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如何侵略巴勒斯坦:迷思與事實

2021/05/15
社會運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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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勞網特約編輯

【譯按】為了合理化以色列對巴勒斯坦人民的種族清洗與壓迫,猶太復國主義(錫安主義)運動與以色列持續製造關於當前衝突的謬論,這些謬論掩蓋衝突的起源,也拒絕給予人民應有的正義。理解當前衝突的唯一方法,就是揭穿這些迷思,區辨何者為史實,何者又僅是錫安主義者捏造的謊言。

原文標題 “Debunking the myths of Israel/Palestine”,刊載於澳洲左翼網站「Red Flag」。

5月13日,以色列持續對加薩走廊空襲,炸毀一棟15層樓建築物。(圖片來源:Al Jazeera)

迷思一:以色列攻擊巴勒斯坦是因為「宗教衝突」

在錫安主義的神話中,以色列攻擊巴勒斯坦被形容成猶太人與阿拉伯裔巴勒斯坦人長達數百年的宗教衝突。但這是虛構的故事。事實是:這是一場從20世紀初期才開始的定居殖民主義戰爭。

錫安主義起源於19世紀,是對當時歐洲反猶太主義與反猶太大屠殺浪潮的回應,後來則成為以色列建國的意識形態基礎。

為了回應奧匈帝國與俄羅斯帝國對於猶太人的迫害,歐洲一小群猶太裔小資產階級認為:反猶太主義不是歷史發展的結果,而是只要猶太人生活在非猶太人社會,反猶太主義便不可避免地會發生。錫安主義者開始了建立「民族」家園的運動,儘管錫安主義者們並非民族,更像是某種宗教或文化團體。

錫安主義運動之父赫茨爾(Theodore Herzl)認為:當時世界正被互相競爭的殖民強權所瓜分,在巴勒斯坦建立猶太人的「民族家園」幾乎不太可能實現。

赫茨爾曾經考慮在安哥拉、肯亞或北非建立猶太民族家園的可能性。赫茨爾去世前一年(1903),他滿懷期待地接受英國提議,即在烏干達建立一個猶太人國家。然而,1905年的世界錫安主義者大會拒絕這項提案,並且支持在巴勒斯坦建立猶太人國家。

錫安主義運動之父赫茲爾。(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迷思二:以色列不是「定居殖民主義國家」

「定居殖民主義國家」是一種帝國主義形成的特定類型,它以種族清洗、種族滅絕、同化的方式,排除土地上的原住民人口。

與其他以資源剝削為核心的殖民主義不同,定居殖民主義(settler colonialism)更在乎如何掌控領土與消滅原住民人口,並以定居者人口取而代之。一如定居殖民主義理論家沃爾夫(Patrick Wolfe)所說:「定居殖民主義先摧毀、之後取而代之。」

以色列建國前後,錫安主義運動持續支配巴勒斯坦,消滅原本居住於此的阿拉伯裔巴勒斯坦人口,並且建立永久的定居者社會。

1890年代以前,巴勒斯坦的猶太裔人口不到4%,剩下的都是說阿拉伯語的穆斯林與基督徒。起先,錫安主義運動嘗試向巴勒斯坦與阿拉伯地主購買土地,同時驅逐在此工作數百年的巴勒斯坦佃農與家庭。然而,絕大多數巴勒斯坦人無意將土地賣給這群歐洲移民。

1947年,聯合國無視阿拉伯裔巴勒斯坦人民意願,分割巴勒斯坦,提議將54%的領土交給錫安主義者,當時,在1,845,000位居民中,猶太人僅佔33%,阿拉伯裔巴勒斯坦居民則佔67%。不到一年的時間,1948年底,人口結構產生反轉,猶太定居者成為多數。

這是因為在聯合國提案分割巴勒斯坦的幾個月前,也就是1947年十二月至1948年四月之間,錫安主義民兵對巴勒斯坦城市與村落展開攻擊,恐嚇並殺害數千名巴勒斯坦人。錫安主義民兵最終以武力將一百萬名阿拉伯人從418個巴勒斯坦城市驅趕出去。75萬人逃難至鄰國,15萬人在新建立的錫安主義國家中淪為流離失所的難民。

以色列掌控78%的巴勒斯坦土地,在418個被以色列種族清洗的村落中,有385個完全被摧毀。

無論錫安主義定居者試圖以購買或是強奪方式取得土地,錫安主義運動及以色列國的定居殖民主義都是以取代原有人口的方式,永遠殖民統治領土。

今天的以色列是一個仍在擴張的定居殖民主義國家。在被佔領的西岸與東耶路撒冷,以色列持續偷竊巴勒斯坦土地,並且種族清洗巴勒斯坦人民,目的是建造一個專屬猶太人的非法殖民地。以色列將7萬至10萬名居住在內蓋夫(Naqab)的巴勒斯坦裔貝都因人逐出家園,進一步建立猶太人定居城市。

