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了昨日(10月22日)在英國西敏市地方法院公審阿桑奇的過程,我深感震驚。法官就連假裝聆聽阿桑奇律師團隊的訴求都懶得裝,審判過程中的每一項決定都非常草率。
在我詳述這個審判的程序不公正之前,我必須首先指出阿桑奇的身心狀況。我很驚訝於他消瘦的程度,快速衰老、頭髮稀疏;尤其是他明顯跛腳,是我之前從沒見過的狀況。他的體重從他今年四月被捕後,已經足足瘦了15公斤。
比這更令人震驚的是他的精神狀況,在被問及姓名和生日時,他很明顯必須很費勁才能想起來。我稍後會說到他在庭訊尾聲陳述的內容,很明顯作出這些陳述對他來說非常困難,他必須很費勁才能保持清晰表達並集中思路。
在這之前,我一直對那些聲稱阿桑奇遭受的待遇等同於酷刑的人——甚至對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尼爾斯·梅爾策(Nils Melzer)——保持著相當的懷疑,對那些暗示他可能在被注入使人衰弱的藥物的人也保持著懷疑。但是,在參加過對烏茲別克幾名極端酷刑受害者的審判,並與塞拉利昂和其他地方的倖存者一起工作之後,我可以告訴你,昨天我完全改變了想法,阿桑奇展現出的正是一名脫離險境的酷刑受害者的症狀,迷失方向、困惑,十分艱難地在習得性無助的迷霧中堅持著自由意志。
我之前甚至更懷疑那些聲稱阿桑奇可能活不到引渡程序結束的人,比如他的法律團隊中一名高級成員週日晚上對我如此說道。我現在發現自己不僅相信它,而且被這個想法折磨。昨天法庭上的每個人都看到,我們這個時代最偉大的記者之一正在我們眼前被國家折磨致死。看到我的朋友,我所知道的最能言善辯的人,思考最快的人,淪為那具步履蹣跚而語無倫次的殘軀,這實在讓人難以忍受。然而,國家的代理人,特別是冷酷無情的地方法官瓦妮莎·巴雷策(Vanessa Baraitser),不僅做好了準備,而且急不可耐地成為這場獵殺運動中的一員。她竟然告訴他,如果他沒有能力理解接下來的庭審,那麼他的律師可以稍後給他解釋發生了什麼。為什麼一個被告,根據對他的指控被認為是非常聰明和能幹的,卻被國家變為一個無法理解庭審的人,這個問題沒有引起她的絲毫疑慮。
對阿桑奇的指控非常具體:與雀兒喜·曼寧(Chelsea Manning)1合謀公佈「伊拉克戰爭日誌」、「阿富汗戰爭日誌」、和美國國務院電報。這些指控與瑞典無關,與性無關,也與2016年美國大選無關——主流媒體似乎無法理解這個簡單的澄清。
昨天的庭審的目的是案件管理——確定引渡庭審的時間表。爭論的要點是阿桑奇的辯護律師要求更多的時間來準備他們的證據,並辯稱政治犯罪被明確排除在「引渡協議」之外。由此他們認為應該進行初步聆訊,以確定「引渡協議」是否適用。
關於為何需要更多時間準備,阿桑奇的辯護團隊給出的的理由既令人信服又令人吃驚。他們只能非常有限地接觸到在獄中的委託人,直到一週前才被允許向他遞交關於此案的文件。阿桑奇被准許接觸電腦的時間也非常有限,他的所有相關記錄和材料都被美國政府從厄瓜多大使館沒收。他無法獲得自己的材料來為辯護做準備。
此外,辯方辯稱,他們正就馬德里一個非常重要和相關的案件與西班牙法院聯繫,該案件將提供重要證據。這個案件表明美國中情局曾經直接指使一家西班牙公司——UC Global(該公司與厄瓜多大使館簽約為後者提供安保)——監視阿桑奇在大使館的活動。至關重要的是,這包括監視阿桑奇和他的律師之間的特許保密的對話——討論反對引渡訴訟的辯護,自2010年以來美國一直在周密籌劃這項訴訟。在任何正常訴訟程序中,這一事實本身就足以駁回引渡訴訟。順便說一句,週日我發現法庭上展示的西班牙的材料特別收納了涵蓋阿桑奇和我討論各種問題的高分辨率錄像,這些錄像是美國中情局指使下偷錄的。
西班牙法庭展示的證據還包括美國中情局綁架阿桑奇的陰謀,由這個事件可知美國當局對遵守法律的態度,以及他可能會在美國遭受何種對待。據阿桑奇的團隊交待,雖然西班牙的法律程序正在進行並且那裡的證據至關重要,但是根據當前提出的庭審時間表,西班牙那一邊很可能不能在阿桑奇引渡庭審開始前結案,因此那裡的證據不能完全坐實且派上用場。
