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控旗下的中信金融管理學院(下稱中金院)日前向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提起妨害名譽民事訴訟,於 2025 年 12 月遭臺南地方法院判決駁回。法院認定工會針對中信金「逼退教師」、「校產淪為囊中物」等批評屬於合理評論。高教工會於今日(1/16)上午前往位於南港的中信金融產業園區,致贈「高教禿鷹」匾額,批評中信金集團在全台各地買校圈地,並透過司法濫訴打壓工會 。

法院判決:併購後教師全數離職是事實 屬公共議題
此案源於高教工會於 2024 年間在聲明中,指控中信金入主興國管理學院並改組為中金院後,導致「全數教師受逼退」、「學生規模縮減」,並稱此舉是「財團掠奪校產」、「使校產淪為中信集團囊中物」。中金院不滿名譽受損,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要求工會移除相關言論並求償 60 萬元 。
根據臺南地方法院 113 年度訴字第 1490 號判決,法官認為中金院屬於公益事業團體,其經營狀況關乎公共利益,屬可受公評之範疇。法院調查後發現,中信集團入主後的確發生原興國管理學院 28 位專任教師全數離職、學生規模大幅縮減之客觀事實,工會基於教師陳情、新聞報導及教育部資料進行評論,並非憑空杜撰。
根據法院調查,校方在轉型過程中採取資訊不透明的「轉置方案」,包含虛構捐資條件誤導教師簽署優離契約,並設定「簽署人數達標才生效」的條件,否則威脅全面啟動資遣程序。調查中有證人指出,當時校方實施如「每日 8 點與 5 點強制打卡」、「每日進行長時間面談」等手段,對不願簽署優離方案的老師施加心理壓力。法院認定,儘管教師名義上是簽署「自願離職」或「優惠資遣」,但這種「同意」多是在組織壓力、資訊不對稱與心理壓力下被迫做出的決定,不能因此否認教師遭受「逼退」之事實 。
學生受教權受損 課程空洞化與專業不符
除教師勞權外,本次判決內容也揭露校方在轉型期間,學生受教權益確實面臨重大瑕疵。不僅學生規模確實如工會聲明所言大幅縮減,調查也顯示校方曾安排不具相關專業背景之教師授課,甚至有「掛名不實際授課」之情況,損害學生受教權。
教育部在 104 學年度的查核報告中,明確點出校方辦學品質低落,包含未依課程授課、過多必修課程以非專業課程抵免,且必修學分比率偏低;興國管理學院時期尚存之各系必修課程未開課數過多,恐導致學生無法如期畢業。
高教工會再批中信金為「高教禿鷹」
中信金集團近年在高教界插旗甚廣,除中金院外,2018 年以子公司台灣運彩公司的名義入主台灣觀光管理學院,2024 年起陸續取得遠東科大(更名為中信科大)與及人中學(更名為中信高中),還曾介入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康寧大學等校董事會 。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批評,中信金過去十年來憑藉財團資本力量,介入體質不良之高等教育,並透過大量聘任卸任高官作為「門神」,形成一套「高教禿鷹模式」,嚴重侵蝕教育公共性、侵害教師勞權與學生受教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