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日前知名英國樂團「電台司令」(Radiohead)於以色列特拉維夫舉辦公演,遭到質疑。當抵制以色列運動組織向他們表示訴求,呼籲加入抵制行列時,主唱湯姆・約克(Thom York)則以比中指回應。此一事件讓以巴議題再度成為媒體焦點。詳情請見苦勞報導《以色列軍事佔領巴勒斯坦50年 Radiohead拒響應文化抵制運動惹議》。
本文於2017年刊登於《雅克賓》(Jacobin)雜誌5月號。作者 Ilan Pappe 為以色列籍歷史學者。他檢視過往以色列強佔領土,剝奪國內巴勒斯坦公民權利等政策,抨擊以色列根本不能算是民主國家。其觀點反映以色列內部少數支持巴勒斯坦的知識份子立場,頗具參考價值。
在許多以色列人與他們世上眾多的支持者眼中,甚至是對那些批評以色列部分政策的人而言:以色列直到今日都是個宜人的民主國家,期望與周邊國家和平共處,並平等對待所有的本國公民。
批評以色列的人多半假設,作為民主國家的以色列若曾出錯,那都是因為1967年的六日戰爭。在這個觀點下,透過來自以色列佔領區的不義之財、讓彌賽亞教派介入以色列政治,戰爭腐化了這個誠實又勤勞的社會,並將以色列轉變為在新領土上實行佔領和壓迫的政治實體。
「民主的以色列在1967年犯了大錯,但如今仍舊是個民主國家」,某些巴勒斯坦人與支持巴勒斯坦的學者仍宣傳這樣的迷思。但是,這項說法根本沒有任何歷史證據支持。
1967年前的以色列不是民主國家
1967年前,以色列絕對稱不上民主國家。正如我們在前面章節看到的,這個國家有四分之一的公民,被迫臣服在英國臨時託管措施的嚴厲軍事統治之下,並因此否定了巴勒斯坦人任何的基本人權與公民權。
佔領區的以色列軍事將領是此地居民的絕對統治者:他們可以針對這些居民實施特別法,摧毀居民的房屋和生計,只要他們喜歡,也可以在任何時候將居民送入大牢。只有在五零年代晚期,猶太人強力反對這些差別待遇,並最終減輕了以色列對巴勒斯坦公民的壓迫。
對於1967年戰前居住在以色列地區,以及戰後居住在約旦河西岸與加薩走廊的巴勒斯坦人而言,以色列政權准許以色列國防軍用最低限度的軍力進行統治,甚至是摧毀居民們的家當。無助的巴勒斯坦居民們在軍方決定摧毀他們的房屋,或是在檢查點拘留他們數小時,或是未經審判將他們關押時,他們也沒辦法做什麼。
從1948年迄今,有好幾群不同的巴勒斯坦人經歷過這些待遇。
在以色列束縛下受苦的第一個族群,是那些居住在以色列國土內的少數巴勒斯坦人。以色列建國後的前兩年,他們被趕入貧民區,例如居住在迦密山邊(Carmel mountain)的海法市(Haifa)的巴勒斯坦社群;其中也有一部分被趕出他們居住的城鎮長達數十年,例如采法特(Safad)的巴勒斯坦人。在亞實突市(Isdud)的案例中,所有的居民都被驅離至加薩走廊。
在城市郊外,狀況更加嚴峻。不同的基布茲公社運動(Kibbutz movements),覬覦著巴勒斯坦村莊肥沃的土地。參與這項行動的基布茲公社也包含了偏向社會主義,聲稱支持兩國方案的猶太少年看守者(Hashomer Ha-Zair)。
在1948以阿戰爭被遺忘的許久之後,加比賽亞(Ghabsiyyeh)、伊奎特(Iqrit)、貝倫(Birim)、貴達(Qaidta)、查頓(Zaytun),以及許多其他小村莊的居民,被騙離他們的家園為期兩個禮拜,軍隊宣稱必須徵用他們的土地進行演習。但當居民們回家以後,卻發現村莊不是被夷為平地,就是被拱手讓人。
加西姆大屠殺(Kafr Qasim massacre)更證明了以色列是個軍事恐怖主義的國家。1956年十月,在「西奈行動」(Sinai operation)的前夕,以色列軍隊殺害了49位巴勒斯坦人。官方聲稱這些民眾違反了宵禁,在夜間仍持續工作而未回家。當然,這絕非以色列進行屠殺的真正理由。
