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桃園市教育局、桃園市教師會、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積極面對不適任教師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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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1

108年3月7日行政院公布教師法修訂草案,其中有關在處理不適任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時,是否降低教評會教師比例少於二分之一,引發支持與反對之論戰,實務上判定教師適任與否是個專業問題,專業教師比例應維持不得少於二分之一是很正確的,而為何在處理不適任教師時會讓大家誤解是「師師相護」,最重要的問題在學校對如何啟動及後續實際處理時,不瞭解機制運作、欠缺人力及各界壓力所致。

桃園去年正式成立「教師專業審查委員會」,以制度面來解決前述問題。桃園市教育局、桃園市教師會、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去年五月針對全市學校,辦理專審會調查員、輔導員培訓研習,透過理論論述到實務運作,幫助各校認識如何處理不適任教師,並幫助學校更了解處理不適任教師機制及運作。從正式設立之後,已陸陸續續接受學校提供之案子,並進行調查、輔導相關程序。

桃園市教師會理事長張瓊方提出,外界談到處理不適任教師時常會和「師師相護」連結在一起,總認為不適任教師無法被處理,是因為教評會師師相護,所以在這次教師法修法,處理不適任教師時教評會的非兼行政或董事比例會受到相當的重視,甚至許多團體都大聲疾呼要盡速修法。然而,目前學校處理不適任教師有一定的流程和完整的機制,重點在於如何啟動處理不適任教師的機制以及啟動後的運作,現階段除了大家熟知的教評會之外,學校可以透過專審會的機制,透過專業的外部調查和輔導處理不適任教師,更能避免師師相護之嫌。

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理事長梁立鑑指出,教師組織從不未畏懼處理不適任教師,同時更進一步積極與桃園市教育局、共同面對不適任教師問題,教師組織可以理解不同團體渴望透過修法加速處理不適任教師的想法,然而,目前為了加速修法所提出的校園問題多是個案,且絕大多數都有相關法令可以處理,只要學校行政端了解啟動機制,並審慎落實處理,不適任教師問題將得以被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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