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未來的市長/縣長,請給我友善兒少青年的安全空間
——回應國際青年日,「2018縣市長友善兒少青年政見指標」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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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8

        年底縣市長選舉倒數100天,各黨參選人為搶下百里侯寶座,現任市長宣傳政績爭取連任,挑戰者提出牛肉吸引選民支持,但兒少及青年的需求除催生及就業議題外,卻鮮少被參選人重視,且許多威脅兒少及青年安全的成長空間的新聞頻傳,青年代表、台少盟與兒童權利公約民間監督聯盟,根據2100位15-35歲青年民調結果,向欲爭取未來的地方父母官們出考題:「請給我友善兒少青年的安全空間」,並將邀請各陣營候選人納入選舉政見。

             聯合國秘書長安東尼奧·古特雷斯在今年8/12國際青年日 致辭時,提醒世界各國對於青年賦權的承諾:「世界上15至29歲的年輕人都需要安全的空間——能自由表達意見並追求夢想的公共空間、公民空間、實體空間和虛擬數位空間。」且國家必須投資青年政策,讓青年能夠獲得有品質的教育、培訓和尊嚴勞動,充分發揮自身潛力。」台少盟透過國際青年日主題發展網路問卷來收集15-35 歲青年相關意見,總計有2100位青年填答。問卷結果有七成青年表示其兒少成長過程曾受歧視、青年對政治體制的信任感只打40 分、九成認為公民政治參與空間不友善。台少盟及兒童權利公約民間監督聯盟根據民調結果發展出「2018年直轄市及縣市長友善兒少青年政見指標」,邀請各陣營候選人納入選舉政見。

指標I:禁止歧視的成長空間

         參與調查的青年表示,成長過程持續或間斷的因為年齡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公平/公正的歧視對待有超過七成,最常發生的年紀依序為12~15歲(約國中階段,70.4%)、未滿12歲(約國小階段,60.2%),16~19歲(約高中大學階段,37.5%)略低。整體最常受到歧視或遭遇不合理、不公平的對待的因素為:學習成就與學業表現(76.1%)及性傾向與性別特質(68%)。

            即使我國已經立法禁絕在學校和機構內有體罰兒少之情事,但是在中小學校園,仍有因為考試成績讓兒少面臨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處罰,包括:依學生成績將座位分為「天堂區」、「地獄區」,羞辱回答不出問題或學業表現不好的同學、不准參與校外教學或是嚴重的體罰等情事。這些被《兒童權利公約》認定為「不尊重兒童的固有尊嚴,也不尊重關於學校紀律的嚴格限制」剝奪多項兒少權利,其中不適任教師卻鮮少受到合理的懲處。依據現行《教師法》規定,「教學不力」內容包含:教學行為失當、曠課、工作態度消極、體罰、不當兼職、推銷商品獲利、親師溝通不良、班級經營欠佳、言語羞辱造成學生心理傷害......等等,但是根據教育部人事處的統計,近五年因為教學不力因素被解聘、停聘或不續聘的大學以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人數只有「25萬人中的83人」。因此聯盟認為如何有效的減少不適任教師,讓兒少能夠在禁止歧視且非暴力的教育環境中成長,是每個地方父母官必須面對的課題。

    另一個名列歧視或遭遇不合理、不公平的對待的主因為:「性傾向與性別特質」。我國自2004年頒布《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來,教育現場對於性別平權意識提升的努力有明顯改善,從此次調查中「性別」在各種被歧視的因素中排序第六(32.8%)可以窺見,但卻也顯示對於「性傾向與性別特質」仍有努力的空間,包括近兩年不僅有地方議會通過「反對國中、小課綱置入多元性別意識形態案」議案,也有部分縣市長及議員參選人公開支持「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政治參選人帶頭示範反對性平教材中的同志教育,究竟要如何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第6、24、29條:國家應盡最大努力確保兒少之生存與生命權利,讓青少年享有可達到的最高健康標準的權利,國家應發展相關領域的教育和諮詢的支持機制,包含多元性傾向與性別特質的教育內容,以保障青少年對於包括性和生殖健康等事情進行自由和負責任的控制和決定的人權,聯合國秘書長青年特使也持續呼籲世界各國正視性少數青年的處境。他們發現許多性少數的青年常常遭受各種的暴力和歧視,無論是在家裡、在學校、任何地方,都常被用暱稱來羞辱或摧殘他們。

