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勞基法第37, 39條與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元旦、元旦隔日、過年年假(除夕到初三)、二二八紀念日、青年節 、婦幼節 、清明節、勞動節日、端午節、中秋節、教師節、雙十節、光復節、蔣公誕辰、國父誕辰、行憲紀念日」共19天,都是勞工(含打工族)的法定休假日(不同於公務員、教師僅有10天國定假日),依法當天打工族上班老闆要給2倍薪資,月薪工作者上班老闆該月要多加發1天薪水。日前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官員也證實了此點。
例如9月底有兩天勞工國定假日,9/25是中秋節,9/28是教師節,依法如果原本時薪是95元,在這兩天打工的話時薪應為190元。假如是領月薪的,在國定假日多上1天班,那個月就該領(30+1天)的薪水。
然而,這樣的法律規定究竟有無落實呢?
九五聯盟期望透過此份網路問卷,調查打工現場是否有依法給這樣的2倍工資?我們將在保留個人資訊的情況下,將問卷分析結果公開,向企業與官方要求,落實勞工國定假日19天!國定假日工作2倍工資!
為了協助廣大的勞工和打工族爭取權益,懇請您耐心填寫這份簡單的網路問卷,大約只約要 3 分鐘左右,將能協助整體勞工與打工族。我們也歡迎您轉載轉寄給您的朋友。
國定假日,你打工有拿到2倍薪資嗎?
問卷網址:http://myurl.com.tw/mpqa






我在85度c加盟店打工
只有除夕跟初一有兩倍薪資
打個工要犧牲新年假期
初二初三累得像條狗卻沒給兩倍薪資
9/25是中秋節,9/28是教師節,依法如果原本時薪是95元,在這兩天打工的話時薪應為190元。
但是去年中秋節只有拿到一小時145的時薪,而教師節一樣95元
今年元旦一樣95
至於過年除夕到初三 店長是先有說是雙倍
但是我還不知道他說的雙倍是145還是190
因為颱風天上班也說雙倍
但是只有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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