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譴責香港政府暴力鎮壓 立刻退回送中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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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2

香港政府今日(12)宣佈議會時間更改,只是重施2014年香港雨傘運動的拖延法,欲再次將香港人的情緒和熱情慢慢磨減。自2003年起,香港政府不斷想推行有關中國國家安全法的條例,當時是以《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也因「反二十三條立法活動」號召了50萬人上街,那時候香港才回歸了6年。

時至今日,隨著中國政府任命特首機制,香港當局早已變成中國政府的代理人之一。因此,香港政府亦因有北京政府支持而視民意為無物,並積極配合北京政府的意志。所謂的「一國兩制」,如今,只是一顆包著糖衣的毒藥,甚至今年習近平表明中國跟香港就只有一國,然而中國的「法治」一直是以扭曲的「中國模式」進行,完全不符合國際標準,也可以看得出習近平對於香港打算採取強硬的態度。

今日,香港警方以全副武裝攻擊示威者,以水砲車、胡椒噴霧、警棍、催淚彈,甚至是裝填布袋彈、橡皮彈的霰彈槍,對待手上只有雨傘的示威者,警方僅因部分示威者戴有頭盔、手套等護具而稱之為故意衝擊、暴動,可謂罔顧事實、顛倒是非。

我們在此,嚴重譴責香港警方,請恪守作為一位警察的職守,嚴格遵循包括《警察通例》在內的法律管理治安,而非無理攻擊手無寸鐵的市民,也請個別警察作為一個人,恪守身為人的道德底線。亂棍毆打沒有武裝的示威者及記者,香港警方今日的行為,就算在任何國家的道德觀也是無法被接受的。

作為一個已經批准《禁止酷刑公約》、已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納入《基本法》的地區,香港政府必須尊重人民的集會遊行權,禁止香港警察使用武力對付民眾。更具體的規範在聯合國1990年通過的《執法人員使用武力和火器基本原則》(Basic Principles on the Use of Force and Firearms by Law Enforcement Officials)中,也有「對非法集會執行公權力」章節第13條的明確規定:「在驅散非法而非暴力的集會時,執法人員應避免使用武力,或在實際無法避免時應將使用武力限制在必要的最低程度」,觀諸今日香港警方的作為,面對手無寸鐵的香港民眾,竟冷兵器種類盡出,甚至使用霰彈槍這種熱兵器射擊示威者頭部,完全違反這項原則明示的標準!

我們在此呼籲香港政府克制你們的行為,並再次要求政府立即撤回修訂逃犯條例的程序,及對示威者的暴力行為。聽取市民、聽取法律界、聽取世界各地的意見,以香港為優先作出任何行政措施。

發起團體:在台香港學生及畢業生逃犯條例關注組

連署學生團體: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國立臺灣大學學生代表大會、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協會、國立成功大學學生會、國立政治大學學生議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會、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學生會、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學生會、國立東華大學學生會、輔仁大學學生會、高雄醫學大學學生會、真理大學學生會、國立臺東專科學校學生會、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學生會、國立臺東大學學生會、東海大學學生會、國立中興大學學生會、臺北市立大學學生會、中山醫學大學學生會、淡江大學學生會、東吳大學學生議會、國立屏東大學學生議會、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學生會、國立中山大學學生會、南華大學學生會、國立金門大學學生會、國立金門大學學生議會、臺北醫學大學學生會、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議會、長庚大學學生會、高雄醫學大學革命星火社、國立台灣大學濁水溪社、東華烏頭翁社、東華烏勇社、東吳跳馬社、東吳難容社、臺大意識報、臺大台語文社、國立臺灣大學女性研究社、北大議會改革連線、北大翻牆社、政大野火陣線、東吳跳馬社、台大濁水溪社、臺大法律系學會、臺大社科院學生會、臺大文學院學生會、靜宜尋根樹、思潮刊物、政大學聲、北大尋寶社、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拾事社、國立中央大學綠聚人社、國立中央大學瑪潮關懷社、國立中央大學真善美社、中正大學公共事務研習社、台灣學論議題論壇、東吳大學政治系系學會、臺大哲學系學會、臺大歷史系學會、臺大社會系學會、朝陽科技大學傳播藝術系學會、全國中學學生權益研究會、成功高中班級代表聯席會、臺中家商學生自治會

