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玉玲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
二○○七年勞委會、移民署、警政署合力展開「和祥專案」,拼治安業績,預計逮捕逃跑外勞一萬名。甫成立的移民署專勤大隊有三千名責任額,警政署則包攬七千名,勞委會則大作廣告,恐嚇聘僱逃跑外勞者處以重罰,獎勵檢舉。
警方說:「逃逸外勞是治安的不定時炸彈。」事實上,逾期居留的外勞,躲警察都來不及了,如何會以身試法?且歷年來外籍勞工的犯罪率,還不到台灣人的十分之一!他們離鄉背井原是為了改善生計,語言與資訊上的多重匱乏,都只有使他們更壓抑、自制,任何與主流社會衝突的事都遠遠背離了他們來台的初衷。
捉拿逃逸外勞,成為治安成績單上最便宜行事的加分題。自一九九二年正式立法引進外籍勞工以來,勞委會一手向聘僱外勞的僱主收取就業安定基金費,另一手就布下天羅地網捉逃跑外勞,每個外事警察都有「獵人頭」的配額,捉一個賞兩千元!檢舉者另有五千元獎金。歷年來,累計已捉到七萬餘名逃跑外勞,總計支出就業安定基金費逾一億四千萬!
和祥專案一出,高績效獎金與高責任配額的交互作用,所有在台東南亞籍人士,不論是觀光、依親、工作因素來台,都不免在大街小巷遭遇不同部會的警力交叉臨檢,而不堪其擾。所有的外事警員都自嘲淪為「外勞警察」,為了追趕配額而疲於奔命,但浪費的社會成本又要算到外勞頭上。
我們不曾聽聞白領外籍人士「逃跑」,只因種族與階級優勢的「老外」和東南亞籍的藍領「外勞」,在台灣受到完全不同的政策待遇。老外可以換老闆、無限延長居留、可以不受仲介剝削,但外勞卻惟有「逃跑」才可能掙得這些「基本人權」。
逃跑外勞中,有的飽受虐待、性侵;有的遭剋扣薪資,月領三千元;有的睡眠不足,月經停止:有的白天當店員,晚上作家傭;有的長年無休導致心神喪失,再不逃就要與僱主同歸於盡了(如果你還記得台中菲傭砍殺僱主、南港越傭砍殺阿嬤……)!如果可以辭職、換老闆,誰要逃走?
二年前,我曾經協助一對越南籍來台幫傭的母女,年輕的女兒阮氏雲不堪高額仲介費而逃跑了,最後因警方荷槍臨檢而跳樓摔死。阿雲的母親叫阮氏絨,她喃喃說著阿雲的乖巧聽話,在河內鄰近的鄉下是大家都稱讚的好孩子,若不是有什麼委曲,不會工作六個月就逃走……像是要抹去「逃跑外勞」的罪犯污名,以說服大家接受阿雲不是「死有應得」。阿雲當然不該為逃走付出死亡的代價!她是錯誤的外勞政策下的受害者,最後卻死於「獵人頭」的荒誕連環扣。阮氏雲之死,沒引起任何社會注目,只是一個非法外勞嘛,臨檢跳窗又不是警察的錯(誰的錯?)。
阿雲逃跑後的僱主花了一些錢,協助火化骨灰。阮氏絨在竹東照顧一個癱瘓的老人,沒能請假,只能把女兒的骨灰託一名同鄉帶回河內。從頭到尾,我沒有看見她的眼淚,她安靜地獨自去搭車時,眼睛望著遠方,不知是在探看來路,還是看向天邊的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