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年06月20日 (星期二)
時間:上午10點
地點:宜蘭縣議會簡報室
產值上千億的台灣遠洋船隊,年年以小搏大,創造世界前三大的海上奇蹟,卻可能因外籍漁工的不當勞動條件,面臨國際市場制裁危機。2015年的境外受聘僱印尼籍漁工Supriyanto受虐致死案,引發國際關注與媒體報導。歐盟於2016對台灣發出黃牌(IUU)警告,美國國務院近年持續將台灣外籍漁工認定為人口販運受害者,建議台灣當局應「積極調查並起訴涉嫌在遠洋漁船上虐待或販運漁工的台灣船公司或台灣籍漁船。」隨著全球漁業轉型、永續漁業以及消費者意識興起,唯有終結海上奴工,提升外籍漁工勞動權益,才是台灣漁業成功升級的王道與契機。2017年遠洋漁業三法上路,當局展現轉型決心,然而近日發生兩起案例,卻依然暴露外籍漁工嚴重的人身安全與醫療權益問題:
案例一
海上暴力又一樁
繼前年發生境外受聘僱印尼籍漁工Supriyanto受虐致死案件後,今(2017)年5月初,菲律賓籍的漁工M先生在工作中無故遭雇主攻擊,並險遭雇主和船長及另一名台籍漁工聯手推入海中,幸好他奮力掙扎才得脫險,上岸後立即打1955專線向主管機關宜蘭縣勞工處申訴。而且M先生被迫簽約、長工時、低薪資,又遭苛扣薪資與暴力對待,為典型之人口販運案件。
主管機關未依法行政,勞工權益屢遭踐踏
主管機關本應站在保護勞工的立場,秉公執法。然而本案主管機關不僅未在第一時間依據「人口販運防制法」處理個案,也未依「加強外勞人身侵害案件業務聯繫與處理原則」進行通報、安置、解約、安排轉換雇主等事宜,拖延至案件發生後近一個半月後才召開協調會,造成受害勞工身心持續承受極大壓力。此外主管機關竟然將外勞向1955申訴內容交由與本案不相干之第三人,並且在協調會上任此第三人在檢舉人與被檢舉人面前大聲宣讀申訴內容。宜蘭縣勞工處顯有行政上之處理瑕疵。
案例二
拋棄型勞工:罹癌隱病情,用完就遣返
印尼籍漁工W先生於去(2016)年四月開始陸續流鼻血,只有在早期發現時就醫,以至於症狀持續惡化。近日W身體更加不適就醫,才知已發展為鼻咽癌第四期。仲介竟然反而擅自取消院方為W安排之檢查,還將W帶去辦理離境驗證,準備將他遣返回國。本案漁工在台工作約有8年,期間為雇主與台灣漁業貢獻不少,且每月繳交高額健保費。當他需要合法使用健保提供的醫療服務時,仲介卻剝奪他的就醫權利,火速安排遣返,簡直將人視為用完即丟的可拋式人力,不只侵犯醫療人權,更損台灣國格。
我們的主要訴求:
落實法律規範,強化外籍漁工人身安全保護。
檢視漁工勞動契約,要求雇主履行契約,負擔起對勞工之照顧責任。
建立外籍勞工就醫管道,提供友善就醫環境(如:雙語就醫手冊)。
記者會流程:
吳紹文---主持人
李麗華---本案與人口販運防制與歐盟IUU(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
汪英達、菲律賓漁工---個案狀況及處遇經過說明
梁莉芳 ---個案狀況及處遇經過說明
薛呈懿議員 ---對公部門的期許
黃玲娜處長---行政部門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