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高院判決不公!踐踏工人健康權!
RCA工人將提起上訴,繼續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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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6
RCA案一軍案更一審今日(3/6)判決,在三八婦女節前夕,高等法院讓RCA女工們失望了!高等法院針對更一審246名會員所請求之12億6200萬元,僅判24名會員共計5470萬元,不到請求金額的二十分之一!工傷協會、RCA員工關懷協會及義務律師團,將針對高等法院不公判決提起上訴,繼續戰鬥!
 
儘管受新冠病毒疫情影響,但仍有近百名RCA會員到場聽判。然而上午11點合議庭宣讀判決主文,雖可聽出RCA、GE、Technicolor、Thomson等被告均須賠償,但對於判決金額隻字不敢提!RCA案為台灣社會重大矚目案件,法院此等舉動是前所未有,更向媒體透露,「要等RCA員工關懷協會開完記者會,法院才會開記者會說明判決理由」,種種迴避、詭異行徑,都讓RCA員工與聲援朋友感到擔憂,也讓RCA勞工們坐在路邊苦苦等候了一個多小時!最後,高院12:40召開記者會,口頭說明針對C組無外顯疾病之會員,幾乎均予駁回,僅就審理期間新增罹癌、或選定程序有疑義之部分會員判賠,目前已知各組判賠金額與人數如下表:
 

組別

人數(起訴人數/判賠人數)

金額(請求金額/判賠金額)

A組(起訴時死亡員工之家屬)

19人/10人

5600萬/1470萬

B組(罹患癌症等各類疾病之員工)

105人/8人

6億8000萬/2070萬

C組(無重大外顯疾病之員工)

122人/6人

5億2600萬/1930萬

合計

246人/24人

12億6200萬/5470萬

在本日宣判後,工傷協會、RCA員工關懷協會、義務律師及顧問團除聯合召開聲明,譴責審理法官之不公判決外,RCA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長劉荷雲立即表示上訴決心,律師團召集人林永頌則指出,法官在審理期間對於兩造傳喚之專家證人,並未主動提出問題,即已表現出消極、保守之態度,如今更作出倒退的判決結果,相當遺憾!工傷協會專員賀光卍亦指出,相對於新冠肺炎防疫期間,政府「全民皆兵」的作為,卻未能展現在面對勞工健康之預防措施。對照今日老會員們各個戴起口罩前來聽判,當年他們在生產線上,RCA公司連口罩、手套、飲水、排氣設備等都未能提供照顧,法院卻仍只在「外顯疾病之有無」作為資本家賠償責任之指標,何時才能用防疫規格看待工傷問題?

自2018年8月16日RCA一軍案件三審宣判,在529名原告會員中,僅有262名會員判決定讞,並已發放賠償金。其餘246位會員遭最高法院發回高等法院,進行更審延長賽,其中多數為C 組「無外顯疾病」之勞工,亦即本次更審判決之焦點。我們在歷審都主張,企業主提供不良之勞動環境,惡意隱匿毒害事實,使全體勞工健康風險都提高,甚至因眼見同事紛紛發病過世,或擔憂孩子的健康會被影響,而長期恐慌、憂慮,因此,C組會員也應獲判賠。相同的情形,第二批起訴的RCA勞工(簡稱二軍)去年(2019)年12月一審宣判,判決結果明確將身體權、健康權的損害,認定為包含細胞機能受阻、次細胞層級之染色體甚至DNA序列完整性遭破壞之「微觀」損害。本次更一審法院居然作出與二軍地方法院相左之判決理由,不僅踐踏RCA勞工以生命、健康換來台灣職業安全健康議題之進步、無視國內公衛專家積極提出之論述證詞,接下來,二軍將進入高等法院審理,我們合理懷疑,高院是否會繼續罔顧工人健康權?

至宣判日下午三點半,高等法院尚未發出正式新聞稿,可見其對於RCA案之迴避、心虛!工傷協會、RCA員工關懷協會與義務律師團再次重申上訴決心,也邀請台灣社會持續支持RCA工人,捍衛勞動階層的健康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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