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勞網》近日接獲張杏如女士(永豐金前董座何壽川的妻子)委託誠瀛法律事務所來函,要求本單位移除2016年6月1日刊登的〈專訪庇護所女移工:我在永豐餘何家所受的非人道對待〉一文,以下為編輯室對本案件的聲明:
2015年,何壽川女婿、元太科技總經理李政昊將兩名合法引進的菲律賓籍產業移工,私藏自家豪宅內當私人幫傭,兩名移工在群眾服務協會協助下向台北市勞動局申訴,北市勞動局以違反《就業服務法》對元太科技、元太總經理李政昊、移工仲介公司開罰總金額共計156萬元。
經查證,兩名外籍移工以廠工身份入台,卻根本不在工廠工作,長期在永豐餘前董座何壽川夫婦家中服務,包含位於愛國西路的「元大一品苑」以及仁愛路巷內何壽川的老宅。
時任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為此案曾痛批李政昊與何壽川二人,住在一戶兩三億的一品苑,難道請不起台灣的管家?本案成為北市勞動局成立以來,首度針對《就業服務法》違法個案單獨召開記者會的個案,賴香伶當時也強調,違法情節實在太嚴重。
針對《就業服務法》部分,由於罰則都只針對移工雇主,這個案子實際上只有李政昊受罰,何壽川與其夫人張杏如則僥倖脫困。不過當時移工也指控在何家遭受苛待,內容包含:
- 每日工時經常超過14小時。
- 每月僅不固定一、兩次週日輪休。
- 食物不足,只能和同事分食幾口的剩菜剩飯。
- 不能休息,工作都做完,還必須不斷找事情做。
- 雇主一不如意就威脅遣送回國,造成24小時的精神壓力。
就何家「苛待」移工的部分,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以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進行調查,並於2017年9月13日作出不起訴處分,調查中採納了張杏如以及何家聘僱之司機、廚師的說詞,判斷何家並未限制移工的行動自由,移工能打電話與外界聯繫,而且何家並沒有透過要求移工為他人打掃向他人收費以營利(何家還需要靠這個賺錢嗎?)故不構成「人口販運」要件。永豐餘何家於是打蛇隨棍上,指控移工說法皆為不實,還妨害了何壽川與張杏如的名譽,要求媒體移除相關報導、評論文字。
然而,何家強調所謂之不起訴處分,是指檢察官經調查後不以「人口販運」起訴被告之決定。綜觀《苦勞網》該文,全文對於移工在何家所經歷勞動處遇的陳述鉅細靡遺,卻無一字提及何家從事「人口販運」。綜觀整起事件,本案違法濫用移工在先確鑿無疑,至於移工在何家豪宅內的勞動處遇,是否以及如何遭遇苛待,儘管勞資雙方各執一詞,仍屬可受公評之事,這也是《憲法》明文保障之言論自由。
基於上述緣故,敬答張杏如女士透過律師來函提出移除〈專訪庇護所女移工:我在永豐餘何家所受的非人道對待〉一文之要求,《苦勞網》編輯室恕難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