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一週】實現正義?殺佛洛伊德白警被判22.5年

2021/06/29
苦勞網特約編輯
【編按】在華文閱讀世界裡,國際新聞的焦點往往集中在美國、西歐和日本等地區,由於長期的資訊偏食,導致我們往往傾向用國際強權視角看待世界。苦勞網「南方一週」專欄,帶你用五分鐘時間總覽世界重要新聞,除特別側重第三世界與南方國家的事件外,在新聞來源方面,也嘗試更多採納各地非主流媒體的視角。

6月25日,殺害黑人佛洛伊德(George Floyd)的明尼亞波里斯前警官蕭文(Derek Chauvin),被判入監服刑22.5年,刑期比明尼蘇達州判決指南中關於二級謀殺罪的建議還多了十年。包括佛洛依德家人、民權團體與「黑命關天」(Black Lives Matter)運動不約而同指出,判決意味著個別警察的犯行被咎責,但仍稱不上是正義。

在明尼蘇達州亨內平縣政府中心外聽聞蕭文被判刑的黑命關天示威者。(圖片來源:Common Dreams)

去年(2020)五月,蕭文與其他三位警察(杜滔、萊恩與金)在接獲超商報案佛洛依德使用偽鈔後前往現場,蕭文對手無寸鐵的佛洛依德單膝壓喉長達9分鐘,期間佛洛伊德數次表示「我不能呼吸」,但蕭文仍無動於衷,最後導致佛洛伊德窒息身亡。全程影片在網路瘋傳後,引發了新一波的黑命關天示威潮

歷經三週審判,年資19年的蕭文被判定第二級非蓄意謀殺、第三級謀殺與第二級過失殺人。檢察官要求判處最高30年的有期徒刑,並且提出四個加重刑罰因素:

  1. 身為一名警察,卻濫用人民信任與自身權威。
  2. 犯罪時有孩童在場。
  3. 值勤時有其他警察協同。
  4. 「特別殘忍」。

包括蕭文在內的四名警察,都被大陪審團起訴侵犯佛洛依德的民權。

代表佛洛伊德家屬的民權律師克朗普(Benjamin Crump)表示這起判決是「歷史性的」,「藉由咎責,讓佛洛伊德家屬與美國進一步獲得療癒。」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明尼蘇達分部項目主任費斯特(Ben Feist)指出,這是美國有史以來,第一次有白人警察因為殺害黑人而入獄。他肯定判決有助於治癒黑人社群的悲傷,但是這個結果卻仍不能代表正義,因為「允許佛洛伊德被警察殺害的體制仍然完好無缺。每年仍有一千人死於警察槍下。」費斯特呼籲運動仍須努力,終結警察濫權,以及對於黑人與棕色人種的差別待遇與濫用武力。

黑命關天的 Twitter 官方帳號表示:「用定罪與徒刑形式的咎責並非正義。正義是我們的兄弟佛洛伊德仍在世上、扶養女兒、愛著他的家人然後渡過一生。」

民主黨籍眾議員奧馬爾(Ilhan Omar)表示:「真正的正義,是社區與國家正視創造這種不正義環境的壓迫體系;是理解為什麼誓言保護人民的警察,卻一再殺害年輕黑人與棕色人口;是探問為什麼我們持續斥資數十億美元武裝警察部門,卻忽略健保、居住等基本需求以及貧窮問題;是正視數十年來各級政府機構無視最脆弱人民的經濟與社會需求。」

蕭文在宣判前有機會簡短發言。他對佛洛伊德家屬表示「慰問」,但沒有致歉,也未對自己犯下的罪行表示懊悔。蕭文的母親普蘭提(Carolyn Pawlenty)則堅信自己的兒子是無辜的,並稱蕭文的身份已經被「簡化成只是一個種族主義者」,但他認為自己的兒子是好人,而大眾永遠不會有機會認識他的這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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