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斗六市民代表胡克勤10/31於代表會定期會時,發言反對參與式預算法制化,理由荒謬絕頂,其觀點彷彿回到封建專制極權時期之反民主,悖逆我國憲法第一條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至極,置民主普世價值於無物,將民意代表當作統治者之心態暴露無遺,為捍衛斗六民主,雲林縣參與式民主協會不得不於11/9至胡克勤競選總部要求公開辯論,並發放文宣給選民,以揭露胡克勤反民主之真貌,孰料胡克勤競選總部與協會人員發生衝突,胡克勤代表與員警同時到達,並命令員警對協會提告後,揚長而去毫無民主風範,並將協會人員非法滯留現場長達近一小時,員警多次表示無奈,胡代表行為已觸犯基本人權底限。
選舉期間,正是要使每一位選民掌握每一位候選人之政見,及過往政治言行之最重要時期,本協會之行動,是為守護憲法第一條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行使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之人民言論自由,實為善盡公民責任,使選民知悉市民代表胡克勤之反民主及反對將預算權力還給市民之言行。
然而在行動過程中,胡克勤代表與兩名員警同時到達,胡代表竟將表達言論之行動指控為「趁人之危」,完全不聽協會人員陳述即揚長而去。離開前竟以命令口吻員警要求員警「這些妨礙我選舉,當場提告!」。隨後員警迫於壓力,雖無合法理由仍無奈,將協會人員非法滯留於現場。
對此,雲林縣參與式民主協會必須鄭重強調,憲法所保障之人民言論自由,不該因選舉而重回戒嚴。胡克勤代表將「人民行使憲法保障之權利」視為威脅,不但毫無民主素養,也顯然違憲。且台灣已解嚴數十年,胡克勤身在民主社會,居然能以特權公然踐踏憲法保障之基本人權,彷彿回到戒嚴時代,讓台灣民主整整倒退三十一年。
因此,雲林縣參與式民主協會未來將持續揭露胡克勤種種反民主言行,公諸於世,以保障每一位選民皆能知情,使選民認真審視自己選區市民代表之一言一行,作出理性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