連署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永社、青平台、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經濟民主連合、監所關注小組、蜜蜂公民、臺灣自由圖博學聯、台灣教授協會、華人民主書院、台北市文山社區大學、好民文化行動協會、台灣勞工陣線、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聯合國協進會、鄭南榕基金會、陳文成基金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制憲基金會、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民主維新協會、國會調查兵團、臺灣青年民主協會、中部共生青年組合、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獨立青年陣線、台灣共生青年協會、社團法人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同志諮詢熱線會、西藏青年會台灣分會、臺灣公民幹細胞、公投護台灣聯盟、自由台灣黨、Formosa青年議會籌備處、北鳥:歌唱革命、島國前進、綠色逗陣、台灣無辜者行動聯盟、獨立媒體-草根青年發聲網、台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反迫遷連線、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台灣國際醫學聯盟、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蔡瑞月文化基金會、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台灣自由選舉觀察協會、李明哲救援大隊、無國界記者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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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撰稿人張翠容:「有趣的是,日前竟讀到(輔仁媒體)一位香港本土派年輕人這樣寫道:「只有我們配合外國勢力,對中共施加壓力,香港才有希望…….。所以,我們香港要有『被利用的價值』,因此我們更應緊守香港的核心價值,不容中國抹掉。否則,當香港淪為跟中國一樣,在外國眼中,根本沒有利用價值可言。」
我理解他的「天真漫瀾」;只怪我城香港一直自稱國際城市,其實卻不知世界是怎樣運作的。環顧世界的代理人戰爭,有多少是由無知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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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緬甸,我想起苦勞網
2015-07-08 苦勞網 張翠容(香港獨立撰稿人)

走訪緬甸期間,竟然記掛起苦勞網來。苦勞網是台灣一個獨立媒體,而且身負「社運」角色,即透過獨立報導評論,令大眾貼近真相,從而推動轉變,令社會能夠往前走。它不僅立足台灣,還面向國際,好讓我們有更廣闊的視野,再回看和思考自己的問題。
苦勞網可貴之處,在於它的獨立性,沒有依附任何財團,自力更生,靠的是大家的小額捐款支持。在現今的社會,講獨立,談何容易,但又如此重要,因為這才能擺脫各方勢力的操控,為真理、按良心,自由地說話,發揮暮鼓晨鐘的作用。
苦勞網不是外來物,而是在自己家園的土地上一直默默灌溉開墾。每個地方都需要土產,因土產對我們身體最好。而苦勞網就是台灣的「土產」。這種「土產」,只嫌少,不嫌多,我們有義務去支持和保護之。

耐人尋味的跨國NGO

為甚麼有這樣的感懷?這由於在緬甸,我看到眾多外國NGO的身影,一如其他發展中國家,我也見怪不怪。這些NGO都自稱前來協助建構公民社會。
無疑,公民社會是民主的基石。但過去廿年隨著全球化的趨勢,它變得愈來愈NGO(非政府組織)化,而那些NGO又愈見跨國化。各國人民互相溝通、交流和支援,本來是件好事。世界公民、地球村等等,都標榜著人類可不分彼此而團結起來。可是,細看NGO的發展,當中卻有耐人尋味的地方。
所謂非政府組織,乃指獨立於政府之外,在地方、國家或國際級別上成立的非謀利自願公民組織。這類組織在公民社會成熟的富裕歐美地區最流行,大大小小、形形種種,基金會更大行其道,他們往往是NGO背後的財政來源。其中來自大家族的基金會,勢力足以令政府低頭。
有基金會作金主的NGO,不少非常多元化和國際化。有趣的是,他們如「大白鯊」,哪裡有「血」便去哪裡。換言之,發展中國家多是他們的目標,特別是處於民主轉型的地方,當大門一打開,這些國際NGO便蜂擁而至。
三月在突尼斯,這些國際NGO已看得我眼花撩亂。今次在緬甸,國際NGO如雨後春筍,視緬甸為一塊處女地大力開墾,與外資不無兩樣;大家都趕快插枝旗、霸地盤,令我有點頭眩。

輸出主流政治意識型態的大白鯊

舉個例子。有朋友推薦我去找某德國NGO的主任聊天,此君已在三年前來了仰光開辦事處,其工作是扶助緬甸政黨如何鞏固他們的民主運作。由於性質敏感,他首先會資助當地人創辦相關的NGO,由他們出面與各政黨交往,而該德國NGO則在背後主持大局。
一問之下,原來德國NGO名義上是NGO,但由國家和德國政黨出資,向第三世界輸出歐洲主流政治意識型態,企圖塑造他們的發展模式。如是者,這等NGO其實也是權力機構的代理人,再由這代理人找代理人,代理人又找代理人,弄得大家都糊塗了。
德國如此,其他大國一樣趕著向緬甸人「洗腦」,你拉我拉,受眾不變得精神分裂才怪呢!
當一個國家處於轉型階段,尤如站在十字路口;此刻,來自四方八面的力量都會向你招手:來啦,來我這一邊,我可以幫到你。例如緬甸,公民社會開始萌芽,如何抗衝仍處於強勢的軍方,實在重要。
一些背後有財閥、國家級基金會支持的跨國NGO,披著NGO外衣,背後搞的是地緣政治,幾條腿走路。一方面說是推動緬甸的公民社會,另方面又頻頻與軍方私下建立關係,名義上是協助轉型,但看起來更像是為自己國家搭橋,這算不算是祕密外交呢?
一位緬甸年輕人告訴我一個有趣的經歷。他兩年前參加一個本地NGO,它不時開設訓練營,就是教人怎樣去示威,可是所去抗議的不是甚麼社會不公不義的事情。例如最近政府大力推行教育私有化,便沒有人去抗議;反之,是該NGO專針對某國在緬甸的投資項目。
本來監察外資的投資活動是否造成對國家的傷害,是理所當然的;奇就奇在監察對象明顯有選擇性,而且只針對某一個國家,那位年輕人也覺不對勁。他還說,NGO的興起,為當地年輕人提供不少工作機會,有些為了「打好這份工」,亦不會多想;總之,你叫我做的,我會做到最好。

