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工會推動罷工!富士全錄公司申請裁決阻止?
不同意加班是違法?工會罷工是否合法?勞動部請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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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0

時間:107年10月11日(四)14:00

地點:勞動部(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

訴求:請勞動部儘速說明,富士全錄工會如取得罷工權後,發動罷工行動是否因公司申請裁決而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

行動團體:台灣富士全錄(股)公司企業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台灣富士全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士全錄公司)為日本富士全錄集團子公司之一。工會在10年前因為金融海嘯,公司大量裁員成立後,於去年4月發文申請團體協約協商,6月開始正式進行協商之後,但是一整年的時間工會團體協約協商代表完全沒有感受到資方任何協商善意,每次協商都只是拖延時間,因此工會在今年7月份的會員代表大會中,決議中止團體協約協商,也正式發文給公司告知。

由於日本富士全錄集團計畫全球性裁員,工會為保障會員工作權,也同時開始全台灣巡迴辦理說明會,準備推動勞資爭議行動,但就在此時富士全錄公司卻無視工會停止團體協約協商的通知,在工會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之後向勞動部申請裁決,明顯企圖以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勞資爭議在調解、仲裁或裁決期間,資方不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歇業、停工、終止勞動契約或為其他不利於勞工之行為;勞方不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罷工或為其他爭議行為。」攻擊罷工合法性,由於近期工會已經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開始進行罷工投票,因此今天富士全錄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來到勞動部,要求勞動部說明如工會依法取得罷工權後,發動罷工行動是否因公司申請裁決而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

工會也在此呼籲勞動部審慎面對本案,如果富士全錄公司這樣的做法成功,未來公司與工會協商都可以能拖就拖,而等到工會申請調解,依法要得到罷工權時,再反過來用申請裁決拖延工會行動,而首例竟然是像富士全錄的外資企業,這樣的做法勞動部如何看待?

本案中另外一項關係全台灣勞工的重點,就是富士全錄公司請求裁決事項中,竟然包括要求工會於裁決後30日內,就延長工時之同意與富士全錄公司協商,今年8月份新聞報導,富士全錄公司名列全台灣雇主違反勞基法次數第三名,結果富士全錄公司不思檢討改進,竟然只會要求工會給予加班同意權,甚至用裁決來逼迫工會,工會也想知道勞動部會如何處理!

所有勞動者的權益是息息相關的,這場攸關於台灣工會的罷工權是否會被實質剝奪的戰爭,富士全錄工會和桃園市產業總工會一定會奮戰到底。罷工是工人和工會唯一的武器,所以在記者會上工會將準備一把真刀給勞動部,請問勞動部,未來工會是否還會擁有罷工這個最後的武器?

活動日期: 
20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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