    因此聯盟呼籲爭取下一任的市長/縣長們,針對上述兩大兒少遭受歧視問題,應於政見中提出如何依據兒童權利公約以促進和支持特別弱勢兒少有不受歧視權利的宣傳運動,並採取必要措施,確保全面落實禁止歧視兒少的各項法律或政策規定。

指標II:社區中專屬的文化休閒空間

    聯合國青年特使指出,青年比其他族群更需要空間,但各國青年經常覺得缺乏自己的空間。社區中必須要提供青年,包含公園、球場、咖啡廳等公共場所,從事文化展演、休閒活動與運動的空間。且這些空間必須是容易親近的、足夠的、符合需求的、是友善的,並不會拒斥青年。青年們能夠運用這些安全空間聚在一起,可以幫助青年從少年過渡到成年期間,感受到自我價值、提高他們公民意識的認知、情感和社交技能。關於青年使用這些安全空間的各項指標,結果如下:

    社區中未提供青年空間的比例排序為:文化空間83.97%、休閒空間74.79%、運動空間69.74%,有四成青年表示社區沒有提供任何相關空間。此外青年表示這些社區空間雖然不會拒斥青年,也容易親近,但相較而言並不足夠也未必符合需求。而在公共空間的運用上,青年表示多半著重於從事志願服務活動82.3%,其次是滿足弱勢青年需求57.1%,至於在從事倡導青年權利、民主、政治、投票等相關活動則分別只有47.1%、39.5%。顯示社區相關空間的規劃運用上,青年感受到並未考慮到青年為主體的多元友善空間需求,也不利於青年的社會參與及實際的公民政治生活。

    各縣市首長如何提供青年專屬的文化休閒空間?如從盤點各縣市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中心來 看,雖然幾乎所有的縣市幾乎都有設立(參見附件),但提供的是否符合青少年的需求,端視縣市長的用心之處。以屏東縣青少年中心為例,協同青 少年一起規劃,自2014年成立後,將原先黑暗死角的屏東公園,變身成為青少年聚集圓夢的平台,吸引了在地不少青年前往,也舉辦各種大型的跨縣市或全國性活動。雖然近年來為解決少子化問題,各縣市首長推動打造親子館、遊戲場館等友善育兒設施,但以青(少)年為主體的相關設施與交流空間較少政策投資,聯盟呼籲未來縣市長應該加把勁。

指標III:有效的公民政治參與空間

            聯合國秘書長青年特使Jayathma Wickramanayake 指出, 現在急需關注「年輕⼀代對政治機構越來越不信任」、「年輕人被排斥在政治、公民和經濟生活之外」兩個關鍵問題,敦促各國政府創造條件,讓年輕人以有意義的方式切實參與公民和政治生活。

            此次調查青年對政治體制的信任程度只打40分,六成認為公民政治參與空間並不足夠,九成認為不友善。在政治體制部分,聯盟建議可提升進用青年擔任地方政府首長的比例,降低治理團隊成員的平均年紀、設置青年議會...等措施,以提高青年對於政治機構的信任感。在公民政治參與空間不足方面,以年底的選舉來說,十八歲青年走進投開票所,僅能領取全國公投票,卻不能領取其他九合一地方選舉的任何一張選票。雖然台少盟借鏡世界各國皆以十八歲為投票年齡的主流經驗,早於2005年底開始研議推動降低投票年齡運動,積極主張投票年齡不應成為台灣青少年參與公民社會的阻礙,但18歲青年的「選舉權」、「被選舉權」等公民政治參與權利仍持續缺角。請問諸位參選人們,是否支持18歲青年也能直接透過選票,共同參與決定下一位縣市長?