轉型階段的緬甸新聞產業

此外,緬甸在轉型階段中的新聞領域,也是兵家必爭之地,因為新聞產業與輿論息息相關,一切得從新聞教育做起。過去,在軍政府嚴控下的緬甸各大學,竟然沒有提供新聞教育,只有一間有提供但課程得由政府設計,真是豈有此理!
好了,現在開放啦,歐盟立刻前往開設新聞學院。大鱷索羅斯主持的「開放社會基金會」自不甘人後,亦在同時間在緬甸創辦他們的新聞學院。雙方都自稱要推動獨立傳媒,訓練專業記者,令緬甸年輕記者趨之若鶩。近年緬甸出現多場由國際機構主辦的傳媒高峰會,也是個有趣現象。
無可否認,緬甸過去的新聞業無專業可言,一切由軍政府控制,任何內容必須經過官方審查,這是典型的專制國家的做法。
我去探訪一間緬甸民營報館,地方簡陋,看得出艱苦經營,但各工作人員鬥志激昂。我有機會與其老板聊個天,他讓我了解到緬甸同行的一頁奮鬥史。他原來也是記者出身,後辭職辦報,那是八、九十年之事。軍政府容許民營媒體,只不過需過官方審查系統。當時他以經濟新聞為主,這領域較少風險,後慢慢加入政治新聞。

獨立發展在地新聞的反思

一零年開放後,不久審查系統亦取消,但這是否便可享新聞自由?答案是:不!因政府仍牢牢掌握不少資訊,不願開放給傳媒,傳媒很難求證。遇有甚麼爭議,吃虧的多是傳媒,並會有可能面對牢獄之災。去年有份小報便被政府起訴,連老板和記者共九人敗訴,正在獄中捱苦。
我指他們應大力推資訊自由法,這是新聞自由第一步。其後我又與另一年輕記者A午聚,他告訴我,當有西方機構來到緬甸建新聞學院,又主辦新聞研討會,本來他感高興,積極參與。他曾參加一訓練課程,教他們如何在衝突地方採訪。怎知一完成課程,緬甸某地區便立刻有衝突,導師示意他按所學到的前往報導。
該記者心生奇怪,怎麼如此湊巧?再者,真的要按他們那套嗎?那一套有助尋找真相,還是激發更多衝突?他這一問,正是他獨立思考的開始,我為他鼓掌。
此外,A又指出,過去兩年間,有不少新聞討論會,所要探討的大多是緬甸新聞業的問題與發展。主題雖然講緬甸,但主辦單位幾乎全來自歐美的組織。
A告訴我,一次他受邀參加,一入會場才發覺他原來屬少數緬甸記者之一,大部份與會者乃來自歐美的新聞從業員、傳媒學學者和國際NGO工作者。A當時很奇怪,為何討論緬甸新聞業的問題與發展,要由一大群西方人士來主導?難道他們比本地從業員更了解問題的所在,以及發展的路向?
要知道,A不是政府傳媒的記者,他在民營媒體一直逆流而上。能有此拷問,代表他具有獨立批判精神 ,他不是主流。大部份同行面對挾龐大經費而來的國際組織,早就認定對方是救世主。

沒有白吃的午餐 外國勢力非慈善家

這個現象不獨出現在緬甸,其他發展中國家亦言。如有留意西方基金會的工作,美國自然比歐洲強勢,不少主攻傳媒與教育,對扶貧則沒甚興趣,為甚麼?不言而喻吧。索羅斯的開放社會基金會是其中的表表者,他們最熱衷的就是新聞教育,從突尼斯、烏克蘭、緬甸,甚至在香港、中國內地,他們都甚為活躍。除非你真的認為這些財閥是大慈善家,不然是沒有白吃的午餐。
有趣的是,日前竟讀到(輔仁媒體)一位香港本土派年輕人這樣寫道:「只有我們配合外國勢力,對中共施加壓力,香港才有希望…….。所以,我們香港要有『被利用的價值』,因此我們更應緊守香港的核心價值,不容中國抹掉。否則,當香港淪為跟中國一樣,在外國眼中,根本沒有利用價值可言。」
我理解他的「天真漫瀾」;只怪我城香港一直自稱國際城市,其實卻不知世界是怎樣運作的。環顧世界的代理人戰爭,有多少是由無知開始?
因此,我在緬甸則想起苦勞網,緬甸必須有自己的「土產」。我期待見到緬甸「苦勞網」的出現,不需依靠背後有財閥金主的外國NGO來指點江山;這樣才能有一己的聲音,掌握自己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