稍後的證據顯示,以色列曾經慎重地考慮,要將加西姆所在的阿拉河谷(Wadi Ara)與三角地帶(Triangle)定居的阿拉伯人通通驅除。阿拉河谷連接了東邊的阿富拉(Afula)與地中海岸旁的哈代拉(Hadera);三角地帶則是耶路撒冷東方的腹地。這兩處都是約旦在1949年與以色列簽署的停戰協議中,被割讓給以色列的區域。
正如我們所見,以色列希望開疆闢土,但不歡迎伴隨而來的巴勒斯坦人。也因此在每次擴張領土之後,以色列總是在新佔領的區域內,以各種方式限制巴勒斯坦人的人口。
黑痣行動(Operation “Hafarfert”)是以色列與阿拉伯世界開始新的戰爭後,試圖驅離巴勒斯坦人的一系列提案。今日有許多學者認為,1956年的大屠殺是為了證明居住在特定區域中的人們,可以被立即驅離的嘗試。
在兩名國會議員的努力之下,加西姆大屠殺的行兇者被公開審判。這兩位議員分別是來自以色列共產黨的塔哇·圖比(Tawaq Tubi)和秉持左翼錫安主義的聯合工人黨(Mapam)出身的拉蒂夫·多里(Latif Dori)。然而,理應為這場大屠殺負責的指揮官,以及犯下罪行的軍隊,卻被輕輕放過,僅處以低廉罰款。這也變相證明,軍隊被允許在佔領領土上進行謀殺。
系統性的壓迫並不只是展現在大屠殺一類的重大事件。更惡劣的暴行也可以在以色列政權的平凡日常中發現。
以色列的巴勒斯坦人對於1967年前的事件仍不願多談,留存至今的檔案也並未揭露當年的全貌。令人驚訝的是,我們可以在以色列詩人的詩中,重新發現軍事統治下的生活風貌。
納坦·阿特曼(Natan Alterman)是在他生活的時代裡,最知名也最重要的詩人。他執筆一個稱為「第七專欄」的每週專欄,評論當週他讀到或聽到的事件。有時他會混淆日期或發生地點的小細節,但讀者還是能夠得到足夠的資訊,判斷他所指涉的事件。他常常以詩的形式表達批判:
新聞短暫地播出兩天,接著又消失。似乎沒有人在意,也沒有人知曉。在遙遠的烏姆阿法姆(Um al-Fahem)
孩子們——或該說是國家的公民——玩著泥巴,其中一個孩子疑惑地看著我們這群勇敢的士兵
我們大聲地對他咆哮:停下!
命令就是命令!
命令就是命令,但愚蠢的男孩並沒有站住,他逃跑了
於是勇敢的士兵開火,沒有意外地命中並殺了男孩
沒有人討論這件事情。
在某個機緣下,阿特曼寫出兩位巴勒斯坦公民在阿拉山河谷被射殺的詩句,在另一個例子裡,他提到一位重病的巴勒斯坦女性與她的兩個小孩,被沒有理由地驅逐(一個三歲、一個六歲),並送到約旦河對岸。當這位女性嘗試回家時,她與她的孩子被逮捕,並被關入拿撒勒(Nazareth)的監獄。
阿特曼希望他關於這位母親的詩能夠打動更多人的心靈,或至少激起官方的回應。然而,他在一個禮拜後這樣寫道:
作家的猜測落空了
這個故事沒有被否定或被解釋,只有空虛,沒有一詞。
還有更多證據顯示,以色列在1967年根本不是個民主國家。這個國家對嘗試取回土地、作物與農牧牧業的難民採取殺無赦政策,並為了顛覆埃及的納瑟政權(Nasser)而發起殖民戰爭。以色列好戰的維安警力,在1948到1967年間殺害了50位以上的巴勒斯坦公民。
以色列對少數族群的宰制並不民主
對任何國家而言的民主「試金石」,就是對國內少數群體的包容程度。從這個觀點來看,以色列遠遠稱不上真正的民主國家。
舉例來說,在取得新的領土後,以色列制定數條法律,以確保主要族群的優先地位:治理公民身份的法律、關於土地所有權的法律,以及最重要的,「猶太人回歸法」。
回歸法自動給予世界上每一個猶太人以色列的公民權,不論他的出生地為何。這條法律特別不民主之處在於,它徹底否定了巴勒斯坦人民歸鄉的權利,而這是被聯合國大會1948年第194號決議所確立的權利。這項禁令讓以色列的巴勒斯坦公民無法和他們的直系親人或是那些1948年被驅逐的人們團聚。
以色列否認巴勒斯坦人民回到故鄉的權利,更同時提供那些與這塊土地沒有聯繫的他人這項權益,這是一種非民主的作法。