    此外在建構友善青年參與公眾事務的環境及參與公民社會之平等機制方面,如:建立有效及有意義的青年諮詢委員會,使青年的意見能廣納於各項公共決策中。尤其是涉及青年相關事務應主動接觸最邊緣化的青年,避免僅納入菁英青年卻反加劇不平等現象。

指標IV:安全且有尊嚴的勞動空間

            近年許多民間及學生團體長年調查皆發現,青少年的薪資平均五至七成常低於法定工資、沒有勞健保、沒有加班費,甚至常被僱主苛扣薪資。試問縣市長參選人,如何面對青年長期曝露沒有尊嚴的勞動環境?本次調查顯示僅有13%青年我使用過青年職涯發展中心及就業服務站台等服務,只有6%切實得到幫助。將近七成的青年表示,雖然聽過,但我不覺得這些服務對我是有用的或不知道提供什麼服務。認為最有效的青年就業政策為,「瞭解就業和教育、培訓之間是彼此互相影響的」及「增加有效的勞動檢查及安全的申訴管道。」

            雖有些地方政府已對於「年滿18-29歲」的青年族群規劃就業服務,但就業服務站台的就業服務員較缺乏對青年族群的認識、青年互動技巧和輔導知能,以致無法依照青年的需求提供實質協助,且更難協助15~18歲有就業意願卻缺乏資源的青少年。從本次調查顯示僅有13%青年我使用過青年職涯發展中心及就業服務站台等服務,只有6%切實得到幫助。將近七成的青年表示,雖然聽過,但不知道提供什麼服務。聯盟建議各候選人們應針對青年就業措施的具體服務站台提出改善政見。

指標V:成立青年事務專責單位

            聯合國對「青年的和平與安全」進行獨立研究報告後,呼籲各國必須避免政策迷思,戳破對年輕一代固有定型觀念或刻板印象,需要一種新的文化和新的社會規範,不要對青年加以妖魔化、浪漫化,或一味保護青年。聯合國建議政府必須成立專門處理青年事務的專責單位,盡⼀一切努力確保投資方案投資青年,與青年合作並由青年自己設計、實施、監測和評估,讓社會對青年能夠從排斥到有意義的包容。

            聯盟盤點現行地方政府相關青年事務專責單位的組成,除桃園市政府設有「青年事務局」、苗栗縣政府設有「勞工及青年發展處」南投縣政府設有「勞工及青年科」、臺中市政府設有「青年事務審議會」,由教育局、法制局擔任部分行政人力,其他縣市並無成立青年事務專責單位。而目前提出相關政見的,也僅有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姚文智,希望當選市長後成立青年事務發展局,聯盟呼籲友善青年政見應從落實設置青年事務專責單位做起。

後續倡議行動

主辦單位根據「2018年直轄市及縣市長友善兒少青年政見指標」,呼籲全國的縣市長參選人回應聯合國及《兒童權利公約》觀點,針對兒少青年的需求允諾提出「友善兒少青年安全空間」相關政見,問題如下:

一、是否願意成立青年事務專責單位,協調與整合相關青年事務,投資多元青年方案計畫?

二、如何面對「不適任教師」、「重視不同性傾向與性別特質的性別平等教育」等議題,建構一個適合兒少成長、符合兒童權利公約標準的禁止歧視的空間?

三、如何在社區中提供專屬兒少及青年的文化休閒空間,並且是容易親近、足夠的、符合需求的、不會拒斥青年,且重視邊緣化及弱勢的青年?

四、是否願意建立有效及有意義的青年諮詢委員會?是否支持18歲青年擁有選舉權?

五、如何透過有效的行政措施,落實青年的勞動權利?是否願意重視青少年/青年的個別化就業服務措施、需求及輔導專業,建置青年就業輔導人力?

    台少盟與兒童權利公約民間監督聯盟將於11月初,於兒童人權日(11/20)前夕,針對各候選人端出的政見牛肉,再次召開記者會進行政策評比,為選民及台灣社會推薦友善兒少青年的下一位市長/縣長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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