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10年7月6日(二)上午10時整
地點:教育部體育署(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主辦單位:美麗華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高爾夫球場停業勞工※
美麗華工會造冊申請紓困,呼籲教育部體育署受理!
工會訴求:
美麗華高爾夫球場屬受疫情停業行業,受雇勞工應可申請教育部體育署「一次性薪資補貼(3萬)+就業安定基金生活補貼(1萬)」之紓困補助,然而美麗華正處於勞資爭議期間,根本無從期待雇主幫工會會員申請紓困,呼籲教育部體育署受理美麗華工會為工會會員造冊申請紓困,避免造成「資方違法,卻懲罰勞工」的荒謬結果!
工會提問:
1. 請問教育部體育署,美麗華高爾夫球場因資方片面宣布5/8企業分割,導致員工在補助期間(5至8月)遭轉換投保單位,是否影響停業受雇勞工紓困申請(員工薪資補貼)?
2. 請問教育部體育署,美麗華高爾夫球場資方違法解雇工會成員,目前已獲得新北地院保全程序裁定應繼續雇傭關係,然遭雇主片面違法斷保,是否影響停業受雇勞工申請紓困(員工薪資補貼)?
3. 請問教育部體育署,美麗華高爾夫球場資方違法打壓工會、解雇工會成員,致違反勞動法令受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裁罰在案,是否影響停業受雇勞工申請紓困(員工薪資補貼)?
美麗華高爾夫球場屬於5/15政府宣疫情三級停業之行業,在政府宣佈的紓困4.0方案中,應向教育部體育署申請紓困補助。然而從美麗華重大勞資爭議案可見:紓困方案皆由雇主代員工辦理紓困,等於是變相懲罰勞工,導致積極對抗違法雇主的美麗華工會會員,同屬疫情衝擊停業勞工,卻因雇主打壓而無法受到政府紓困4.0方案任何協助!
#問題一:企業併購,資格不符?
就美麗華工會所了解,自5/15政府宣布疫情三級以來,美麗華高爾夫球場資方就以政府停業為由,開始間斷放無薪假。而教育部體育署紓困方案有關一次性員工薪資補貼(3萬元)+就業安定基金生活補貼(1萬元)的申請規定中,明確規定以4/30全職投保名冊作為申請要件,並且於補助期間(5月至7月)不得轉換投保單位。但是美麗華開發(股)公司於5/8進行企業分割,將基層員工轉任至杏中、杏美、美杏三家子公司,美麗華工會會員除遭不予留用(違法解雇)之成員外,全數皆被轉任導致於5/8轉換投保單位,恐因此無法符合申請要件。在此美麗華工會要問教育部體育署,美麗華資方這樣不當政策,是否造成基層勞工淪為最大受害者!?
#問題二:違法解雇,勞工受罰?
加上美麗華高爾夫球場資方不斷違法解雇勞工,不但濫用企業併購法漏洞,將工會理事長黃文正等9名會員違法解雇(不予留用),又於工會發動罷工後繼續違法解雇工會成員,使得工會成員幾乎全數遭資方片面退保,雖目前陸續收到新北地院相關保全程序裁定應繼續僱用,惟退保紀錄已成事實,恐導致工會成員因此無法通過申請要件。另外,美麗華資方種種違反勞動法令的行為,已遭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裁罰20萬,但球場停業期間,對雇主來說不必發薪水,也就沒有一定要申請員工薪資補貼紓困的需求,特別是美麗華目前處於勞資爭議期間,期待雇主幫工會成員申請紓困,簡直是異想天開,最後將直接導致「雇主違法,懲罰勞工」的荒謬結果!
因此美麗華工會將於7月6日(二)上午10時,到教育部體育署提出紓困申請,由工會統一協助會員造冊申請一次性員工薪資補貼共4萬元,呼籲教育部體育署受理,不要淪為違法資方打壓勞工的幫兇,倘若教育部體育署退件美麗華工會的申請,導致美麗華工會會員無法申請紓困,就證實政府紓困4.0綁定雇主申請的大漏洞,無論再怎麼精進也沒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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