除此之外,以色列更進一步否定了巴勒斯坦人民的基本權利。幾乎所有以色列對巴勒斯坦公民的歧視,都被「巴勒斯坦人並未服兵役」的事實給正當化。透過重新審視以色列決策者決定如何對待國內五分之一人口的歷史,我們可以更確實地理解民主權利與服役義務的關聯。
他們的假設是,巴勒斯坦公民不願加入軍隊,更進一步則是認為他們拒絕服役,結果反而是合理化了針對他們的歧視性政策。這些預設被放入1954年以色列國防部對有服役義務的巴勒斯坦公民的測試中。以色列特務向政府保證,多數的巴勒斯坦人將會拒絕徵召。
令他們驚訝的是,所有被徵召的巴勒斯坦公民都在共產黨的支持之下,前往了募兵處。共產黨是當時在巴勒斯坦社群中最龐大、最重要的政治勢力。特務機關稍後對這個現象的解釋是:鄉村的青少年生活乏味,渴望採取行動並展開冒險。
雖然有這樣的插曲,但以色列國防部仍持續兜售著「巴勒斯坦社群不願服兵役」的說法。
不可避免的是,巴勒斯坦人已經轉向反對成為他們壓迫者的以色列軍隊,但政府仍以此作為藉口,引發了對以色列是否是個虛偽的民主國家的質疑。
如果你是沒有服役的巴勒斯坦公民,你作為工人、學生、家長或夫妻的一部分權利將被政府嚴重縮限。這尤其影響到居住和就業權益,有七成的以色列產業都被認為屬於安全敏感的維安層級,未服役的公民很難在這些產業裡找到工作。
國防部的根本假設並不只是巴勒斯坦人不願服役,更認為他們是不可信任的潛在敵人。這項論點的問題在於,在所有以色列與阿拉伯世界的主要戰役中,巴勒斯坦族群並沒有如他們預期地成為阿拉伯世界的間諜,或起身反對以色列政權。
然而,這無法解除巴勒斯坦人的困境:直到今日,他們還是被視為必須解決的「人口」問題。唯一讓人感到安慰的事情是,至少在和平時期,多數的以色列政治家並不相信轉移或驅逐巴勒斯坦人會是解決「問題」的手段。
以色列的土地政策並不民主
仔細檢驗以色列關於土地問題的財政政策後,它要成為民主國家的宣稱更讓人懷疑。自1948年以來,巴勒斯坦地方議會與自治區政府的分配款遠低於猶太人居住區。土地的短缺,再加上就業機會的低落,造成了社會經濟現實環境的異常。
上加利利(upper Galilee)的米伊莉亞村(Me’ilya),號稱是最「富裕」的巴勒斯坦社區,仍比內蓋夫(Negev)最貧困的猶太人發展市鎮來得糟糕。《耶路撒冷郵報》在2011年的報導指出,「1997到2009年間,猶太人平均收入比阿拉伯人高出40%至60%。」
今日有超過九成以上的土地為猶太國家基金(Jewish National Fund, JNF)所有。土地所有者不得與非猶太裔公民交易,公有土地優先用於國家建設計畫,這也代表在新的以色列屯墾區建立的同時,巴勒斯坦人幾乎沒辦法建設新的居住區。也因此,儘管自1948年以來,巴勒斯坦人口最多的城市拿撒勒,人口已經增加了三倍,但城市面積連一平方公里都沒有擴張。與此同時,在上拿撒勒的猶太發展市鎮,透過徵用巴勒斯坦土地所有者的土地,則擴張了三倍的城市空間。
在加利利的其他巴勒斯坦村莊,同樣受到土地政策的影響,揭示了類似於拿撒勒的故事:自1948年以來,這些村莊的規模縮小了四到六成不等,以色列徵用的土地被用以建設新的猶太人屯墾區。
在其他地方,以色列嘗試啟動人口與土地的全面「猶太化」。1967年後,以色列政府擔憂居住在北部與南部的猶太人人口不足,並計劃增加這些區域的人口。為了支撐這樣的人口轉型,必須要徵收巴勒斯坦人的土地,以建設猶太人屯墾區。
更過分的是,這些屯墾區將巴勒斯坦公民拒於門外。這種對公民生存權的公然侵犯,已經宣告以色列人權組織為改變隔離制度所付出的努力,以徹底的失敗告終。
以色列最高法院只能在少數個案中質疑此一政策的合法性,但並非通案性的認定。我們可以想像一下,要是在英國或美國,猶太公民或天主教徒在法律上被禁止居住在特定村莊、社區,或甚至整個城鎮,會是什麼情形?這樣的狀況又該如何與「民主國家」的聲稱相協調呢?
