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行政會議召集人
【明報專訊】香港不同行業不同階層的工作性收入差距愈來愈大,造成貧富懸殊,這是不爭的事實,數據很充分,如果要多點感性認識,從中環到筲箕灣走一轉,看看店裏賣的東西;從尖沙嘴到土瓜灣,看看舊唐樓的破爛;從山頂去灣仔橫街,看看小公園長苐上白天守覑被鋪的婆婆、佝僂覑身軀推覑木頭車到收買店賣舊紙皮箱的伯伯;到荃灣看看在職媽媽在區外工作12小時後趕覑回家的狼狽。
惻隱之心,人皆有之。或者說,香港人有志氣,不必他人惻隱不惻隱,那我們不妨從功利角度看看貧富懸殊問題。
放下公義和感性觀點,從功利角度出發,我認為收入差距造成的貧富懸殊是現今香港社會和諧穩定的最大隱患。收入差距大,社會不穩的機率就相對提高,我國歷史就充滿了這方面的教訓,中國封建帝制之後的資本主義,歷史極短,為什揦?
1975 年,我在英國留學,看過的一個電視訪問,我至今不忘。當時英聯邦會議在牙買加舉行,BBC資深外交記者Jim Biddulph問李光耀﹕在眾多的亞洲發展國家之中,為什麼新加坡要獨樹一幟,全力興辦社會福利?李光耀的回答,言簡意賅,大意是﹕一個社會兩個人之間,如果一個人有一碗飯,吃得飽飽,另一個人只有半碗飯,但勉強可以充飢,這個社會大抵可以維持穩定;如果一個人有飯吃,另一個人完全沒有飯吃,沒有飯吃的人肯定會翻桌子,結果是兩個人都沒有飯吃。
歷史上因為沒有飯吃而翻桌子的例子比比皆是。
30年過去,全世界大部分地區都大有發展,看香港的經濟總量和人均值,整體來說,我們也算是發達社會。今天面對的內部收入差距問題,肯定不是有飯吃和沒有飯吃之間的差距,香港的貧窮問題不是沒有飯吃的問題,而是社會低下階層的基本生活條件問題。基本生活條件的標準,應該隨覑社會的整體發展,有所提高,因此在香港這個號稱資本主義最後堡壘的地方,綜援已經有相當歷史,而綜援提供的不僅是飯錢,還有在現今社會被普遍視為基本需要的開支;也因此即使地價和造價高昂,隨覑整體社會的進步,公共房屋的設施和配屋面積標準都不斷提升。
過去的香港社會,外部不穩定因素太多,兩岸對峙、中南半島戰爭、內地動亂等等,相對而言,香港的收入差距造成的邊際社會風險比較有限。今天情已大為不同,香港既已回歸,周邊局勢穩定,我們必須加倍重視內部的任何不穩因素。
香港人自力更生的意識強,因此即使工作性收入差距擴大,社會秩序仍然十分良好。香港罪案數字低,至今未出現英國90年代青年人的示威暴亂,也沒有外地城市的青少年廣泛塗污和破壞公物等行為。不過外地受過的教訓仍然值得大家警惕。
大批基層市民收入不能提升、生活條件不能跟上整體、生活壓力沉重,即使沒有社會治安秩序問題,也會對社會造成其他負面影響。社會上任何一群人的基本個人衛生、家居衛生、樓宇結構和火警安全出了問題,都可以波及這個人煙密集的社會。因此,收入差距問題,不管橫看豎看功利地看,都不能不說是全社會的問題。
2007 年的調查顯示,香港工作人口當中,個人就業收入中位數約為1萬元,換句話說,工作人口中的一半人,個人每月收入少於1萬元,和10年前相比,未扣除通脹因素,累計增幅僅為5%。再往下面看,全港有19萬清潔工人和保安員,今年3月,一般清潔工的平均月薪為5132元,保安員為7000元以下,而工聯會今年 4月發表的調查,680名受訪者的工資普遍更比上述數字低5%至7%。
10年來,香港的通脹比較溫和,但即使物價不漲,社會上每個人對物質生活的主觀期望,無可避免有所提升。10年前的學生不會期望擁有自己的手提電話、自己的個人電腦。10年後的今天,手提電話變成青少年的主要通訊和社交配備,個人電腦成為中學生學習的必需品,基層家庭青少年的期望不會不一樣。社會一般標準和低下階層現實的落差,在溫和通脹的環境中,仍然十分突出。我們還應該意識到,相當一部分基層市民今天「在職貧窮」,積蓄有限,若干年後退休,會成為「老年貧窮」的問題,加深社會安老、護老的負擔。
中下層就業性收入,10年來沒有改善,原因很多。經濟不景、全球經濟一體化、香港的入境政策、早年的教育不普及等,都各有影響。但不管原因為何,香港工作人口當中,相當一部分人教育和技術水平低,或者技能和社會經濟發展錯配是主要的因素。絕大部分基層市民住在公共房屋,不能向外地遷徙,反而每年仍有不少從內地來港的新移民,因此基層勞動力的供應有增無減,需求的增長量不可能比較大幅度的拉高工資水平,這個現實還會存在一段相當長的時間。
市場不能發揮作用,剩下的辦法只有兩個,一是為最低工資立法。這個辦法並非沒有弊端,但政府不得否定立法的可能,行政長官曾蔭權在前天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明確表示﹕在2008至09立法年度盡快提交條例草案,為保安員和清潔落實最低工資,是政府的兩手準備。
第二個辦法是僱主主動加薪。這個辦法簡單快捷,每個僱主都可以量力而為。香港的僱主當中,自己掙扎求存的固然不少,但看看大大小小上市公司的業績,看看其他公司在各方各面的開支,相信為最低收入的員工,在市場水平上加點薪水,改善生活,不會影響股價,不會造成利潤壓力。如果你公司100個員工裏面,有10個人拿六、七千元一個月,給這10個伙計每人加到 8000元,百分比大,但每個月額外支出不過1萬多元,咬咬牙,在其他方面減省一下,100人規模的公司,調動1萬多元,總有辦法。我任職的公司去年年底就做了這個動作,我認為是香港企業在今天形勢下履行社會責任的最好辦法。
香港僱員僱主之間沒有集體談判制度,僱員一般沒有集體議價能力,僱主最好不要開頭。幾天前,僱主聯會在媒體公開建議僱主今年加薪不超過2.5%,年底酌情發花紅,道理是外圍經濟不穩。道理不通先不說,對一個僱主組織,在今天的形勢下,公然向全港僱主提加薪上限的建議,十分不智,我十分反感。對基層僱員來說,以年底花紅代月薪加幅,令我想起「何不食肉糜」的故事,「何不等到年底食肉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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