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高教工會針對台灣觀光學院近期爭議聲明:
反對台灣觀光學院犧牲師生權益,公益董事換「博弈」董事!

「社運公佈欄」是一個開放的平台,內容不代表苦勞網立場。任何社運議題相關行動/記者會/活動/講座採訪通知與新聞稿發佈,歡迎寄至 coolloud@gmail.com
2017/10/05

針對日前發生於台灣觀光學院接二連三的辦學爭議,諸如迫使上百名新生在開學日轉學、委任律師發意向書給教職員要求轉任或離職,以及私洽財團(台灣運彩公司)買主的情事,高教工會認為教育部和該校公益董事會的做為,形同把辦學當成「博弈」,以犧牲師生權益為賭注,只為易主企業、轉型,完全無視師生權益將嚴重受損,以及數億校產可能因易主而隨之「私產化」的重大風險。

台灣觀光學院的下一步為何,要如何轉型?高教工會認為教育部及公益董事,都應先確保學生能順利畢業,以及教師的法定工作權益後,再討論轉型事宜。學校的轉型,也應在公益董事、民主審議的機制,以及校產做為高教公共資源的前提、原則下來規劃和辦理。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確保教育的公共性,並創造最大化的社會利益。

有關台灣觀光學院引發的爭議,高教工會認為校方和教育部有以下三大缺失及危害:

一、 學生招來又踢去,嚴重損害學生受教權!

台灣觀光學院並未於106學年度公開招生前申請停招並通過教育部核准,然而在招有學生,學生也有意願就讀的情況下,校方卻以「入不敷出」、「吃老本」為由,於開學前夕逕自宣告僅招收廚藝系新生,而其餘五個四技科系皆要停招,導致128位新生面臨頓失受教權益的傷害,讓學生不禁感嘆到,讀書怎麼會如同「一場賭博」。

面對學校這突如其來形同「停辦」的不當「停招」舉動,教育部選擇輔導改善的對象竟不是校方,卻是以「3年前在永達就是這樣做」,因此辦理了一場拒絕媒體旁聽的「安置說明會」, 要來「輔導」、「鼓勵」校內學生(除了新生外,甚至包含2年級以上的舊生)辦理轉學,而教育部所謂的「安置」,也僅是安排他校前來擺攤招生。

雖然目前教育部是要求台灣觀光學院應照開各科系的新生班,但技職司長楊玉惠回應為何要輔導該校新生轉學的這番話:「雖然很無奈,但為了維護學生權益,總比唸了一年之後,才要被轉換環境好」,卻彷彿在預告說教育部並不能保證這些學生在一年後,還可順利於原科系的就讀。

高教工會認為,台灣觀光學院既有符合學生專業期待的教研人力,學生也有就學意願,校方及教育部就有義務,確保校內每一位學生的受教權益,使其能安心無憂的於志願的科系畢業。如果台灣觀光學院惡例一開,等同也是向各大專校院宣告,只要校方認為不敷成本,就隨時可透過停招或停辦的手段來把學生給趕走。

技職司長楊玉惠的說法,無疑是違反《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第九條,即便學校停招,仍不得強迫學生轉學,而應持續開班授課、確保學生能於原校原課程規劃畢業的規定,也背棄了教育部始終不斷向社會大眾口口聲聲:「絕對會保障學生受教權」的承諾。

二、專任教師改「專案」、「約聘」,嚴重侵害教師工作權!