2021年,聯合國居住權特別報告員譴責以色列,「在加利利、內蓋夫、東耶路撒冷與西岸,以色列當局推動的土地發展模式,排除、歧視、驅趕了弱勢,特別是巴勒斯坦社群,同時卻加速猶太人支配的定居模式。」

被以色列空襲的加薩走廊。(圖片來源:Al Jazeera)

迷思三:以色列是對抗阿拉伯巨人的勇敢大衛

錫安主義神話持續將以色列描繪成為生存而戰的大衛,鄰近的阿拉伯國家則是歌利亞巨人,虎視眈眈地隨時要摧毀它。時至今日關於1948年錫安主義者建國,以及1967年以色列奪取西岸、加薩與東耶路撒冷的歷史,也是在這樣的敘事下被述說著。

直到1980年代,一批以色列「新歷史學家」系統性地挑戰這樣的敘事。施萊姆(Avi Shlaim)等新歷史學家揭露:以色列國家在一群「數量上佔有絕對優勢」的阿拉伯遊牧部落環伺下奇蹟似誕生的說法只是迷思。

根據施萊姆,1948年5月中旬,在巴勒斯坦戰場中,正規與非正規阿拉伯部隊人數合計不到25,000人,以色列國防軍(IDF)卻超過35,000人。同年7月,以色列軍隊人數為65,000人,12月時更增加至96,000人。錫安主義者的軍事訓練也優於阿拉伯部隊。施萊姆表示,「戰爭最終結果不是奇蹟,而是巴勒斯坦戰場上雙方軍力的如實呈現。」

同樣地,錫安主義神話也將1967年的以色列描述為隨時會被阿拉伯侵略者摧毀的主角。前以色列外交部長埃班(Abba Eban)在1967年6月19日於聯合國發表演說,為以色列奪取巴勒斯坦、埃及與敘利亞領土的行徑辯護:錫安主義國家正遭逢「生死關頭」,「要嘛捍衛民族生存,否則只能永遠失去。」然而,以色列在6月5日對埃及、敘利亞與約旦發動的六日戰爭,不是出於自衛而是為了擴張,以色列藉此奪取、佔領剩餘的巴勒斯坦土地。

以色列歷史學家帕普(Ilan Pappe)在《十個關於以色列的迷思》一書中表示:自1948年起,以色列軍事與政治菁英便不斷尋找機會奪取剩餘的巴勒斯坦,目的是建立「更大的以色列」,帕普認為1967年的戰爭正是「最佳時機」。

戰爭開始前,以色列與美國都注意到埃及總統納賽爾(Nasser)無心求戰。時任以色列部隊指揮官的拉賓(Yitzhak Rabin)向政府表示,雖然埃及在西奈半島部署部隊,但卻不是處於攻擊位置,而且「納賽爾不想發動戰爭。」在六日戰爭期間擔任政府閣員的前以色列總理比金(Menachem Begin)後來承認以色列才是侵略者,「我們必須對自己誠實。是我們決定攻擊埃及的。」

前以色列總統、曾任國防部長的魏茨曼(Ezer Weizmann)在1967年時是以色列軍事行動指揮官,並在發動六日戰爭的過程中發揮關鍵作用。他也坦承以色列並未面臨被摧毀的威脅,相反地,如果埃及先發動攻擊,以色列的軍力優勢有能力在13小時內「完全擊潰」埃及。

曾在1967年領導軍事行動的將軍佩萊德(Mattiyahu Peled)在1972年徹底揭露以色列發動戰爭是因為即將被毀滅的迷思。佩萊德聲稱上述說法不過是「假象」,並且譴責以色列的行徑是「恐怖主義擴張的虛偽行動」。

今日,以色列擁有全世界最強大的軍隊。根據國防資訊網站「全球火力」(Global Firepower)2014年的排名,以色列軍隊在133個國家中排名第十一,甚至領先加拿大與澳洲。二戰後,以色列是美國外援最大的受益國。2016年,美國與以色列簽訂十年的軍事援助協議,這筆價值380億美元的合約是美國歷史新高。與2007年以美軍事援助協議相比,足足增加27%。

美國帝國主義企圖掌握中東廣大的石油與天然氣資源。為此,美國帝國主義與以色列成為主要盟友,美國-以色列聯盟建立在共同的政治利益之上,目的是打擊他們在中東地區支配地位的阿拉伯基進主義。

1967年的六日戰爭,以色列車隊押解埃及士兵前往戰俘營。(圖片來源:衛報)

迷思四:以色列是中東唯一的民主國家

以色列經常自詡為「中東為民主國家」,但是以色列對待國民的方式並不民主。事實上,以色列是一個「一族統治」國家,全體國民並不享有相同權利。1949年,剛成立的以色列國,通過的第一條法律就是「缺席者」財產法,允許沒收1百多萬名被錫安主義逐出家園的巴勒斯坦人的土地與財產。

