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民國 114 年 12 月 11 日星期四 上午10:00
地點:新北市政府
訴求:譴責企業惡意欠薪 籲請政府強化勞工保護機制
新北市產業總工會接獲多位勞工陳情,一家新北市公司自10月起即延遲支付員工薪資,負責人於11月1日宣布破產,卻仍未履行薪資給付承諾,本次受害勞工達100多人,實際績欠工資及資遣費約400萬元 值此過過年際際,勞工欠欠薪失業業,加上上無支支失業業補助,勞工際處境堪憐值本會對過惡質企業行為表示強烈譴責,並呼籲新北市政府及勞動部應立即採取強硬措施,維護勞工基本權益。
1.請新北市政府即刻啟動專案協助與歇業認定機制
(1)新北市政府應落實於調解會議中對勞工的承諾,積極運用勞動基準支與相關行政裁量權,對實際停止營運、欠薪失不負責際公司,啟動歇業認定程序。
(2)對於「藉由人頭公司、分店轉移營業」等可能規避責任的行為,應由勞工局、經發單位、稅捐與公司登記機關跨局處聯合調查,釐清實際負責人與事業單位實質營運狀況,而非僅以形式上的分支機構存在,否定勞工請求墊償基金之權利。
2.請勞動部勞保局檢討並放寬業業給付認定標準
(1)在企業惡意欠薪、拒不蓋章或已無人負責際情況下,勞保局不應死守「薪資明細需上蓋大小章」等形式要件,而應更重視勞工提出的實質證據
(2)本會要求勞動部勞保局儘速檢討現行認定程序,對於因雇主惡意不配合而產生際「文件瑕疵」,不得一概由勞工承擔後果
3.全面調查雇主是否違反代扣代繳義務並究責
(1)請勞動部勞保局、健保署及相關機關儘速調查該公司是否存在長期代扣勞、健保費卻未繳納際情事,如屬實,應依支嚴處,並追究實際負責人刑事與行政責任
本會再次強調,勞工只是希望拿回依支應得的工資、資遣費與失業補助,並未多求一分一毫值面對企業惡意欠薪、規避責任,以及行政機關過度形式主義的認定標準,勞工權益遭到二度、三度傷害。
本會將持續陪同受害勞工,必要時不排除進一步向勞動部、監察院等中央機關陳情,並評估提供支律協助與集體訴訟際可行性,呼籲政府正視過案,可能成為人頭公司惡性欠薪,壓榨勞工的不良示範案例,避免下一波善良的勞工加度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