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科科等值,不同縣市卻不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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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5

教育部於日前召開會議,終於決定調降藝能科老師的授課時數,從原本的每週授課18節降為16節。此舉不只是為因應少子化的浪潮,也確實能減輕為了新課綱而必須研發教材老師的辛勞。但據12月4日《聯合報》新聞:「六都及各縣市高中職是否跟進,屬地方權責。對此,臺北市教育局說,會配合中央辦理;新北市教育局則建議中央應考量各地財源,予以補助,以維護教師權益及全國一致性。」也就是說,同樣叫做「高級中學」、或是「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高職)」,但只因為所屬縣市管轄不同,就有不同的待遇嗎?

教育部在召開會議時,只就國立高中職藝能科老師的權益修法;但六都及縣市立中學的教師權益卻置之不理,甚至推給各地方政府,難道在不同縣市教書就應該有不同的待遇?同工卻不同酬,讓身為六都及縣市立高中職藝能科老師情何以堪?此外,教育部對於多出來的節數,不願聘用正式老師,卻傾向以代理老師支應,對於學生受教權是否有所損害?

教育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對於整體教育政策應做全面且通盤的考量。【全教產】欣見教育部能調降藝能科教師的授課時數,也肯定此舉能讓老師們有更多時間準備教材;但教育部做事只做一半,直轄市政府竟然可以不受教育部管轄,修法居然還區分國立與非國立,這究竟是哪一國的機制?期待教育部能拿出態度與高度,為全國的教育政策做最全面的考量。

另外,在此波科科等值的調整中,高職實習科目授課教師獨獨被特別對待,每週授課節數依舊維持18節,這樣不是真正的【科科等值】,也請教育部立即修正,比照其他科目及此次藝能科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調為16節。【全教產】針對此一議題會持續追蹤與爭取,為教師的工作權益及學生優質的受教權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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