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華航企業工會回應中華航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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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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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中華航空公司刻意隱瞞打壓工會的事實,避重就輕,本會目前已有兩名會員代表被解雇、一名理事被調職,一位理事長以及三名理事被點名懲處,甚至被威脅解雇,工會秘書長遭到人力資源處副總提告,任誰都看得出來是公司刻意要殲滅工會的舉動,華航公司打壓的做法,比去年空服員罷工之前的行徑還要惡劣,政府口口聲聲說的「改革華航」,至今只是虛幻的口號,實際上的作為就是在消弭工會捍衛勞工權益的力量。

二、        今日的記者會,除了本會幹部出席之外,尚有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戴國榮、高雄市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江健興、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顧問毛振飛,出席發言聲援華航企業工會,與會的來賓更有華膳工會、機師工會以及台勤工會,顯然華航公司惡意打壓工會的做法,不見容於工會界,不光是縣市級的產業總工會,連全國級的總工會也同仇敵愾。

三、        本會今日收到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決定書,認定朱良駿、林馨怡以及張書元被懲處的案件,明顯屬不當勞動行為,違反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1款以及第5款,並且判定華航公司要公告裁決決定書在華航公司網站10日以上,而華航公司回應本會今日記者會的新聞稿中,完全不敢觸碰此一重大打壓案件。

四、        華航已發生多起呼氣酒測器誤測案例,甚至發訊息通令所有組員避免因攝取食物而發生誤測。傅姓機長依規定要求抽血檢測後並無酒精反應,絕非華航所言精密檢測驗出酒精值,與日籍機長吹出高數值而無要求抽血案例不同。

五、        陳姓空服員雖然被勞裁委員認定非"工會幹部"而於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中敗訴,但這不代表華航公司不當解僱陳員是合法的。華航公司在勞動部裁決庭中,自承看過監視攝影器,並無發現陳姓空服員抽菸的證據,如今華航對此重大的關鍵事證卻隻字未提。下機坪違規違法,工會籲請資方依例處分,但工會不接受沒有證據的指控,並反對用含沙射影誤導大眾的方式汙衊工會幹部。

六、        潘姓空服員因為慢性接觸性蕁麻疹,有長庚醫院的診斷證明,並且依照醫囑於執勤時配戴手套,而機上旅客來自各國,空服員會接觸全世界的旅客,戴手套可為乘客及組員的衛生健康做最基礎的防護,也是許多國際航空公司所認可的,工會曾與公司反應配戴手套乙事,卻被華航公司資深副總駁斥:「這是意識形態之爭。」顯然華航公司為了貫徹打壓工會幹部的意志,連最基礎的衛生防護都拋諸腦後。

而華航公司主張潘姓空服員「不按標準程序回報安全檢查結果」等主張,在針對潘姓空服員懲處的評議會中,根本隻字未提,顯然是事後扣帽子,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七、        勞資之間的互動,必須以信任做為基礎,然而華航公司與華航企業工會原在10月11日達成協議,但華航公司又逕自毀約,勞資之間的互信基礎蕩然無存,勞工只有團結才能夠與公司相抗衡,籲請華航公司立刻停止非理性的打壓行徑,回歸勞資互動之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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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幫員工爭取權益是應該的,但不應該為個案傷害整體利益,航空公司飛安就是鐵律,沒有把飛安擺第一,華航乾脆關門算了。
如果工會為了不顧飛安的員工爭取利益,就是傷害整體員工的利益、乘客的利益、國家的利益,更不應該躲在工會保護傘下為非作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