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雪彗/台北報導】
未來汽電共生業者可以自由售電了!行政院會今天將通過電業法修正案,對電業經營大幅鬆綁,投資汽電共生設備的業者,可以把剩餘電力自由買賣,就近售予工業區內客戶或給區外一般用戶,售電價格政府將解除管制,充分市場競爭。如此一來,每年剩餘一百多萬千瓦的台塑集團將是最大獲利者。
行政院會今天將通過電業法修正草案,考量國內電業經營環境及產業環境,政委何美玥審查十七次提出最新修正版本。
值得注意的是,未來民間獨立發電(IPP)業或汽電共生業者,都不再只能躉售電力給台電,台電沒有義務保證收購,可自由售電給一般用電戶,徹底解決過去常為躉售電力價格合理與否、有無圖利業者爭議。
官員說,國內有九四家汽電共生業者發電容量七三○萬千瓦,約有六十家有剩餘電力躉售給台電,每年約出售台電二百萬千瓦,未來這二百萬千瓦可就近賣給工業區內客戶,也可賣至區外一般用戶,售價政府解除管制,充分展現市場競爭機制。
電業法修正中,對發電、輸電、配電業採自由化開放原則,允許設立發輸配電在一起的綜合電業,但屬公用事業且屬寡占性質,政府針對綜合電業電價費率會進行上限管制,必須送電價及費率審議小組審查。
未來民間電業一旦因成本上漲調漲,台電綜合電業可向審議小組請求調高上限,政府不會再像目前完全壓抑管制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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