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平:世新社發所停招案,形同高教沉淪的大戲

2020/06/08
南華大學應用社會學系副教授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停招一案,近日因為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判決世新校方勝訴,要求教育部重新處分再掀波瀾。回顧世新社發所停招案的發展歷程,首先,校方以招生成效不彰為由、打壓異己為實,違反程序正義、從上到下、強渡關山,做出停招決議。再來,教育部以程序不完備、溝通不充分而駁回停招案。最後,世新大學校方不服提起訴願,行政院訴願會竟然來了個大逆轉,判決世新大學勝訴,並認為教育部逾越審核權限,不符大學法保障大學自治的立法精神。

社發所師生去年3月偕同聲援團體一同前往教育部,呼籲教育部駁回停招,捍衛高教的公共性。(攝影:王顥中)

我認為此案有五點問題值得商榷:

第一,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藐視教育部的審查專業,曲解大學法有關大學自治的立法精神。此案若成為判例,大學自治將(事實上,已然)成為大學主管恣意妄為、打壓異己的最佳幌子。可以預料的結果是,大學自治成為扼殺學術自由、校園民主的最佳利器。基於此,我們甚至可以說,行政院成了各大學行政單位從上到下欺凌教學單位的打手。

第二,教育部近年推行的高教深耕計畫,特別強調大學社會責任(USR),這說明大學的存在,應該以公共的善(public good)或社會的福祉,作為終極目標。而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師生多年來的社會參與(social engagement),對整個台灣社會草根民主的深化和廣化貢獻卓著、有目共睹,堪稱擔起大學社會責任的最佳典範。這樣優質的研究所若屈服於高教商品化邏輯和大學成本效益經營策略而招致停辦命運,則我們甚至可以懷疑教育部推動大學社會責任只不過是虛情假意、故作姿態而已。

第三,為了證成教育部對於大學社會責任的真誠態度,沒有虛情假意、故作姿態,我建議教育部承擔起自己應有的社會責任。不僅要堅守原裁決所預設的程序正義和民主溝通精神,更應以更多的資源投入來強化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和國內對大學社會責任具有高度貢獻和關聯性的系所。讓他們不受市場邏輯的侵蝕和績效主義的扭曲,而能夠致力於參與台灣社會的公平正義和人文素質提昇。

第四,具體而言,在當前少子化海嘯的衝擊下,大學端勢必出現一波緊縮政策,首先身受其害的,也必然是重視公共福祉卻不受市場青睞的人文社會學科,甚至各大學的通識教育。教育部應該妥適介入,例如,挹注更多的資源提高教學師資、放寬生師比和註冊率限制。果能如此,則這類系所將不再屈服於大學行政端的淫威和獨裁,為真正的大學自治、校園民主和學術自由把關。果能如此,則台灣社會不但能維持高等教育的批判性和進步性,更能培養大量的有機知識分子,為台灣社會的民主文化做出傲視全球的貢獻。事實上,台灣社會民主化的許多重要場合和時機,都不乏高教場域中具有人文和社會素養的知識份子參與其中。

第五,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不食人間煙火、抱殘守缺,完全無視台灣高教的現況。本人親見親聞,許多大學系所為了符合帳面上的註冊率或生師比,而不擇手段打壓正派經營的系所,或縱容各種鋌而走險、違法招生的手段橫行。在教育部和校內行政單位以不合理的關鍵績效指標壓迫下,逼使許多系所利用仲介給回扣方式招生,或賄賂高中端教職員,或逼迫大學教師不務正業強入高中招生,或以「寧爛勿缺」的原則降低招生門檻,或招收幽靈學生濫竽充數。更糟的是,在教學端降低對學生的考核要求,乃至放寬畢業論文的把關機制等。

以上種種弊端,皆是大學市場化和績效主義化的衍生物。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渾然不覺,自己的判決,形同配合演出、鼓勵各大學為避免指標難看,而共謀一齣高教沉淪的大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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