以色列的佔領行為並不民主
有鑑於對待巴勒斯坦難民與以色列內的巴勒斯坦社群的態度,以色列難以說服我們它是個民主國家。
對於聲稱「以色列是民主國家」的顯著挑戰,則是以色列對三群巴勒斯坦人民的殘酷姿態:這些巴勒斯坦人自1967年起就活在以色列直接或間接的統治,分別居住在東耶路撒冷、約旦河西岸與加薩走廊。自戰爭開始以來日漸完備的以色列法制,透過軍隊在約旦河西岸和加薩走廊樹立不容質疑的絕對權力,對數以百萬計巴勒斯坦人的羞辱已是司空見慣。中東唯一的「民主國家」,實際上是最惡劣的專制政權。
以色列外交界與學界對此的主要回應,都認為這些作法只是暫時性的措施——只要巴勒斯坦人「表現得好一點」,這些作法就會有所改變。只要是任何對於佔領區有所研究的人,都會理解這些論點有多荒謬,更遑論那些居住在這些區域的人們。
正如我們所見,以色列的決策者決定,只要猶太國家保持完整,佔領就會繼續維持下去。這是以色列政治體制所認知的「現狀」的一部分,而維持現狀總是好過做出任何改變。以色列將會繼續掌控巴勒斯坦的多數地區,又因為這種控制總是包含了長住的巴勒斯坦人口,這種控制只能透過非民主的手段達成。
儘管所有證據都指向相反方向,以色列仍持續聲稱它們進行的是「開明佔領」。這裡存在的迷思是,以色列抱持著善意進行仁慈的佔領,但因為巴勒斯坦人的暴力,而被迫採取較為強硬的態度。
1967年,以色列政府將約旦河西岸和加薩走廊視為聖經應許的「以色列之地」(Eretz Israel)的天然部分,這個想法至今仍然成立。當我們觀察以色列左翼與右翼政黨在這個議題上的辯論時,他們唯一的分歧點只在於如何實現這個目標,而非質疑這個說法的有效性。
而在更廣大的公眾之間,存在著或可稱之為「救贖者」與「管理人」的真誠辯論。「救贖者」相信以色列已經重新回到古老家園的核心,在未來更不能沒有它而活;相反地,「管理人」主張這些土地應該用以換取和平,包含將西岸交付給約旦,以及將加薩走廊交付給埃及。然而,公共辯論很少影響到政治核心對於佔領區統治方式的判斷。
假想的「開明佔領」最糟糕的部分,展現在政府對於領土的管理方式。這些區域最初被劃分為「阿拉伯區」與潛在的「猶太區」,這些巴勒斯坦人口高度密集的阿拉伯區域後來成為自治區,並在軍事統治下由當地的政府合作者運作。直到1981年,這些地方軍事政府才被民政部門所取代。
其他的「猶太區」則被猶太人屯墾區與軍事基地所殖民。這項政策的目的在於讓西岸與加薩走廊的人口處於「飛地」狀態,既不與開放區域相連接,也排除了都市擴張的可能性。
情況在佔領不久後更加惡化,猶太教教派「信者集團」(Gush Emunim)開始定居在西岸和加薩走廊,宣稱將遵循聖經的殖民版圖,而非聽任政府安排。他們穿入人口稠密的巴勒斯坦地區,留給當地人的居住空間卻也進一步縮小。
任何殖民計劃的第一需求就是土地。在被佔領區上,只有透過大規模的土地徵用,將人民自他們定居好幾個世代的家園驅離,並將他們限制在生計艱難的飛地之中,才能實現殖民的野望。
這些對土地的佔領與對人口的迫遷,被學者稱之為「災難地理學」,這些人口政策同時也是生態意義上的災難:使水源乾枯,並讓巴勒斯坦地景中最美麗的部分被摧毀。
猶太屯墾區更成為了猶太極端主義不受控的溫床,其主要受害者則是巴勒斯坦人。埃弗拉特(Efrat)的屯墾區破壞了伯利恆(Bethlehem)附近的瓦拉賈峽谷(Wallajah Valley),此地是聯合國指定的世界自然遺產;屯墾區也破壞了臨近拉瑪拉(Ramallah)的賈夫納村(Jafneh),使之失去旅遊景點的吸引力。瓦拉賈和賈夫納發生的事,還只是數百個相似案例中的兩個小例子。