至於檢方,詹姆斯·劉易斯(James Lewis,英國王室法律顧問)申明(英國)政府強烈反對任何便於辯方做準備的延期,並且強烈反對對於指控「是否屬於被『引渡協議』排除在外的政治罪」這一問題的任何單獨考量。法官選擇聽取劉易斯的意見,明確申明引渡庭審的日期定於2020年2月25日,不可更改。但她對在這個日期之前提交證據和回應的日期的變更表示開放。然後她宣佈休庭10分鐘讓控辯雙方就這些步驟達成一致意見。
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富有啟發意義。有五位美國政府的代表到場(最初有三位,另兩位在庭審中途到達),就座於法庭上律師後方的席位。控方律師立馬與美國代表靠攏,之後一起走出法庭以決定如何回應日期事宜。
休庭後辯護團隊聲明,根據他們的專業看法,假如庭審日期維持於二月,他們將無法做好充分準備。儘管如此,他們在法官的指示下還是大致起草了遞交證據的建議時間表。在回應這個問題時,劉易斯的初級律師急忙跑向法庭後方再次與美國人商議,同時劉易斯竟然告訴法官他在「接受後面那些人的指示」。千萬注意到他上述的說法,他與之商議的不是英國總檢察長辦公室,而是美國大使館。劉易斯收到了美方指示,同意辯方可能需要兩個月來準備證據(實際上,辯方說的是他們絕對至少需要三個月),但是二月的庭審日期不可能改變。法官作出了完全同意劉易斯所說的裁定。
不知為何,我們當時耐著性子看完了這出舞台上的鬧劇。美國政府將它的指示下達給劉易斯,他再把這些指示傳達給法官,她依這些指示作出裁定——如同是她自己做出的法律判決。也許這齣裝模作樣的戲本應該直接省去,美國政府直接坐上法官席操控整個過程。坐在那的任何人都沒法相信他們參與的庭審有哪部分合乎真正的法律程序,或者法官有過一刻考慮辯方的辯詞。在她少數幾次看向辯方時,她的面部表情只在三種裡切換:蔑視、厭煩和嘲笑。當她面對劉易斯則是慇勤、坦誠和溫暖。
很顯然,依照華盛頓指示的時間表,引渡正在快速通過。除了想要先發制人——西班牙法庭已經提供了中情局蓄意妨害辯護的行動的證據,還有什麼使得二月這一時間點對於美國如此重要?我歡迎任何見解。
法官駁回了辯方召開單獨的事先聆訊以衡量「引渡協議」是否適用的請求,甚至都沒費事給出任何理由(可能是她沒有記清劉易斯指示她該認可什麼)。以下是《英/美引渡協議 2007》(UK/US Extradition Treaty 2007)條款4的完整內容:
條款 4. 政治和軍事犯罪
1. 對於政治犯罪的引渡要求將不予批准。
2. 基於本協議的諸多宗旨,以下罪行不再被認定為政治犯罪:
a.該罪行符合雙方有義務遵照的多邊國際協定:引渡被要求之人,或是如同移交檢方那般將案件提交給其他合法當局。
b.針對一國領導人或某一黨派領導人或國家領導人家屬的謀殺或其它暴力犯罪。
c.謀殺、過失殺人、惡意傷害、造成嚴重致命傷害的犯罪。
d.涉及誘拐、綁架或任何形式的拘禁的犯罪,包括劫持人質。
e.放置或使用(包括威脅放置或使用)爆炸性、燃燒或破壞性的 裝置或是能夠危及生命的火器,造成嚴重的致命傷害,造成重大財產損失。
f.持有上一條中所列舉的裝置。
g.試圖或密謀犯罪,參與犯罪,協助或教唆、慫恿或促成犯罪,以及作為前述犯罪事前或事後的幫凶。
3. 儘管有本條款中第二段的條件,但如果被要求的國家的合法當局確定引渡要求是出於政治動機,那麼引渡將不予批准。
4. 被要求的國家的合法當局可以拒絕引渡要求,依據是犯罪的根據並非普通刑法而是軍事法。適用本條款的合法當局特指美國行政部門。
只要從表面上看,阿桑奇受到的指控就完全符合定義——如果這不算,那什麼才算呢?它不屬於上述列舉的例外情況中的任何一種。因此有十足的理由去考慮這起指控是否被排除在「引渡協議」之外,並且在假設協議適用並開啟漫長和十分昂貴的檢視各種證據的過程之前,就這麼做。然而法官不假思索地直接駁回了這個辯詞。
