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家事移工需要休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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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立法院昨天拍板定案,勞工的國定假日每年增加4天。然而,同為勞動者的家事移工,卻被勞基法排除在外,不論增加幾天假,增加國定假日或是特休假,家事移工群體都享受不到。

家事移工的休息日僅由示範契約保障,例假日每周一天,但雇主可以用一日工資為代價買斷。當雇主強調已經給付加班費,而365天不讓人休假,政府也無法強制雇主讓我們放假。

沒有固定的休假,沒有使用特休的權益,讓我們的身心不堪負荷。不論勞基法怎麼改善,被排除的我們始終無法享有保障。

國際勞工組織第189號公約明定,家事勞動者的每周休假時間應不少於連續24小時。國際人權委員多次建議台灣政府將189號公約內國法化,以保障家事移工的勞動權益。

勞動部多次在國際公約審查時表示,家事移工有休假的權力,甚至表示我國的法律保障與第189號公約相符。但是為什麼我們到現在還是沒有放假呢?

根據勞動部2024年的調查,家庭看護移工每月有放假者占57%。換句話說,43%的家庭看護移工每個月放不到一次假!

我們沒有投票權,而我們的雇主都是握有選票的公民,因此沒有政黨願意為我們修法。在民主的台灣,我們彷彿隱形的存在。

儘管如此,我們仍然要強調:我們是人,所以我們需要休息。我們是勞工,所以我們需要勞動法規保障。期許台灣政府可以儘速立法保障我們的休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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