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己由/台北報導
擁有碩士學歷的大陸新娘趙岩冰,在丈夫賈新民長期家暴、並持菜刀威脅要把她「腦袋剁掉」下,憤而殺夫。台北地方法院廿七日罕見地採納辯方所提的「正當防衛」理由,僅判處趙岩冰有期徒刑一年六月,也成為首件被認定符合正當防衛的家暴殺夫案。
殺人罪法定最輕刑度是十年有期徒刑。法官除認定趙岩冰是自首,及適用中華民國九十六年減刑條例,予以兩次減刑外,最特別的是,合議庭根據二位精神科醫師李光輝、江漢光的鑑定證詞,認定趙女殺夫前,身心狀況符合刑法「正當防衛」的規定,共減刑三次,最後才判處一年六月。
自首再減刑三次 判一年六月
行凶動機宛如當年「鄧如雯殺夫案」翻版的女當事人趙岩冰,今年五十四歲,案發後被安置在社輔機構。她的委任辯護律師、婦女救援基金會董事賴芳玉說,長期受家暴的趙岩冰,有創傷壓力後症候群,法院應諭知緩刑,好讓她回大陸老家,未來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提上訴。
台北地院昨日宣判本案,包括婦女新知基金會、勵馨基金會、法扶會在內的七個團體前往聲援。認為長期受家暴的趙岩冰,雖獲核發保護令,但目前居留身分、健保、工作權等權益,都未同等受保障,呼籲相關單位應重視保障「移民受暴婦女身分權益」。
原本在大陸中國科學研究院河南分院,擔任研究員的趙岩冰,在第一任丈夫過世後,於民國九十一年間,經中共國台辦友人介紹,認識大她廿三歲、少校退役的賈新民。結婚初期,二人感情還算融洽。後來賈新民嚴格控制趙岩冰行動自由,並常加以毆打,還屢以「不要臉、毛澤東的雜種、蕩婦」等字眼辱罵,趙岩冰不堪家暴,聲請核發保護令,賈新民就以不給生活費作為控制,趙女只好靠借貸生活。
夫威脅剁腦袋 構成預備殺人
三年前趙岩冰經診斷罹患子宮頸癌,開刀後,又被診斷罹患重度的憂鬱症。去年二月一日,農曆春節大年初四,已四天沒吃飯的趙女,因癌症開刀後裝置的導尿管發生問題,以致疼痛難耐,請求丈夫送醫和要求給付一些醫療費。賈新民聽到後就持菜刀對趙女說,再提錢就「腦袋剁掉」。趙岩冰就隨手拿起房間的榔頭,先敲擊賈的頭部,再搶下菜刀砍殺丈夫頭部與頸部,丈夫斷氣後,即前往派出所自首。醫師鑑定指趙女殺夫行為,以她四天沒吃飯且被先生口語和行動威脅,換成任何普通人,遇這情形反應會是一樣的。
合議庭因此認定,死者案發時揚言「腦袋剁掉」,已構成預備殺人,趙岩冰早有受虐婦女的創傷症候群,平日相信丈夫確能殺死她,她的行為該當正當防衛,可阻卻違法。惟把人殺死,已踰越正當防衛手段的必要程度,屬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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