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捐還不夠扯!晚晴逼簽自願離職 社工險跳樓輕生

2020/10/21
苦勞網記者

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負面新聞不斷,繼工會踢爆晚晴長期強迫旗下社工回捐薪資後,現在又傳出晚晴逼社工簽自願離職書,使該社工身心受創自殘、甚至欲跳樓輕生,幸虧社會局人員在現場緊急壓制住當事人才沒有發生憾事。高雄社工工會今日(10/21)和高雄市議員黃捷一同召開記者會控訴晚晴違法情事,質疑「什麼樣的社福機構會把社工逼成這樣?」勞工局則說將對晚晴開罰11萬,社會局也要求晚晴盡快歸還薪資。

工會偕同社會局和勞工局人員昨前往晚晴協會,協助勞資協商。(高雄市社工職業工會提供)

晚晴回捐薪資破百萬 社工還被迫簽自願離職

高雄晚晴協會7月爆出強迫社工回捐薪資,經工會投訴,高雄市社會局查出過去一年半有6名晚晴社工存在回捐情事,並要求晚晴返還全部薪資,事後工會又陸續接到逾20位社工投訴,每月回捐金額從6,000元到1萬元不等,累計總回捐金額破百萬元。

然而,高雄晚晴還沒全數退還回捐薪資,上週又傳出逼社工簽自願離職書,讓高雄市社工工會痛批晚晴根本是「吃人夠夠」,剝削社工無極限。

高雄市社工工會秘書長郭志南表示,上週五晚晴總幹事把當事社工叫進辦公室,說要資遣他,但一邊又逼他簽自願離職書,疑似要規避支付資遣費,該名社工當下沒有簽下離職書,並通報工會,工會也趕緊帶他到勞工局去申請勞資調解。郭志南說,因為本案社工是社會局家防中心給晚晴的委託案,所以隨後也陪同社工到社會局商談,不料社工竟突然開窗意圖跳樓輕生,所幸社會局人員及時壓制住他,才避免悲劇發生。

「什麼樣的社福機構會把社工逼成這樣?」郭志南說,該名當事人社工曾陪同另一名遭強迫回捐薪資的社工前往工會投訴,懷疑協會逼他離職是為了「報復」,且週一還收到晚晴理事長沈玉玲的存證信函,要求當事人回去辦離職,「令人傻眼」,直到昨天工會偕同社會局、勞工局前往晚晴協會協商,才向晚晴爭取到資遣費。

晚晴寄給社工的存證信函。(高雄市社工職業工會提供)

理事長撇責任「我很錯愕」 總幹事掛電話拒回應

對此,高雄晚晴理事長沈玉玲上午也召開記者會出面喊冤,稱她早已在9月向理監事提出辭職,回捐事件也是爆發後才得知,過去也只是掛名理事長,沒有實質參與協會運作,會務主要由協會總幹事楊承恩負責,對於協會擅用她的私章發存證信函感到「嚇一跳」,也對社工鬧自殺「很錯愕」。

記者致電晚晴總幹事楊承恩,詢問是否有強逼社工簽自願離職書,以及理事長對整件事情是否知情,但他僅稱「不方便回答」,接著就掛斷電話。

對此郭志南不滿地表示,不能接受理事長沈玉玲撇清責任的做法,當初南方社會力聯盟爆發回捐案,南方社會力聯盟理事長黃良矜還發聲明致歉、辭職,今天沈玉玲卻稱毫不知情,難以接受這種處理方式,且至今協會都未完全退還社工薪資,也從未出面解釋金錢流向。

高雄市社會局專委黃慧琦表示,對於晚晴回捐案,社會局已經要求晚晴全數返還社工薪資,目前還有3位社工未收到捐款,已要求機構限期返還,另還有8人沒捐款收據,還在協助當事人整理資料,並要求晚晴協助查處。不過針對晚晴回捐案,黃坦承目前僅對晚晴開罰違約金3,500元,也遭工會譏「回捐破百萬,只罰3千塊!」黃慧琦對此表示,明年社會局會在委辦契約加重違法懲處規定,若發生回捐事件,就從罰1萬起跳,也會將委辦案交給表現良好的機構。

勞工局則表示,晚晴未在約定發薪日發給工資、部分勞工出勤紀錄未依法保存5年等,已違反《勞基法》裁處共11萬;另晚晴逼社工簽離職證明,已屬違法行為,將協助勞工進行勞資爭議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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