台灣觀光學院80餘位的教職員於9月初,就收到校方委任律師發出的「意向書」,並強制要求他們於2天內回覆。據校內教職員表示,此意向書完全是在毫無共識的情況下(未經校務會議討論和勞資協商),就由校方片面擬定並強制執行的「壓迫式」舉動。

校方明顯有意透過委任律師發出「意向書」的手段,來迫使校內的專任教師自願同意放棄《教師法》對於自身工作權的保障。意向書針對教師有意留任的兩大選項,竟然是要「專任教師」同意轉任毫無法令保障的「特約專任專案」教師(即一年一聘的專案教師),不然就是同意轉任為權利義務相差甚遠的「職員」工作。在「優惠離退」的選項上,校方在未加以說明所謂「優退」的內容為何時,就要求教職員在資訊不明的情況下做出選擇。

高教工會認為,在台灣觀光學院尚有千餘名學生有學習需求,且校內教師也善盡教研工作、有教學意願,並未違反《教師法》第14、15條,得解聘、停聘、不續聘或資遣的法定要件時,教師的工作權就不應為了節省成本,而受到任何侵害。

三、易主財團非轉機,恐釀校產私產化危機!

台灣觀光學院的前身為精鍾商專,原董事會因不正辦學,錯把學校當學店、誤將校產當私產,而在2001年時被教育部依《私校法》解散,由「熱心教育之公正人士」所組成的公益董事會來接管校務。

學校在揮別家族把持後,經由公益董事會的接管下(表一),校務和財務的正常化確實有了大幅度的改善,成果也備受社會各界及師生的肯定。然而,近日該校在師生權益受損,以及董事會疑要易主台灣運彩公司所引發的爭議,不免讓人們對於本屆公益董事(表二)未能善盡其責而感到遺憾。

表一、台灣觀光學院歷屆公益董事名單:

 

第一屆公益董事

第二屆公益董事

第三屆公益董事

第四屆公益董事

(現任)

董事長

柴松林

柴松林

柴松林

柴松林

董 事

吳永乾

吳永乾

吳永乾

吳永乾

董 事

黃勝雄

黃勝雄

黃勝雄

黃勝雄

董 事

黃俊杰

黃俊杰

黃俊杰

黃俊杰

董 事

張瑞雄

張瑞雄

李福登

李福登

董 事

劉顯達

李福登

容繼業

容繼業

董 事

馬秀如

許嘉棟

杜麗華

杜麗華

監察人

 

 

蘇淑惠

蘇淑惠

登記

時間

092/09/30

098/05/06

 

102/01/22

105/12/30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人及夫妻財產登記公告

製表: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有關學校欲易主轉型一事,教育部及董事會似乎有共識,認為只要財團、企業「捐款」,就等於可易主董事會,任其掌握校務的經營權和走向。不過這樣的想法,無疑把董事席次視為可「私相授受」的對價物,也違背了私校是「捐資興學」的公益理念。

根據日前台灣觀光學院董事會委託律師向台灣運彩公司提出的「捐款案」邀約,是希望台灣運彩公司5年捐款6000萬。雖然運彩公司目前是表示無意入主董事會,然而如果此事成真,等同於企業只要捐款6000萬,就能換得董事會席次,取得11億餘元校產及11公頃校地的主導、掌控權。這樣的「買賣」無疑也是對於公共資產的「賤售」。

高教工會認為,若有公益董事無法善盡職責,維護師生權益,確保校產公益性,那麼教育部就有義務比照往例,依《私校法》第25條解除不適任公益董事的職務,重組公益董事會,絕非是放任公益董事來趕走師生,任學校易主給企業辦理轉型,使原先屬於公共和花蓮民眾的鉅額教育資產淪為企業尋租、牟取私利的博弈籌碼。

表二、本屆公益董監事簡介:

第四屆公益董事

現職、經歷

 

柴松林

前政大、交通大學教授

吳永乾

世新大學校長

前亞太創意技術學院董事(公益董事)

黃勝雄

臺北醫學大學募款委員會委員

黃俊杰

前亞太創意技術學院董事(公益董事)

前興國管理學院校長

李福登

東方設計學院董事長(公益董事)

台灣首府大學執行董事

容繼業

南開科技大學董事(公益董事)

國立科技大學校院協會常務理事

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理事

前國立高雄餐旅大學校長

杜麗華

公共工程網站採購委員

 前媚登峰健康產業執行長

蘇淑惠

蘇淑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前力信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