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民主社會主義」是什麼?

2018/08/28
威廉斯學院領導研究與政治學助理教授
譯者: 
苦勞網特約記者

【編按】美國將於今(2018)年11月舉行國會及州長選舉。這場期中選舉被認為是2020年總統選舉的前哨戰。此次選舉令人矚目的一點,即是多位代表民主黨出征的候選人,表明自己「民主社會主義者」的政治立場,包括在民主黨初選擊敗未來眾議院議長人選的奧卡西奧-科爾特斯、可能成為美國首位穆斯林女性議員的特萊布(Rashida Tlaib),甚至出演昔日熱門影集《慾望城市》(Sex and the City)、角逐紐約州長民主黨初選的辛西亞‧尼克森(Cynthia Nixon)也宣稱自己是民主社會主義者。上述候選人都獲得美國最大的社會主義組織「美國民主社會主義者」(Democratic Socialists of America,簡稱DSA)的背書。《紐約時報》專欄標題〈民主黨正在社會主義化嗎?〉概括了自由派對於將與社會主義者聯手的不安與疑問。

「民主社會主義」是什麼?社會主義者是否要與自由派合作?本文首先藉伯尼‧桑德斯的回答:「就是小羅斯福新政在做的事」,指出民主社會主義與新政的歷史淵源,接著提出左翼對於新政政策本質的批判。作者也回顧1930年代,社會主義陣營對於是否加入新政的辯論,並就當前社會主義者以民主黨候選人身份投入選舉的現象,提出個人看法。

原文標題"Socialism and the Liberal Imagination",刊載於美國政治季刊《Dissent》。

美國參議員伯尼・桑德斯(中)與亞力山卓・奧卡西奧-科爾特斯(右)。奧卡西奧-科爾特斯是美國最大社會主義組織「美國民主社會主義者」成員;她在今(2018)年紐約州第14國會選區的民主黨初選出線,成為民主黨該區的議員候選人。(圖片來源:VICE)

當代美國的「民主社會主義」(democratic socialism)指的是什麼?2015年11月,愛荷華黨團會議(Iowa caucuses)1即將舉行,桑德斯(Bernie Sanders)終於在喬治城大學一次廣為宣傳的演講中正面回應這個問題。桑德斯告訴聽眾,民主社會主義,正是小羅斯福新政所做的事。小羅斯福未完成的《第二權利法案》(Second Bill of Rights2,即「經濟民權法案」,桑德斯評論道,「正是我今日的理想。」

如今兩年半過去,亞力山卓・奧卡西奧-科爾特斯(Alexandria Ocasio-Cortez)藉著對美國自由派學生而言再明白不過的政見,躍上全國政治的舞台:人人都能享有醫療保險、工作保障、住房計畫,一套新的《格拉斯-斯蒂格爾銀行法案》(Glass-Steagall Act),還有更加環保的⋯⋯新政。顯然,民主社會主義不那麼尤金・德布斯(Eugene V. Debs)3,反倒像是更成功的杜魯門(Harry Truman)4

打著社會主義大旗搞自由派改良,這種舉動刺激了某些寫手,他們指出新政實際上不是社會主義,並指控桑德斯、奧卡西奧-科爾特斯,以及其他民主社會主義參選人,將截然不同的理論混為一談、魚目混珠。這些批判都是根據一系列例證確鑿的歷史事實。「新政」客——從小羅斯福本人開始——相信他們的根本使命是拯救資本主義。對於許多社會主義者而言,小羅斯福是他們運動的強大敵手,是一位以吹笛者的改良之歌誘惑工人階級的國家資本家。(在羅斯福政府工作的社會主義者,明白自己處境的可笑諷刺:「我們社會主義者正試著搶救資本主義,」新政律師傑洛姆・法蘭克(Jerome Frank)對經濟學家斯圖爾特・蔡司(Stuart Chase)說,「但該死的資本家卻不讓我們這麼做。」)毫無疑問地,將新政形容為「社會主義」,源於保守派致力取消自由主義改革的正當性——許多評論家已指出,保守派透過荒唐的手段扭曲社會主義一詞的意涵,甚至是攻擊更溫和的自由主義政策,例如《平價醫療法案》(Affordable Care Act),反而洗刷社會主義在美國政治語境中的污名。

