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豐電力位於花蓮縣卓溪鄉豐坪溪的豐坪溪水力開發計畫,自1999年取得環評許可後,因公司資金不足、違法、抗爭等因素而長年停工。2019年正崴集團收購準備重啟計畫,地球公民基金會與部落族人發現本案前次「環境現況差異分析」(簡稱環現差)通過於2009年,於是在2021年對環境部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環境部應要求停工數年的世豐電力,再次進行「環現差」,確認當前的環境與當初通過審查是否有所改變,以及因應對策是否需要重新擬定。經歷六次程序準備庭後,於今日(2024/03/28)進行言詞辯論。(請參閱附件一世豐水力電廠大事記)
《環評法》16-1條的實施要件為本案爭點,依據該條文之文意、立法目的與精神,開發案取得開發許可後,超過3年未動工,重新動工之時,有再次進行「環現差」之必要。然而,失職的環境部在世豐電力於2019年重新動工之時,並未盡其職責命世豐電力,再次進行「環現差」。而且根據環境部與世豐電力的說詞與書狀,2013~2019年世豐電力倒閉轉手,環境部與其失去聯繫,無法確實監督其是否切實履行2009年通過「環現差」之承諾事項,期間世豐電力也有沒有任何環境監測紀錄,間接證明了至少長達7年的停工時間。
因此「環現差」是正崴集團接手,長期停工的世豐電力必要進行的義務,再次進行「環現差」並非要求世豐電力永遠中止工程計畫,而是透過「環現差」程序,檢視面對環境變異的因應對策與補償措施,並透過公民參與、社會大眾監督以及環評委員審查,確保開發的合理性。
為了釐清豐坪溪流域的環境是否發生變異,法院也在準備程序中傳喚專家證人前來,其中證人王筱雯檢視水利署立山水文站的資料,發現豐坪溪在世豐電力2019年準備重啟前,流量變異日益加劇,表示豐坪溪流量有豐越豐、枯越枯的現象。此外根據世豐電力復工前後的環境監測資料,與電廠運作息息相關的河川生態、水質之相關細項(底棲無脊椎動物、水生昆蟲、藻類、溶氧、生化需氧量...等),在復工前(2008年~2013年)與復工後(2019年~2023年)的平均數在統計上有顯著差異,證明環境承載發生改變,如果繼續沿用15年前的審查結論、規劃設計與因應對策,更顯得不合時宜。
世豐電力使用10多年前的「環現差」報告以及20年前的開發方案,忽略了對於豐坪溪水文環境現況的理解,以及近年的極端氣候,我們期待《環評法》能夠發揮作用,讓豐坪溪流域近年環境變遷與災害能夠得到切實評估,更能夠從河川流量變異重新檢視電廠效益,莫讓環境被白白破壞、動植物失去棲地、部落居民失去使用溪流的主權,也無法得到發電效益,造成三輸的局面。透過本案能讓其他過往的老舊環評個案得到檢討、未來新的個案得到把關,讓本件訴訟能夠擴及整體環評法制公益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