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5)日監察委員王幼玲、葉大華、葉宜津發布新聞稿,指出「桃園市新街國小辦理特殊教育違失等情」案,發現該校資源班學生38、40人數遠超過法定1班16人的法定人數;並有聘請未具特教知能之教師代課、輔導主任與特教組長均未具特教知能,致使特教生受教權益受損乙事,通過對新街國小與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的糾正案。本會以為,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桃園市的特教整體環境已經到了應進行總體盤點的階段!
桃園市特教法規留漏洞 資源班超收成常態
資源班超收一直是桃園市特教界的痛。本會曾經多次與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溝通,要求資源班人數應比照「桃園市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資源班實施要點」第五點,即資源班每班服務人數,國小應以16人、國中應以24人。但桃園市政府每每回應,該要點僅僅表示這些數額「為原則」,是以就算超過上限也不算違法。然而在本次監察院新聞稿中明確指出,新街國小資源班人數已遠遠超過「法定人數」,顯然桃園市市內要點的不合理合法。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責無旁貸應將這項要點做通盤統整。
未考量特教生特殊性 老師累學生苦
再者,特教生依據其障礙類別與嚴重程度,有極大不同。本會曾於去年9月18日發布新聞稿,並委請彭俊豪議員協助質詢,〈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彈性調整人力實施方案〉單純僅以學生人數作為特教教師的調配,顯然基於行政管理的方便而沒有考量到特教學生真正需求,致使現場特教老師不堪負荷、學生卻得不到周全照顧的困窘狀況。本會以為,桃園市應參照特教發展較為前瞻的其他縣市辦法做修法之參考,避免桃園市類似新
街國小與去年桃園某國中案例一再發生。
盤點政策與經費分配 刻不容緩
近年來,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的特教生(身障類)人數節節攀升,由105學年度的10961人,成長至110學年度12873人。特教經費自然也應該增加。但錢有沒有花在刀口上,還是僅是花錢就以為了事,都需要經過盤點檢視。本會以為,桃園市政府應重新審視特教政策與經費分配,才能讓桃園市特教生有受到妥善照顧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