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台南市鹽灘設置太陽光電計畫』所衍生的『生態保育用地』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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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6

6月24日下午由陳曼麗立法委員召開之【台南市鹽灘設置太陽光電計畫所衍生的生態保育區的規劃方向公聽會】,與會團體表示無法接受台電玩弄數字遊戲的作法,不排除以【圖利廠商】名義告上法院。

依據台電之台南鹽灘光電案計畫書,經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第412次會議決議送審後,台電之意見回覆之第審II-1頁最後3行及第審II-2頁最上面2行之意見回覆『本計畫透過緩衝綠帶留設及土地使用管制之規定保留全基地至少30%空間供生態、景觀及緩衝之用,以將自然生態環境之改變減至最低』。

台電在總面積214.3公頃的台南七股頂山光電場域規劃裡,只規劃25.5公頃的真正綠地(僅佔開發區域總面積的11.9%),把太陽能板之間的縫隙、空地以及維修用的道路,只要沒有被太陽能板覆蓋的地區,都納入『台南市鹽業用地設置太光電專案開發計畫』基本要求的30%的生態、景觀緩衝的範疇裡,並宣稱『這些地方都是留給鳥類使用的、鳥類可以來活動覓食繁殖』,如此荒謬錯誤的生態觀念,簡直把特地風塵僕僕從南部北上參加公聽會的環保團體,當作毫無生態常識的三歲小孩一樣對待。

事實上,這些被太陽能板旁邊的土地,鳥類利用的機會非常低,除了少數會選高處站立休息的鷺科和鳩鴿科可能偶爾會站上太陽能板休息以外,原本鹽田裡的鷸鴴科、秧雞科、雁鴨科等水鳥都不可能再到光電場域裡去。唯有另外設置獨立的生態保留區,並以濕地的型態經營管理,才有可能讓原本的水鳥再回來棲息。

依照台電的開發計畫全基地面積為214.3公頃,30%的『生態、景觀及緩衝』面積應為64.3公頃!台電人員宣稱:設置光電板的面積僅有85公頃,基地內有三分之一是空地,要留給鳥類使用。倘若加上台電提供的25.5公頃綠地,則為110.5公頃,也就是還有103.2公頃的土地不知用途為何?如果全基地面積214.3公頃扣除30%的生態保留區(64公頃),還有150公頃的面積,即使設置70%覆蓋率的光電板(105公頃),也還有45公頃的空間可做公共設施使用,留設64公頃的30%生態保育用地完全綽綽有餘!可見台電公司玩弄數字遊戲,公然說謊!(圖一、二)

l   台電版本:光電板面積85公頃+綠地25.5公頃+110.5公頃(未知用途?)

l   民間版本:光電板面積85公頃+生態保育用地64公頃+ 65.3公頃公共設施緩衝區綠地

受全國矚目的全台灣第一座地面型光電板案場在嘉義的布袋鹽田,原本開發面積374公頃,因位處重要野鳥棲地及全台灣水鳥最多的生態敏感樣區之內,經濟部能源局與開發商順應民意和科學調查數據,將開發面積縮減至102公頃。其中八區和九區的光電案場皆保留全區30%的面積做為生態保育用地,並承諾投入經費進行長達20年的長期監測計畫與棲地營造工作,將生態衝擊降到最低,也因此取得地方與生態團體的諒解順利施工。(圖三)

台電公司身為國營事業及電力專責單位,相較於布袋鹽田民間業主提出之生態保育承諾顯然嚴重不足!竟然還說出『維修通道屬於生態緩衝綠地,給鳥使用的』這樣缺乏環境意識的無下限言論!

針對本次公聽會,與會民間團體提出以下訴求

1.          要求台電畫設全基地30%的生態保育用地64公頃,並提出棲地營造與生態監測、經營管理計畫與預算。

2.          將以上承諾列入光電工程招標書中,並邀集學者、民間生態團體成立『生態監測與經營管理監督委員會』,進行後續監督事宜。

3.          倘若台電未正面回應並修改生態保育用地面積,民間團體不排除依【圖利廠商】罪嫌向法院提告。

聯合聲明團體:

台南市野鳥學會、高雄市野鳥學會、台灣濕地保護聯盟、台灣黑面琵鷺保育學會、高雄市茄萣生態文化協會、嘉義縣布袋嘴文化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發展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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