新政本身包含反資本主義的要素,但這些改革都是打擦邊球,並未對生產資料的私有權造成威脅。一如歷史學者大衛・甘迺迪(David Kennedy)指出,擺脫大蕭條時期的富裕國家中,美國因為不存在大型的新國有企業而獨樹一格。新政甚至沒有促成類似戰後英國溫和的集體主義。誇張點說,新政的長期遺產除了金融監管、勞工與福利國家改革外,還包含了在南方和西部著重實施的積極發展主義。

但從另一個角度看,看到的景貌也不同——在思考我們當前的政治處境時可能更有幫助。新政絕非「社會主義」。但如果就此打住,就會錯過當時孕育新政的知識圈裡,社會主義者扮演的角色。不要只看社會主義是什麼,而是要看社會主義者做了什麼,我們將明白新政那些進步的成就,確實與改良社會主義有深刻的歷史淵源。

歷史學者丹尼爾・羅傑斯(Daniel Rodgers)在他開創性的著作《橫渡大西洋》(Atlantic Crossings)中提到,新政是在半世紀以來、大西洋雙邊國家就「社會問題」辯論的背景下形成的——經濟現代化讓個人、家庭與社區無可避免地相互依存。在一個無法假設人人都能掌握自身命運的世界中,個人的責任與對於他人的義務是什麼?政府可以採取哪些措施來降低資本主義發展的社會成本,並且馴服一個烏煙瘴氣、血汗勞工、景氣循環、居住空間過度擁擠,傳染病肆虐的世界?

這些辯論的參與者包括鮮明的反社會主義改革者,如普魯士總理俾斯麥(Otto von Bismarck),他所設計的社會保險制度是羅斯福社會安全計劃的遙遠前身;他竊取社會主義者的點子,藉此先聲奪人。其他還包括社會主義政黨;它們提出自己的計畫,例如公有模範住宅。許多改革者介於兩者之間。例如睦鄰之家(settlement house)的創始人珍・亞當斯(Jane Addams)5,她並非傳統意義上的社會主義者,卻曾對一位新聞記者說道:「我想我是一個社會主義者」——這個聲明暗示這些討論的內容、問題的本質、手邊的方案,比起貼在它們身上的政治標籤更加重要。

1904年,美國社會主義黨尤金・德布斯競選總統海報。(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因為社會主義者對工業城市中形成中的商品化社會已有完整的批判,他們的「直接訴求」本身就成為一種政策。看看社會主義黨(Socialist Party)在美國參與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幾年提出的政見,根本就是後來新政的藍圖:減少工時與提高工資、廢除童工、全國高齡與失業保險方案、更多的城市公園與遊樂場、公共住宅、免費的產科診所和醫院、公共劇院,文化建設與閱覽室。倘若進步的社會改革有時帶有資產階級家父長制的要素,但結果卻是去商品化,如此一來,勞動人民不但可以享有更多的保險、更好的工作條件,更可以享受日常生活與休閒的樂趣。當政府可以提供「濱海度假勝地與夏季郊遊」時,紐約成衣工人的孩子何須勇敢地面對骯髒的東河(East River)呢?