1949至1966年間,以色列國內的巴勒斯坦公民生活在戒嚴之中。相較於猶太公民,巴勒斯坦公民生活在宵禁與政治迫害之下,以色列的軍事統治官卻享有有罪不罰的特權。巴勒斯坦公民雖然具備以色列公民身份,卻不能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進入或離開自己的城鎮,他們的教育與就業被限制,也不能參與政治活動與組織。

2013年,巴勒斯坦運動家畢沙拉特(Odeh Bisharat)回憶1949至1966年間以色列軍事統治下的生活。除了每天得為爭取進入「猶太城市」工作的許可而努力,畢沙拉特也表示巴勒斯坦人民的生活中充斥以色列秘密警察「辛貝特」(Shin Bet)與線民,目的是確保「軍事統治佔領我們的家園,滲透至我們的家庭,直到一切事物都變得可疑。」

儘管戒嚴於1966年正式結束,以色列的巴勒斯坦公民仍無法享有與猶太公民同等的民主與公民權利。根據以色列人權團體「阿達拉」(Adalah),自1948年起,以色列訂定超過50部針對巴勒斯坦人民的法律。

2015至2016年間,以色列又制定七部法律,針對巴勒斯坦公民,以及生活在被佔領東耶路撒冷、西岸與加薩生活的巴勒斯坦人。阿達拉指出這些新法「剝奪巴勒斯坦人的基本法律保障、權利與自由,包括選舉與被選舉權、表達政治意見的權利、被拘禁者的程序保障,以及財產權。」

其中一部法律允許國會裡頭的猶太裔多數以政治或意識形態為由,罷黜經選舉產生的阿拉伯裔議員。根據阿達拉,這部法律企圖「取消以色列國內經選舉產生的巴勒斯坦少數族群政治代表」,其他噤聲阿拉伯裔巴勒斯坦人的法律還包括《選舉門檻法》、《浩劫法》與《杯葛法》。

以色列齋戒月一連串攻擊行動,引發世界各地聲援巴勒斯坦人民的集會。(圖片來源:Al Jazeera)

以色列種族隔離的真面目

儘管頒布超過50部歧視非猶太裔公民的法律,以色列政府與支持者持續否認錫安主義國家的種族隔離本質,宣稱以色列與南非並不一樣。

雖然以色列沒有對巴勒斯坦人民實施與南非一模一樣的種族隔離統治,它卻的權利制度卻是基於種族與宗教認同,這麼做已經符合1973年《禁止和懲治種族隔離罪國際公約》對於種族隔離的定義。

根據該公約,種族隔離包括剝奪特定族群的生活權利、恣意逮補、違法監禁、嚴重生理或心理傷害(包括酷刑或是令人屈辱的懲罰),以強制勞動剝削特定族群,以摧毀特定為族群損害他們的生活條件。

該公約第二條將種族隔離進一步定義為:拒絕給予特定族群「基本人權與自由」,以及以「法律或其他措施阻止特定族群參與該國政治、社會經濟與文化生活,包括國籍權、教育權、就業權、言論自由、和平集會、居住與遷徙自由。」

以色列的巴勒斯坦公民被迫接受種族隔離統治。最惡名昭彰的種族隔離法就是《公民身份與入境以色列法》,2003年制定的該法,拒絕承認被佔領地區內巴勒斯坦人民、以及來自伊朗、黎巴嫩、敘利亞與伊拉克並與以色列公民聯姻的的阿拉伯人的公民身份與居住權。根據阿達拉,該法已讓以色列國內數千戶巴勒斯坦家庭無法共同生活。

以色列針對巴勒斯坦公民與生活在軍事統治之下的巴勒斯坦人民制定種族隔離制度。自1967年起,生活在被佔領地區的巴勒斯坦人被軍事法統治,他們日常生活各層面都被控制。巴勒斯坦人經常遭受嚴苛懲罰與限制,家園與農作物被摧毀,移動自由也被限制。

以色列在佔領地區實施的種族隔離制度,允許當局在未經定罪或審判的情況下拘禁、逮捕巴勒斯坦公民。被拘禁的巴勒斯坦人民與他們的律師,無權知道他們被指控的罪名,以及指控他們的「證據」。

1967年起,超過40%的巴勒斯坦男性都曾被以色列拘禁,其中也包括未成年。根據巴勒斯坦聲援囚犯與人權協會「阿達米爾」(Addameer),「自1967年起,以色列佔領的重要因素就是針對巴勒斯坦與阿拉伯囚犯的身理與心理酷刑。」該協會預估:自1987年第一次巴勒斯坦大起義以來,至少3萬名巴勒斯坦人曾經遭遇以色列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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