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香港:遭受酷刑的證人所給出證詞突顯出審理中黎智英國安法案的惡劣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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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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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檢察官急於以危害國家安全罪名將出版人黎智英定罪,甚至採用一名據傳遭受酷刑、被強行關押在精神病院的「證人」所給出證詞。無國界記者(RSF)譴責這場虛假的審判,並強調這種證詞不能被視為可靠的證據。

 

香港《蘋果日報》出版人黎智英的國安法案件正在進行審理,他因「串謀勾結外國勢力」而面臨終身監禁,首席檢察官周天行於3月13日傳喚民主運動人士李宇軒為證人,他於2020年在中國被捕,據信被強行關押在香港一間戒備森嚴的精神病院中。

 

與黎智英一樣,在即將進行的國安法案審理中,李宇軒也因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而面臨終身監禁。在關押於中國本土的七個月間,這名活動人士據傳曾遭受酷刑。

 

「香港檢察官想必急於提出對黎智英不利的有力證據,但在證人遭受酷刑、被強行關押在精神病院的情況下,其證詞無法讓任何人信服。這種證詞絕不可能被視為可靠的證據,只能再次彰顯出這場審判的虛假本質。我們再次呼籲民主國家向中國當局施加更多壓力,迫其釋放黎智英和其他11名受其拘禁的新聞自由捍衛者」。

無國界記者亞太區辦事處代表艾瑋昂(Cedric Alviani)

 

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愛德華茲博士(Alice Jill Edwards)在一月份對李宇軒一案「深表關切」,並呼籲北京於審理黎智英案時「在接受任何證據前」進行調查。愛德華茲和其他聯合國專家在另一份聲明中敦促香港當局釋放黎智英,並撤銷對他的所有指控。
 

黎智英是獨立報刊《蘋果日報》的創辦人,北京在香港施行嚴苛的國安法後,他便因危害國安罪名而從2023年12月受審至今。黎智英已因其他捏造的罪名被判處五年九個月徒刑,2020年12月起,他一直被關在最高安全級別的監獄中。

短短20年內,香港的排名從第18名大幅下滑,在無國界記者2023年世界新聞自由指數所衡量的180個國家地區中名列第140。中國在指數所衡量的180國中排名第179名,這座全球最大的記者與新聞自由捍衛人士監獄目前至少已關押1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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