許多未來的「新政」客直接主張改革社會主義的思想。年輕的社會工作者哈利・霍普金斯(Harry Hopkins)加入社會主義黨,並在1917年紐約市長選舉中投票支持希爾普特(Morris Hillquit)6。1920年代,小羅斯福準備重返政壇,不被認為是社會主義者的他卻與第一夫人愛蓮娜(Eleanor Roosevelt)的好友、社會主義成衣工人工會的領袖羅莎・施奈德曼(Rose Schneiderman)和莫得・斯瓦茨(Maud Swartz)進行「數小時的深入交談」。正如歷史學者奧列克(Annelise Orleck)的描述,小羅斯福偶爾會載兩位女士從紐約市區前往海德公園,聽她們說著「我們所知道的關於工會運動的理論與歷史⋯⋯在工會組成以前,印刷產業的工廠血汗情形與結核病罹患率。」勞工部長法蘭西斯・帕金斯(Frances Perkins)後來將小羅斯福對於勞工議題的理解歸功於這些談話。

歷經本世紀頭30年政治正典、私人利益與法院的重重箝制,由社會主義黨協助組裝起來的政見工具箱,在1930年代早期的經濟危機後,突然間被用力撬開了。勞工律師路易斯・沃爾德曼(Louis Waldman)——同時也是因蘇聯革命造成的美國紅色恐慌(Red Scare)期間,被逐出紐約州議會的五名社會主義黨成員之一——回憶起將當時仍是總統候選人的小羅斯福介紹給諾曼・湯馬斯(Norman Thomas)的場景,後者曾以社會主義黨總統參選人的身份,與小羅斯福角逐1932年的總統選舉。沃爾德曼寫道,小羅斯福「看起來像是吞了金絲雀的貓⋯⋯事實上,在和湯馬斯握手時,他輕笑著說:『哎呀,我拿走了你百分之九十九的計畫,是吧?』」(湯馬斯回答說:「但你把這些計畫做得很差。」)

六度代表美國社會主義黨競選總統的諾曼・湯馬斯。(圖片來源:Indiana State University Library archives/First Run features)

這是一個動聽的故事,雖然真實性令人存疑——真實的歷史更平凡些,但對當代的左派更具啟發性。羅斯福和「新政」客們不只是竊取社會主義黨的政見。羅傑斯解釋,胡佛政府紓困主要金融機構、企圖遏止經濟衰退的方法失敗後,為制度性解決當代資本主義問題的政策開闢更多空間;這些問題再也無法被當成只是市場自我修正或是私人慈善企業出了差錯。羅傑斯寫道,「從一個世代的進步政治政黨搜集而來的倡議與思想」,讓1910年代社會主義黨的「直接訴求」,成為1930年代的新政實驗。

1936年,當小羅斯福競選連任時,小羅斯福昔日政治恩人、前紐約州州長艾爾・史密斯(Al Smith),成為他的競選對手,並且指控他實行社會主義黨大部分的政見。但正牌的社會主義黨人拒絕日益壯大的保守勢力將新政貼上「社會主義」的標籤。第三度競選總統、社會主義黨領袖湯馬斯在廣播節目中強調這點。湯馬斯曾發表著名的言論,他說,如果小羅斯福施行社會主義的政策,「他也是用擔架把它抬出來的。」7

但湯馬斯不是唯一一位對這個問題發表意見的社會主義黨人。作為意第緒語社會主義日報《先鋒》(The Forward)的創始人與長期編輯,亞伯拉罕・卡漢(Abraham Cahan)對於這個問題有不同的看法。1932年,《先鋒》曾經支持湯馬斯競選總統。但到了1933年,卡漢重新考慮這個問題。他認為羅斯福「應該成為社會主義黨人,如果任何人都有權成為我們黨的成員,那他又何嘗不能。」1936年,《前鋒》摒棄了湯馬斯,卡漢加入成衣工會、WEVD廣播電台8,以及紐約其他社會主義保守派團體共同成立美國工黨(American Labor Party),成為新政聯盟中的社會民主側翼。卡漢是眾多轉向的知識份子的其中一員。有更多選民倒戈。「不再拘泥於社會主義,」評論家艾爾文・豪(Irving Howe)寫道,「他們似乎覺得認為自己正在保護社會主義最初的道德理念。」

