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天冒險上班 勞團籲「防災假」盡速立法

2017/06/28
苦勞網記者

颱風季節將至,但仍有許多勞工放不到颱風假,需冒著強勁風雨出勤。台灣專櫃暨銷售人員產業工會等勞團今日(6/28)來到勞動部抗議,直指現行颱風天停班規定僅適用公務員,包含百貨公司專櫃人員、大賣場銷售人員等行業勞工都被迫在颱風天冒生命危險出勤,呼籲勞動部盡速將「防災假」入法,保障廣大勞工的安全。

勞團高呼「風大雨大讓我放假」、「颱風來襲勞工休息」,右側是出面回應的勞動部科長茆昔文。(攝影:張智琦)

颱風天各行業出勤 意外職災頻傳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理事長周于萱表示,現行颱風假是由人事行政總處公布,但只適用公務員,勞工遇颱風時依據的法規,僅有《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其中雖載明勞工因天災而未能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宜不扣發工資」,但因勞雇關係不對等,對雇主實際上並無約束力,許多行業勞工,包括百貨公司櫃姐、媒體人員、大賣場員工、醫護人員因無法和資方對等談判,往往被迫冒生命危險在風雨中出勤。

據專櫃暨銷售人員產業工會調查,過去兩年颱風侵台期間,每次均有高達七成的櫃哥和櫃姐被要求出勤,去年(2016)尼伯特颱風來襲,遠東旗下的SOGO和大遠百更要求95%以上的櫃哥櫃姐出勤。資深櫃姐董仲珍表示,百貨專櫃人員颱風天上班與否,都是依樓管的單方面通知,即使上班時風雨很大,許多交通工具停駛,仍需自己想辦法到公司。她提到,去年某個颱風來襲,風雨大到必須自己叫計程車和家人接送回家,對於颱風天仍要出勤感到「非常辛苦和委屈」。

勞工在颱風天冒險上班,也導致職災意外頻傳,例如2015年蘇迪勒颱風襲台,台北新光三越一名櫃姐下班時遭掉落樹幹砸中頭部,顱內出血而住進加護病房;2008年薔蜜颱風侵襲時,台中一名在全家便利商店工作的19歲青年,在凌晨下班騎車返家途中,也遭強風吹落的電纜線勾勒頸部身亡。周于萱批評,服務業老闆為了賺錢,不惜以員工的安全和性命為代價,而勞動部一直拖延不願將「防災假」立法,從去年9月前勞動部長郭芳煜說要研議,到現在仍沒影子,質疑「氣象局已經預估今年有三到五個颱風,勞工要如何防災?」

現行法規形同具文 勞團要求「防災假」立法

除了專櫃人員,擔任護理師的北市聯醫企業工會總幹事張喬瑜也表示,醫護人員沒有颱風假的假別,颱風天仍必須出勤,且資方常用「請假病人會出狀況」,將照顧病人的道德壓力施加在醫護人員身上,卻不願負起指揮調度人力的管理責任。她還說,醫護人員颱風天若不出勤,醫院表面上不扣薪,但會扣時數,「欠醫院八小時,下個月上班得補回來」。

家樂福工會理事長籃世華也表示,家樂福資方為了業績成長,颱風來襲時不管風雨多大,都要求員工出勤,雖然《天然災害給付要點》說「宜不扣發工資」,但家樂福規定不出勤就不計薪,資方根本未遵守法規。他認為颱風天讓想賺錢的公司發了颱風財,各行各業員工卻被迫出勤,十分不公平,呼籲勞動部加速立法保障勞工。

針對勞團抗議,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科長茆昔文出面回應時表示,關於「防災假」修法,因涉及各行業性質、民生服務不同,仍需蒐集意見和開會研商,若資方違法要求勞工出勤可向勞動局申訴,目前立院也有立委提案將防災假納入《勞基法》,他們尊重立委的提案。

然而周于萱駁斥,現行法規對資方毫無強制力,冗長的申訴程序也只能爭回勞工一點點的權益,現在已逼近颱風季節,勞動部不應只是被動旁觀立委提案,而應主動支持修法,規定勞工因天災停止上班,雇主不得扣發薪資,災害期間出勤之勞工,雇主也應給付雙倍工資,才能有效保障勞工權益。

抗議勞工將連署支持颱風假立法的傳單貼在勞動部的柱子,目前網上已有超過600人連署。(攝影:張智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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