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民高度共識下,去年六月立法院大舉修正教師法關於不適任教師之淘汰機制,降低審查解聘體罰、兒虐之教師之教評會教師組成比例,同時降低原本過高之表決門檻,讓體罰、霸凌與虐待學生之教師能透過程序儘速離開校園。且為解決學校不願召開教評會處理不適任教師之情形,教師法修訂第26條,使主管機關得交予「教師專業審查會」審議,並追究學校相關人員責任。
因應改版後的教師法,教育部研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簡稱教師解聘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審查會組成及運作辦法」(簡稱專審會運作辦法),並於4月7日預告。
本會檢視教育部公告之專審會運作辦法,顯然無法落實教師法淘汰不適任教師之修法意旨,本會要求教育部應立即進行以下檢視及修訂:
一、教育部應檢視及修正過去二年專審會調查之問題及漏洞,以利後續操作
專審會從民國106年8月1日運作迄今,根據教育部統計資料,專審會受理25案(受理調查18件、受理輔導7件),其中4案解聘、3案資遣、2案退休、10案調查後無教學不力之情形、6案調查輔導中。教育部以上開資訊表示專審會有淘汰不適任教師之效果,然卻未曾檢視過專審會之調查狀況,並以檢視結果作為訂立專審會運作辦法之重要意見。
根據教育部資料, 25案專審會調查之個案,竟有高達10件案件之調查結果為「無教學不力」,專審會之案件均為學校認有召開專審會必要而主動提交專審會調查者,卻有如此高之比例調查認為無教學不力,不正凸顯過去專審會之封閉體系及無專業性之問題?!
二、教師專業不足之輔導經費,應由不適任教師個人或所屬教師團體買單
根據108年度各縣市專審會行政支出資料,教育部補助之調查與輔導之經費高達1,599,734元。一個經過專業師資培訓之教師,卻無法於教學上自我精進,有教學不力狀況卻得由人民花錢買單培訓,並不合理。
教學不力之輔導花費,應由不適任教師個人或所屬教師團體支付,由學校自行輔導亦同。且學校其他教師致力於輔導、教學及研發,不應使其需花時間與精力在教學不力教師之輔導上,否則形同對學生受教權之剝奪。
三、辦法應降低專審會之教師組成比例至1/3,並使其具備兒童權利意識及專業
如今專審會運作辦法草案,不僅未規範專審會委員應具兒童權利意識等專業,反而是保障專審會中教師組織代表之比例(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之1/2),且其取得資格之方式包含由中央主管機關與「全國教師組織」共同培訓之調查教師及輔導諮詢教師。這些保障教師組成比例之規定,使專審會成為教師團體一言堂之封閉體系,難有外部監督機會。
又專審會調查之案件包括教師法26條教育局提交之案件,其內涵包括體罰、兒虐之不適任教師樣態,教師法明訂此種不適任樣態之教評會之委員比例,即教師必須少於總額二分之一;但到了專審會卻變成教師組織推派的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完全違背母法之規範精神及意旨。
本會主張專審會之教師組織代表比例應降至1/3,另應有1/3之專家學者比例。
四、辦法應規範專審會之調查小組成員應備外聘專業人員,並應明確訂立調查小組之調查程序、調查方法
公正之組成、嚴謹之程序及專業之認定為調查用以發現真實、適用法規之重要核心。然而,以上草案對調查小組之規範顯然不足且違反調查之公正與專業性。
查教師本身雖具有教學專業,並不一定具有調查及兒童權利之專業,且調查與認定上極可能產生同情共感之困境,此乃人情之常,故顯然不應由教師擔任調查員。然而,目前教育部國教署建置之全國不適任教師處理人才資料庫之比例,有78.7%為教師身分、13.6%為校長身分,且此人才庫內多數為全國教師總工會培訓。然而,本次教育部訂立專審會運作辦法竟仍規範調查小組之調查員資格限定為專任教師,調查小組未來調查認定時會不會落入上述專業與情感之困境,不無疑問。
專審會之調查小組,其調查程序、調查方法與認定不適任之標準,應以法規明定,使調查小組得以遵循,以確保證據蒐集、保全、調查方法符合相當之規範,透過更具體之程序規範確保調查符合公正與專業。
五、教育部應以教師聘約或教師倫理規範明訂不適任之解聘標準
除了專審會之教師比例問題、調查小組之組成員問題外,要真正落實不適任教師之淘汰,教育部應訂立明確之解聘標準,方能使教評會、專審會等組織處理不適任教師問題時不會落入「人治」,而能真正發揮專業判斷。
然而,截至目前為止,教師聘約並未將教師法所列消極資格納入,亦未明確訂有解聘標準,教育部亦未與教師團體協商訂立教師倫理規範,建立更明確之解聘標準。為使淘汰不適任教師之調查及認定更加明確,並利於教評會及專審會做出判斷,教育部應訂立明確之不適任解聘標準。
別讓專審會成為淘汰不適任教師之卡關魔王
專審會委員之比例考量,應以『能否解決不適任教師問題』為主,而不應淪為特定團體卡位之戰。專審會之運作辦法,應以『能否提升教育品質』為考量,而不該淪為『教師名額』保障機制。
專審會,是解方,或是卡關魔王,端視教育部是否願意認真檢視專審會之運作問題,調降教師團體代表之比例,增加兒少權等專家學者,並明確規範調查程序,使調查真正具有公正與專業性。如果未能仔細審度,甚或無視專審會運作上之疑慮與困境,只是拿「專審會」出來堵住人民要求淘汰不適任教師之嘴,無疑是拿人民納稅錢餵養魔王。
教育部,請慎思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