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公約審查登場 四年前結論未履行
反迫遷團體批蔡政府作秀

2017/01/16
苦勞網記者
苦勞網特約記者

四年一度的「兩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今日(1/16)在台北舉行,十位國際人權專家來台審查台灣人權保障及落實狀況,除政府官員出席外,數十個民間團體也共同與會,從今天開始將連續召開為期五天的會議。上午會議開始前,反迫遷團體先在場外抗議,指四年前國際人權專家已針對居住權提出五條結論性意見,但蔡英文政府上台後「沒半條達成」,呼籲蔡政府勿在專家面前作秀「假清高」,盡快落實兩公約保障的居住權。

兩公約審查會議今登場,反迫遷團體在場外抗議。(攝影:張智琦)

反迫遷團體:蔡政府只在意國際專家不在乎人民

今年是台灣第二次舉辦兩公約國際審查會議。2009年,前總統馬英九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成為國內法。兩公約施行法規定政府應建立國家報告審查機制,確保其遵循相關人權義務。2013年,馬政府邀請國際人權專家來台進行首次兩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會後專家做成81點結論性意見與建議,要求台灣政府檢討改進。

反迫遷團體指出,四年前專家的結論性意見中,第47點至51點都是針對台灣政府在「居住權」方面的缺失,然而無論是國民黨政府或新上任的民進黨政府,這五點都沒有任何改善。

反台南鐵路東移自救會會長陳致曉表示,當年的結論性意見中,專家相當關切機場捷運A7徵收土地及迫遷問題,但是時至今日,政府都沒有統計A7造成多少居民被迫遷,也沒有檢討徵收制度對人民居住權的剝奪。陳致曉指出,目前徵收制度假借公益和經濟之名進行開發,實際上是通過交通建設炒作土地的案例比比皆是,包括南鐵、航空城、國一甲等等,都是炒作周遭土地,迫遷當地居民的顯例。

反迫遷連線執行委員黃慧瑜也指出,四年前的結論性意見中,專家已經指出《都市更新條例》是許多居民遭強制驅離的原因,也不符合公平補償或國際人權標準,建議行政機關重新審查。然而,政府至今都未對《都更條例》進行有效的修法,強拆條款沒有被拿掉,聽證程序徒具形式,對於被視為圖利建商的「容積獎勵」政策,也沒有進行公益性和必要性的檢討。她痛批,蔡政府日前提出的國家人權報告,還強調符合兩公約的國際標準,直言這種「說一套做一套」的做法十分可笑。

此外,人權專家在四年前的結論性意見中,也建議台灣政府與民間團體合作,掌握確切遊民人數,提供基本生活援助。但當代漂泊協會成員郭盈靖也表示,政府四年來都未確實統計,更放任地方機關驅趕遊民,而由於政府的遊民輔導政策採取「屬地主義」的戶籍制,「戶籍在屏東的就要回屏東尋求協助」,這讓遊民應得的健康、住房保障都受到限制。

今日副總統陳建仁也出席會議開幕式,致詞時表示將全力以赴落實人權,「期許台灣成為亞洲最具指標人權國家」。反迫遷團體諷刺,蔡政府對於被迫遷的人民向來是不理不回應,但是當國際人權專家來台審查,又急著要亮相致詞,根本是作秀;他們也在場外演出砸碎蔡英文競選小豬的行動劇,象徵蔡政府背棄人民的希望,要求蔡政府盡快落實兩公約保障的居住權。

蔡英文競選小豬與被迫遷居民的陳情書。(攝影:張智琦)

原住民權和同婚也成審查會議焦點

本日會議除了場外有反迫遷團體抗議,批評政府未落實上輪會議中涉及「居住權」的結論性意見外;在場內,民間團體的發言則包含「反迫遷」、「原住民基本權」與「同性婚姻」等當前熱議的人權議題。在同一套「國際人權」的框架下,政府與民間團體,以及民間團體之間多方角力,各抒己見,留待國際人權專家解決矛盾。

總統蔡英文上台後,曾主動向原住民「道歉」,並成立了「原住民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原運團體曾為爭取該委員會的完整調查權利而走上凱道,並獲得蔡英文出面承諾。

但今日的委員會上,包含原住民青年陣線等四個原運團體,共同批評日前蔡英文道歉聲明中的八點承諾至今仍未落實。例如原轉會和《原基法》推動會的代表性與獨立性不足,被批評為「未尊重原住民主體性」;而狩獵權和環境權等基本人權,雖然看似在獵人王光祿的判決與《電業法》的2025年廢核承諾中乍現曙光,但仍有不少原住民獵人因保育等理由被迫進入司法體系,民進黨政府亦未對蘭嶼核廢料的遷出提出時程規劃,都遭到原運團體指摘。

原民陣呼籲,蔡英文政府應回歸國際人權法的框架,以原住民族為主體,確定法律的內容;此外,任何與原住民相關的大型會議,都應該尊重各族群與部落的主體性,並須包含「資訊揭露」與「有效參與」兩大原則。

致力於推動同性婚姻的立委尤美女,今日也詳盡地說明了過去二十年來同婚議程的動力與當前進度。尤美女表示,2013年由國際專家做出的結論性建議中,就曾提到台灣《民法》對「多元婚家的法律認可不足」,應儘速修正。她描述從1985年開始,同婚議題就在台灣的司法體系中叩關,並步步推進;在去年(2016)十月發生的畢安生事件,引發同志團體憤怒,也使得同婚議題獲得社會的廣泛關注;但因為反同婚團體大量散佈不實資訊,造成社會無法理性溝通,甚至對壘。

尤美女認為,同婚法案是一個「人權的法案」,希望儘早通過。但對於「透過教育來認識同性戀」,是否也是「另一個人權」,家長團體則有不同的意見。全國家長會長聯盟代表指出,目前的性別平等教育提出「性別光譜」、「異性戀霸權」等內容,已經限制了家長的「子女教育選擇權」,違反了《國際人權宣言》、《公政公約》與台灣《教育基本法》的規定。

家長團體要求,在學校實行性平教育以前,應該要獲得家長同意,由家長簽署同意書後才可進行;此外,家長團體也批評性平教育委員會、教科書審定委員會、教師評審委員會等決策機構的家長代表人數不足,不但無法提案,更無法篩除有害教育內容與不適任教師。

對此,同志諮詢熱線反駁,家長團體僅是選擇適合他們所用的條文,捍衛自己的論述。熱線指出,同樣被國內法化的《兒童權利公約》,確認了兒童應有自由發展的權利;此外,去年十二月聯合國發布的第20號一般性意見書亦指出,LGBT青少年應有不受歧視與霸凌的權利,強調性別平等教育的重要性。

兩公約審查會議現場。(攝影:張智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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