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證明確 不願勞檢?
美麗華高球工會批勞工局瀆職

2018/09/28
苦勞網特約記者

歷經上半年的劇烈勞資爭議,美麗華高爾夫球場工會今日(9/28)公開批評新北市勞工局瀆職。工會指出,他們已經完整搜集資方違反勞動法令的相關證據,但勞動局卻因「雙方調解不成立」而不願勞檢,還要勞工另循司法途徑解決,浪費勞工的時間,要勞工「小蝦米對抗大金魚」。

美麗華工會秘書長葉瑾瑜表示,工會日前發現球場濫用臨時工,為這些勞工追討加班費時,卻發現公司提供的到職日期有兩套不同的版本。經工會追查銀行的薪資轉帳帳戶和勞保局的勞保投保紀錄後,發現有不少員工的年資短少,最多短少近九年的年資。

美麗華工會今日趕赴新北市府,要求勞工局不應以「調解不成立」阻止勞檢,並儘速確定資方違法事實。(攝影:張宗坤)

葉瑾瑜批評,公司提供的到職資料實在難以信任,工會已經把所有資料準備妥當,只待新北市政府發動勞檢,她質疑為何市府還要求勞工走花錢花時間的司法途徑,不儘速確定資方的違法事實。此外,她也提到新北市政府把促成勞資之間「合議仲裁」的案件數目當作政績,希望新北市政府在美麗華案上能積極促成資方重回談判桌,補足勞工在法律上應享的權利。

美麗華工會理事長黃文正也說,公司在勞工年資方面頗為苛刻,不論是用兩套到職日名單造成員工近五十萬元以上的工資損失,更曾要求員工十年以上「試用期」。他批評,今天新北市政府要勞工去循司法途徑解決,「政府的回應居然跟資方一樣,都要我們自己去告,實在太荒唐!」

對於工會的質疑,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關係科科長賴彥亨表示,上次調解後,比對過所有資料,發現工會提供的資料和工會提出的訴求不相符,但既然本次工會拿出了更多資料,未來勞工局「一定會勞檢」,也一定會「積極促成合議仲裁」。

責任主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