要是人們對此時發生的事情還存有一點點疑惑,那麼,劉易斯這時站了起來,要求不該允許辯方利用大量的辯詞來浪費法庭時間。實體審理的所有辯詞都應該提前寫好並提交,以及針對於法庭上的各種論點和證據,或僅僅針對於辯方的那五個小時,「『辯論終止』應立即執行」(guillotine should be applied,他的原話)。辯方表明過他們需要比預定的五天更多的時間來陳述案情。劉易斯反對道,整個審理應該在兩天內結束。法官說在程序上此時不是同意這一辯詞的合適的時間,但是收到證據包後,她會即刻考慮這件事。
(我早就猜到法官將會按照劉易斯的指示,縮短實體審理的時間)
然後法官把事情推向了更糟糕的地步,她說二月的庭審將不會在我們當時所在的較為開放和可訪問的西敏市地方法院舉行,而是在貝爾馬什(Belmarsh)地方法院,後者是一個用於恐怖分子初期法律程序的嚴酷的高安全等級設施,與目前關押著阿桑奇的最高安全級別監獄相連。貝爾馬什最大的法庭只有六個公眾座位,如此安排的目的顯然是避開公眾的監督,並且確保法官不會再暴露在公眾眼前,導致公眾對她的審理進行真實的描述,就像你正在閱讀的這份。我很可能無法旁聽貝爾馬什的實體審理。
顯然,當局對數百人當日到場支持阿桑奇感到驚慌。他們希望儘可能減少前往更加封閉的貝爾馬什的人數。我相當確定(我有過長期的外交官生涯)在庭審過程中途到場的那兩名美國官員其實是武裝安保人員,他們之所以到場,是因為一場有美國高級官員在場的庭審場外竟然有那麼多的抗議者。移師貝爾馬什可能是美方的要求。
阿桑奇的辯護團隊極力反對將庭審移至貝爾馬什,特別是基於以下理由:那裡沒有可用的會談室,因此他們無法和委託人商議,而他們也很難在監獄裡見到他。法官不假思索地駁回了他們的反對意見,臉上掠過一絲十分確鑿的壞笑。
最後,法官轉向阿桑奇命令他站起來,並詢問他是否理解這場庭審。他的回答是否定的,說他無法思考,並且明顯看上去昏頭轉向。接下來,他似乎找到了一種內心的力量,稍微挺直了身體,說道:
我不明白這個過程怎麼可能是公平的。這個超級強國花了十年來準備這個案子,而我甚至拿不到我自己寫的材料。我的處境十分艱難,我做不了任何事。而那些人擁有無窮的資源。
似乎是用力過頭,他的聲音突然放低了,他變得越來越困惑和語無倫次。他說檢舉者和發佈者被貼上了人民公敵的標籤,又說他的孩子的DNA被盜取,他在與心理醫生的會面中被監視。我絲毫沒有暗示阿桑奇說的這幾點都是無稽之談,但他無法恰當組織,也無法清晰地表達出來。顯然他不再是他自己,他病得很重,讓人看著極為痛苦。法官既沒有表現出同情,也沒有表示一丁點關心。她尖酸地告訴他,假如他無法理解剛才發生的事情,那麼他的律師可以給他解釋,然後她拂袖而去。
整個過程令人深感不安。再清楚不過的是,這裡沒有發生過真正的法律考量。我們看到的是赤裸裸的國家權力展示,美國人不加掩飾的對庭審的主導。阿桑奇置身於一個防彈玻璃覆蓋的籠子裡,而我和其他三十多個擠進那兒的公眾代表則身處包裹著更多防彈玻璃的另一個籠子裡。我不知道他是否能看見我或是其他到場的朋友,也不知道他是否可以認出任何人。
看上去他並沒有。
在貝爾馬什,他每天有23小時被完全隔離拘押。他被批准進行45分鐘的活動。假如他必須移動,他們會清空他將要經過的走廊,並且把走廊邊的囚室全部鎖上,以確保他在短暫並且受嚴格監視的活動時間內無法與任何其它囚犯交流。不可能有任何理由將這種非人的、用於頭號恐怖分子的管理制度加諸於一個還押候審的出版者。
多年來我一直在記錄和抗議英國國家日益走向威權主義的權力,但是當最野蠻的虐待居然能如此直白和露骨,還是令我震驚。將阿桑奇妖魔化和非人化的運動,建立在無窮無盡的政府和媒體謊言的基礎上,已經到了這樣一種境地:他可能在公眾的視野下被慢慢殺死,由於發佈政府作惡的真相而被公訴提審,同時得不到任何來自「自由」社會的援助。
除非阿桑奇短期內被釋放,不然他會被摧毀。如果國家能這麼做,誰會是下一個?
- 1. 【編註】曼寧曾為美國陸軍上等兵,在2010年時因涉嫌將美國政府的機密文件外洩給維基解密網站而遭美國政府逮捕,判刑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