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瑟珍/交通部觀光局長
日昨,時論廣場刊登〈阿曼來花東 法規環評靠邊站〉乙文,本局特予澄清。
首先,行政院為加強東部地區永續發展,由經建會主導辦理「東部永續發展計畫」,期藉由各部會分工之力量,達到東部永續發展之目的,其中一項子計畫辦理「國際渡假村計畫」由交通部觀光局負責。該「國際渡假村計畫」係期望藉由國際知名渡假村旅館品牌將台灣東部好山好水之訊息傳到國際,引進更多國際旅客,該計畫並未針對阿曼集團,且該集團目前亦未表達來台投資之意願,該計畫並未排除本國投資者,僅係國際品牌優先考慮。
本案設計機制,強調應提選具有自然資源之基地,並對基地鄰近土地、建物進行管制等,以達到保留自然風貌為前提;至於後續基地規畫設計及招商與環評仍需依照現行法規辦理。所謂「法規環評靠邊站」之狀況絕無可能。
其次,交通部觀光局有感於目前台灣觀光產業結構性之問題在於過度仰賴國民旅遊市場,遊客多集中在周六、周日,造成產業結構性之失衡,且各區域間之觀光發展常彼此競爭,瓜分有限資源,因此觀光局在○七至○九之三年衝刺計畫中業已研擬全方位發展計畫,全力衝刺,期兼顧品質與數量之提升及國際旅客來台與國人旅遊之需求,創造永續發展的台灣觀光榮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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