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12 17:36/陳雅君

桃園縣一家印刷電路板廠雇用的外勞爆發勞資爭議,來自印尼和菲律賓籍的勞工,因為不滿公司將全勤、績效獎金以及輪班津貼等費用納入基本工資計算,工資等於變相縮水,因此委請律師,向縣府勞動局申請調解,資方代表對此指出,他們一切是依勞基法辦理,勞資雙方經過五六個小時開會討論,最後協議無果,同意擇日再討論。

(陳雅君報導)
來自印尼和菲律賓籍的上百名勞工代表,帶著134名勞工朋友的連署書,向桃園縣政府勞工局聲請勞資協調。
外籍勞工不滿地指出,公司將績效獎金、全勤獎金以及輪班津貼都納入勞基法規定的最低工資17280元裏面計算,懷疑薪資變相縮水,不過,資方卻解釋,一切是外籍員工對台灣法令的誤解,依照勞基法規定,基本薪資結構的設計可以彈性的把輪班津貼等費用放入基本工資裡本俸獎金津貼勞基法有解釋,法律沒有限制不能做這樣的薪資設計。

原本勞資雙方最後同意採取單一薪俸,加班費另計的方式來解決問題,不過,由於勞方最後又出現異議,討論了五六個小時還是沒有結果,雙方同意月底再開會討論。

另一方面,由於資方先前對薪資結構的設計,導致部分員工遭到資方以績效不佳為由,扣除部分績效獎金,使得有些員工在正常出席的情況下,薪水卻沒有達到基本工資標準,引起爭議,資方自知理虧,最後同意依個案到職日計算,補足先前所扣掉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