1930年代許多鐵桿的社會主義黨黨人不僅視卡漢這樣的人物為叛徒,更認為他已喪失政治熱情:「他們的心智仍在運作」,豪後來寫道,「但他們的想像力已經枯竭。」然而,若要理解為什麼像卡漢這樣的人,相信小羅斯福「應該」成為一個社會主義者的人,就必須理解社會主義如何對美國施政造成影響。新政從未實施湯馬斯的政見。即使是那些最符合社會主義的計畫,其折衷的程度,也是戰後英國與斯堪地那維亞的福利國家無法比擬的。更糟糕的是,新政帶有濃厚的種族主義、性別偏見,以及各種不堪的排除與邊緣化。1930年代的左翼勇敢對抗這些問題,但是總的來說仍是徒勞無功。(羅斯福對民權的主要貢獻,是他在1942年創立了公平就業實踐委員會(Fair Employment Practices Committee),這主要得歸功於社會主義工人領袖飛利浦・倫道夫(A. Philip Randolph)的努力。)

然而,新政直白地承認社會就是相互依存的關係,並肯定良好的社會端賴互助、互惠與社群。縱然這不完全符合社會主義者的理想,但至少他們理解到市場社會的問題何在。新政裡頭較具想像力的計畫,確實該歸功於美國社會主義者策劃和倡導的社會政治願景。1930年代中期,左翼以直接行動與勞工組織的形式再度崛起,並為小羅斯福和民主黨打下基礎,實施公共事業振興署(Works Progress Administration)和《華格納法案》(Wagner Act)9等計畫。

今日正可能會發生類似的事情。正如在進步時代(Progressive era)一樣,「全民健保」(Medicare for All)並非社會主義者獨有的政策思想。但他們正處在聲勢看漲的階段,因為他們對於當今市場社會制度性的批判,使他們能夠制定明確易懂的政策;特別是對年輕人而言,他們以直接有力的方式講述當代的美式生活經驗:工資停滯、不安全感、剝削、不穩定、失控的不平等、負債累累、住房和醫療等必需品的成本飆高。

今日的自由派可能會感到不耐煩,因為他們的歷史遺產被挪用來服務社會主義的計畫。他們會擔心自由主義改革被貼上「社會主義」標籤的後果也是合理的事。某些人可能會發現他們正處在史密斯當年的窘境之中——隨著新勢力的滲入,自己與黨核心的距離越來越疏遠。然而,新政的例子提醒了我們:自由主義可以從不同社會和政治思想的學派中汲取價值,這些學派對於美式資本主義以及相關的政治實踐提出更批判的見解。結果可能是充滿衝突的自由派-左翼聯盟,不過這個聯盟將有更大的能力,思考社會問題與解決方案。如果這還不夠說服自由派,他們至少可以因為下列事實感到安心:小羅斯福的新政改革,為民主黨贏得了很多選票。

  • 1. 【譯註】美國州內的政黨領導人召開的基層會議,藉此選出支持的候選人。
  • 2. 【譯註】美國總統小羅斯福於1944年國情咨文提出一系列權利,包括:就業、足夠收入、居住、醫療保險、社會保障...等等。他認為美國憲法與《權利法案》已保障人民政治權利,「但是個人自由不能沒有經濟保障與獨立」,因此提出強調「經濟權利」的《第二權利法案》。
  • 3. 【譯註】國際工人聯合會(International Workingmen's Association,簡稱IWA)與世界產業工人(Industrial Workers of the World,簡稱IWW)的創建者之一。曾於1900年代表社會主義黨競選美國總統。
  • 4. 【譯註】美國第33任總統。
  • 5. 【譯註】1889年,珍・亞當斯在芝加哥移民社區創立赫爾館(Hull House),這是一間由志工經營、為歐洲移民,特別是婦女與孩童,提供教育與娛樂的社區服務中心。
  • 6. 【譯註】美國社會主義黨創辦人,1917年以反戰政見投入紐約市長選戰。
  • 7. 【譯註】諷刺新政實施的社會主義政策殘缺不齊。
  • 8. 【譯註】美國社會主義黨於1927年成立的電台。
  • 9. 【譯註】正式名稱是《全國勞工關係法案》(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Act),主要內容是訂定勞工組織或加入工會,以及與雇主集體協商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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