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大氣司本日(2024年7月23日)將召開「空氣品質標準第三條、第四條修正草案研商會」,檢討各項空氣污染物之空氣品質標準(附件一、空氣品質標準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地球公民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分會及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等民間團體長期敦促政府加速改善空氣品質,加嚴空氣品質標準,因空品標準攸關各項空污治理政策的成效,如空污費率、污染防制控制技術及空污指標的示警等,在寬鬆的空品標準下,這些治理工具的成效恐受到挑戰。
環境部此次調整部分空氣污染物標準,民間團體認為修正內容過於寬鬆,已落後國際趨勢10多年,彭啟明部長自許為中央部會的永續長,伴隨環境部升格,應有大刀闊斧的作為。針對本次空氣品質標準修正草案,民間團體為了讓全民呼吸乾淨空氣,針對 PM2.5標準、 PM10標準及空氣品質指標(Air Quality Index, AQI)提出三大嚴正訴求:
一、PM2.5年平均值標準應從12 μg/m3加嚴為9μg/m3,24 小時值標準應從35 μg/m3加嚴為25μg/m3
我國自2012年才首次訂定PM2.5標準(表一),相較美國1997年訂定標準、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於2005年訂定指引,已經落後7~15年,此後15μg/m3之標準迄今更停滯12年,民眾呼吸好空氣的願望及健康需求實在禁不起再拖延。
表一、我國歷年懸浮微粒空品標準修訂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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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
1999 |
2004 |
2012 |
2020 |
2024(草案) |
PM2.5:年平均值 |
無 |
無 |
無 |
15 |
15 |
12 |
PM2.5:二十四小時值 |
無 |
無 |
無 |
35 |
35 |
35 |
PM10:年平均值 |
65 |
65 |
65 |
65 |
50 |
40 |
PM10:二十四小時值 |
125 |
125 |
125 |
125 |
100 |
90 |
(資料來源:環境部,地球公民基金會製表)
國衛院依多年實證研究結果,早在2018年建議PM2.5年平均
二、PM10年平均值標準應從40 μg/m3加嚴為20μg/m3,日平均值標準應從90 μg/m3加嚴為50μg/m3
依環境部研商會議資料提出空氣品質標準修訂原則,
依環境部資料,如以現行PM10草案標準僅有四縣市須強化管制,
表二、WHO全球空氣品質指引(2021)懸浮微粒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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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1 |
過度-2 |
過度-3 |
過度-4 |
AQG-level |
PM10:年平均值 |
70 |
50 |
30 |
20 |
15 |
PM10:二十四小時值 |
150 |
100 |
75 |
50 |
45 |
PM2.5:年平均值 |
35 |
25 |
15 |
10 |
5 |
PM2.5:二十四小時值 |
75 |
50 |
37.5 |
25 |
15 |
三、盡速調整空氣品質指標AQI,健康防護不容缺漏
空品標準關乎AQI綠燈、黃燈、橘燈的分界,
前次研商會部分縣市環保局憂心空品防制區劃分影響企業發展,
此外,多年來,
我們樂見環境部提出參考WHO指引規劃階段及最終目標,
聲明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