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立法不是為選票!盡速通過救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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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5

時間:107年11月16日(五)上午十點

地點:司法院(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訴求:請司法院儘速制定三讀通過的勞動事件法實施日期,讓許多被違法解雇的工會幹部早日復職。

11月9日(五),立法院在社會各界的期待下,三讀通過「勞動事件法」,而這部法令也被期待解決勞工在法律訴訟上的弱勢狀況,希望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戰鬥當中,能夠儘可能減少因為資源的懸殊差距,在年底九合一大選前通過三讀,不免讓外界解讀是選舉考量,而新聞媒體報導,還要一年才會正式實施,更讓基層勞工感覺難過,因為許多被解雇、被打壓的工會幹部,竟然還要再等待整整一年,所以今天我們來到司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儘速實施。

根據勞動事件法第四章的部分,就有對於勞工裁決或提起訴訟時,法院認為勞工有勝訴之望,且雇主繼續僱用勞工沒有明顯重大困難者,得依勞工之聲請,為繼續僱用及給付工資之定暫時狀態處分。台灣近年來有多項重大勞資爭議事件,除了101年的台勤公司解雇工會理事長鄭盈昇,至今仍未復職以外,106年遠東航空解雇7名工會幹部、美光公司解雇工會理事長馮澤源、華航公司調職工會幹部潘家洛、幸福高爾夫球場違法解雇14名工會會員等,目前都尚未復職,而且上面所說的每個案件,都經過勞動部裁決委員會認定資方解雇是不當勞動行為,但是上述的每個案件,資方都以龐大的資源繼續上訴,用司法程序拖磨工會幹部,台勤工會的案件已經持續即將滿7年,對於工會幹部的折磨與工會力量,都是非常巨大的損耗。

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工會呼籲,司法院應儘速制定實施日期,讓三讀通過的勞動事件法早日上路,讓許多被違法解雇的工會幹部早日復職,許多工會幹部被解雇後,生活都遭遇到極大的困難,工會也因為缺乏力量,而更難以與資方進行勞工權益的爭取,這些工會幹部宛如被綁架的肉票,一不小心就會在制度裡面被「撕票」,如果上個星期立法院的立法不是只為了考量執政黨選情,就請司法院拿出決心與魄力,勞工已經等了很久,請不要讓被解雇的工會幹部無止盡地繼續等待。

活動日期: 
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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