摧毀巴勒斯坦人的房屋並不民主
拆毀房屋並不是巴勒斯坦的新現象。英國託管政府在1936到1939年的阿拉伯大革命期間率先構想並採用了這項手段;以色列只是在1948年後,承繼了這些集體懲罰的方式,只是手法更加多樣、更加野蠻。
阿拉伯大革命是巴勒斯坦人第一次對支持錫安主義的英國託管政府的起義,並讓英國軍隊耗費三年的時間平息。在這個過程中,作為對當地居民的集體制裁,軍隊拆毀了兩千多間房屋。
以色列從軍事佔領西岸與加薩的第一天起,就開始拆毀房屋。軍隊每年為了應對個別家庭成員的不同反抗行為,炸毀數以百計的房屋。
不論是對軍事統治的輕微違規,到參與反對佔領的反叛行動,以色列政府都會快速地派出推土機掃平一切。這不只是摧毀物理上的建築物,更是摧毀人們生活與生存的重心。而在更廣大的耶路撒冷地區(正如同在以色列境內),拆毀房屋也是對違章建築或是未繳罰單的懲罰。
最近又被以色列所採用的集體制裁形式則是封鎖房屋。想像一下,你家裡所有的門窗都被水泥、砂漿和石頭堵住,你因此不能再回來或取回你未能及時取出的財物。筆者試著在歷史材料中找到另一個例子,但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其他地方曾經實行過如此冷酷的制裁手段。
砸毀巴勒斯坦居住區並不民主
最終,在「開明佔領」之下,屯墾者被允許組成幫派,騷擾巴勒斯坦人民、摧毀他們的財產。歷經多年後,這些幫派逐漸改變了他們的手法。
八零年代時,這些幫派習於使用實質的恐怖主義——藉由傷害巴勒斯坦領導者(其中一人在幫派襲擊中失去了雙腿),打擊耶路撒冷聖殿山上的清真寺。
在二十一世紀裡,屯墾者的幫派每天都在騷擾巴勒斯坦人:拔除樹木、摧毀農田,甚至隨機朝他們的房屋和車輛射擊。2000年以來在希伯崙(Hebron)等一些地區,每月至少發生一百起類似的攻擊事件。在以色列軍隊的沈默配合下,五百名屯墾者對希伯崙當地居民進行了更兇殘的襲擊。
從佔領之始,巴勒斯坦人就只有兩個選項:接受在以色列這座「巨型監獄」永久監禁的現實,或者被中東地區最強大的軍隊持續威脅。當巴勒斯坦人起身反抗(例如他們在1987、2000、2006、2012、2014和2016年的行動),以色列將他們看成常規軍隊的士兵和戰鬥單位,作為軍隊瞄準的目標。於是,村莊與城鎮被視同「軍事基地」炸毀;手無寸鐵的平民被射殺,宛如他們是在戰場上作戰的一支軍隊。
我們今日已經對在奧斯陸協定前後的以色列佔領之下的生活非常清楚,反而更不能接受「不抵抗將能使得壓迫減輕」的說法。未審先逮捕已經是多年來的常理,成千上萬的房屋被拆毀、殺傷手無寸鐵的平民、排乾水井——這些事實都證明了以色列是我們這個時代最嚴厲冷酷的政權之一。
國際特赦組織每年都相當全面地描繪佔領之下的現實,接下來的文字摘自他們2015年的年度報告:
在西岸,包含東耶路撒冷,以色列軍力非法殺害包含兒童在內的巴勒斯坦平民,並拘留了數千名巴勒斯坦人,這些人抗議或以其他方式反對以色列維持軍事佔領,還有數百人被處以行政拘留。刑求與其他酷刑仍然盛行,但動刑者卻免於受罰。
以色列當局持續推動西岸的非法屯墾,此舉嚴重限制了巴勒斯坦人的行動自由。十月以來,暴力事件持續升溫,對於巴勒斯坦人的法律限制也跟著強化,例如巴勒斯坦人在攻擊了以色列人平民後,遭到以色列軍力明顯的非法處決。以色列定居者在西岸攻擊巴勒斯坦人與破壞他們的資產,此一行動受到虛假的免罰狀態所保障。加薩走廊仍持續被以色列軍事封鎖,以作為對此地居民的集體制裁。以色列當局持續在西岸和以色列境內拆毀巴勒斯坦人的房屋;而在內蓋夫地區的貝都因人村莊,更特別強制驅離了居民。
