教學助理應視同為勞僱型」,但連月來教育部仍無實際作為。今日(12/23)數個學生勞團再赴教育部要求將教學助理認定為「勞僱型」,不料教育部竟改口不認承諾,遭批出爾反爾、滿口謊言。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長李彥儀曾承諾教學助理應「以勞僱型為主」。(攝影:張智琦)

「假學習、真勞僱」亂象叢生

教育部實施大學兼任助理「學習型」和「勞僱型」分流制度後,各大學普遍發生「假學習、真勞僱」的亂象。今年七月,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發起137所大專院校學習型助理政策的檢舉,經勞動部初步判定共有34所學校以「學習型」規避校方和學生實際存在的勞僱關係,涉嫌違反《勞基法》,顯示大學兼任助理遭違法剝削的情況十分嚴重。

高教工會代表蘇子軒指出,在137所大專院校中,目前有78所學校的教學助理仍被列為「學習型」,但他認為教學助理的工作就是協助老師授課教學及實驗,扮演提升教學品質、接受老師指揮監督的角色,明顯符合勞僱關係的「從屬性」認定,屬於勞僱關係,但直到現在,超過半數的學校都不願承認教學助理為勞僱型,導致教學助理沒有勞動保障,遇到職災也得不到勞保給付。

台大和政大的學生團體也分別說明各校如何濫用學習型助理的情況。台大學生工會秘書長曾稚驊表示,台大的勞僱型助理現有2,349人,但實際上數字應該更多,卻因教育部未嚴格定義「學習型」,讓許多系所透過「學習計畫書」和「開課程」等方式假造學習事實來聘用學習型助理,他呼籲教育部應承認助教的勞僱關係,否則就是開放大學各系所假造和卸責的空間。

政大勞動權益促進會成員呂冠輝也表示,政大透過轉嫁保費的方式,將勞僱型助理保費扣在薪水當中,導致勞僱型助理薪水反而比學習型更低,結果大多數學生被迫選擇無勞動保障的學習型助理,上學期400名政大助教中僅有2名勞僱型助理,而在上學期學團發起檢舉行動後,有10名「學習型」教學助理被勞動部認定有勞僱關係,但學校也沒有任何作為,還稱會沿用既有的分流政策。

教部改口:教學助理勞僱化是「研議方向之一」

今天來到教育部前的各學生勞團不滿地表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長李彥儀在9月20日的大學兼任助理會議上,承諾教學助理應「以勞僱型為主」,原以為教育部終於讓步,但三個月來教育部卻仍以「不干預大學自治」為由,持續放任各大學校方違法剝削教學助理。他們呼籲教育部立刻將920決議付諸實行,發公文要求各大學認定教學助理為勞僱型。

對此,教育部高教司科長吳志偉出面接受陳情時表示,920不是決策會議,只是徵詢意見的座談會,已將學生訴求納入研議。在場學生追問教育部「是否完全不承認李彥儀的親口承諾?」吳志偉則回應,教學助理勞僱化是「研議方向之一」,有朝這個方向規劃,但因未有共識還要做問卷調查。

在場學生痛批教育部毫無誠信、說謊跳票,強調教學助理有無勞僱關係不是教育部做做問卷調查就可斷定,應該讓勞動部來判定,教育部只是想藉此繼續規避教學助理具有勞僱關係而已。蘇子軒抨擊科長接受陳情卻不願重申教學助理就是勞僱型,不承認學習型助理的政策錯誤,呼籲各校學習型助理持續檢舉,抵制教育部以學習關係為由剝削學生勞工。

在場學生和教育部高教司科長吳志偉對質辯論。(攝影:張智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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