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關於新竹市政府違反行政中立之新聞稿(球員兼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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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1
資料來源: 

【請李蘭珠科長重視勞工處違反行政中立的部分並回應】

李蘭珠 關於多次與您在信件中及電話中溝通,您皆未就莊月慧科員及您與國民黨籍議員在工會人員險遭衝撞時,警告本人不能蒐證車牌部分做出實質回硬,並嚴詞否認,未免李大科長蘭珠小姐忘記當日畫面,本人再次覆上連結,幫李蘭珠小姐回復記憶。

影片連結:
「勞資關係科莊O惠,不僅協助資方干擾糾察線,明明沒有購物卻還是要強硬進入賣場,並表示那我現在要轉換一般民眾,我可以進去嗎?並表示願意替資方做證」
https://www.facebook.com/phoenix.dang.9/videos/1960578610623397/

「李蘭珠警告本人勿拍車牌,會有違反個資法的問題」→勞工處不懂勞動法令,反倒純熟個資法,是否應該請調單位?
https://www.facebook.com/TNMIU/videos/567662633577182/

另外基於李蘭珠小姐以新竹市勞工處名義,以一事不再理回覆本人部分,在此除了強調李蘭珠小姐不斷轉貼勞工處自己新聞稿,還直接用本人電腦的螢幕截圖回覆之偷懶行徑,再再顯現新竹市勞工處李蘭珠科長對勞資爭議處理之輕率態度。

另外,本人再附上相關實務見解,望新竹市勞工處切勿自娛娛人:

「基於行政機關之積極、主動性,行政處分在行政程序上無「一事不再理原則」之適用,甚至有為第二次裁決之必要。 行政機關雖可對同一事件做出不同處分,但先前的處分必須跨過第二個行政處分的程序而產生拘束力,即對同一事件不可做出一個違背前一處分結果之行政處分,亦即對處分相對人之不利益變更禁止。」

更何況,請問本案做出任何裁決嗎?

對於新竹市勞工處如此漠視勞權,從頭至尾皆為李蘭珠科長與本人來往信件,而本人檢舉事項為李蘭珠及莊月惠科員違反行政中立之行為,而李蘭珠小姐單獨即可決定是否回覆行政是否中立部分,簡直笑話,球員兼裁判!

新竹市市長 林智堅 、新竹市勞工處處長黃錦源,是否皆默認李科長球員兼裁判之行為?若然,連保障勞工的勞工處,都可以如此對待合法罷工的勞工,對本次勞基法修惡,即勞資協商部分,簡直是天底下的大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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