我們大致分成幾個階段來看。首先,「暗殺」——國際特赦組織稱之為「非法殺人」:自1967年以來,大約有一萬五千名巴勒斯坦人遭到以色列非法殺害,其中更有兩千名是兒童。
未經審判即監禁巴勒斯坦人並不民主
「開明佔領」的另一個特點是未經審判就先監禁。在西岸與加薩走廊,每五個巴勒斯坦人中的一個,就曾有過未審先關的經驗。
有意思的是,要是比較以色列的做法和美國過往與當前的政策間的異同,我們可以發現,正如那些對抵制以色列運動(Boycott, Divestment and Sanctions, BDS movement)的批評,往往都在強調「美國的做法更糟糕」。事實上,最糟糕的美國案例,是發生在二戰期間對於十萬名日本公民的未審先關,另外還有三萬人在後來的「反恐戰爭」之下被拘留。
然而,這些數字和受到未審先關的巴勒斯坦人人數——包含非常年輕的、年老的,以及被長期監禁的——依舊相去去甚遠。
未審先逮捕是種創傷經驗。你不知道你被指控的罪名、沒辦法與律師聯繫、更難以和家人取得聯繫,就算只是一點關心,都可能影響你作為囚犯的身份。更殘酷的是,逮捕通常被用作是對人們施壓、要人們配合的手段。散播謠言、以人們聲稱或他們真實的性傾向進行羞辱,也是常被用以威脅人們合作的方法。
關於酷刑,資訊可靠的「中東監察」網站發表了一篇令人悲痛的文章,描述了兩百種以色列刑求巴勒斯坦人的方法。這份清單是以聯合國與以色列人權組織布澤蘭(B’Tselem)的報告為基礎所撰寫。除了毆打之外,以色列還將囚犯綁在門或椅子上長達數小時,朝他們倒冰水跟熱水、拉開他們的手指,或是扭他們的睪丸。
以色列不是民主國家
我們不只是要挑戰「維持開明佔領」的主張,更要挑戰以色列的「民主國家」假象。這些主張欺騙了數以百萬計的被統治者,讓他們投入這一場政治騙局中。
雖然世界各地的大多數公民社會,開始否認「以色列是民主國家」的聲稱,但由於種種藉口,對於政治領袖而言,他們仍將以色列視為民主菁英俱樂部的成員。在許多意義上,抵制以色列運動的盛行,反映了這些社會對於他們政府的以色列政策感到挫折。
對大多數以色列人而言,這些反彈聲浪要不是被視為「與我無關」,最糟則被看成「心懷不軌」。以色列國仍然堅持「仁慈佔領者」的說法。「開明佔領」的論點認為,根據以色列猶太公民的平均生活水準,巴勒斯坦人在佔領之下的生活「好多了」,他們沒有任何理由反對,更別說以武力抵抗。如果你是不批評以色列的海外支持者,你多半也會支持這些假設。
不過,以色列社會中的一部分人確實認清了這些主張的有效性。在九零年代,有相當人數的以色列學者、記者、藝術家,紛紛對「以色列是民主國家」的斷言,表示不同程度的懷疑。
挑戰自身社會與國家的開國神話,需要一定程度的勇氣。這也是為什麼不少人後來退出了這個勇敢的戰鬥位置,回去聽從主流的見解。
在上個世紀的最後十年,學者和藝術家們創作了挑戰「民主以色列」說法的作品。他們將以色列描繪成不太一樣的社群,也就是那些非民主國家的樣貌。其中一位來自本·古里安大學的地理學者奧倫·伊夫塔求(Oren Yiftachel)就將以色列描繪成「民族民主國家」(ethnocracy),這是指管轄著共存的不同族群的國家,但在法律上與正式關係中對特定民族群體存在偏好。其他人則進一步將以色列標誌為「種族隔離國家」或是「屯墾殖民國家」。
總而言之,不論這些抱持批判的學者怎麼推論以色列的性質,「民主」絕對不是他們會使用的詞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