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集會遊行法修法草案」即將於立法院表決,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台灣人促進會、以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民間團體於3月30日上午召開記者會,痛批行政院強渡關山,法條內容越修越糟。戕害人民集會遊行自由甚鉅。
據了解,行政院版本集遊法草案,主要內容包括由許可制改採強制報備制;「禁制區」改為「安全距離」;警方保留解散命令;還有額度大幅增加的行政罰鍰等等,爭議甚多,以致於在3月10的朝野協商時,並未達成共識。然而此草案仍被排入3月31日(明日)院會議程。執政黨欲挾多數席次強渡關山之意十分明顯。
台權會會長林佳範表示,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沒有集會遊行法,而這些國家並未發生暴動,人民也一樣享有集會遊行的自由,然而集遊法在台灣卻是執政黨的最愛。林佳範指出,007年5月時,泛藍立委曾經動員要廢除集遊法,事隔不到兩年,當初的立委們過半連任,如今卻要把集遊法修得更嚴苛。
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表示,不需要法律專業就可以發覺集遊法的荒謬。林佳範曾於去年12月,在立法院外面繞行一周,以表抗議。沒有阻礙交通,更沒有什麼暴力成分,然而事後卻同樣以為反集遊法遭起訴。林峰正說,從1987年集遊法正式上路至今已經20年,中間經過了兩次政黨輪替,卻沒有執政黨要動這惡法。「如果這法案通過,人民會用選票表態。
台北律師公會秘書長高涌誠怒批,政府只會灌輸人民集會遊行很危險的錯誤印象,以合理化其管制手段。「請把數字拿出來。」然而,高涌誠質疑,究竟以往未經申請的小規模集會遊行中,究竟有多少比例發生過暴力衝突?政府卻從來不願意拿出證據。
曾遭集遊法起訴的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委林柏儀指出,以往是警方命令解散而不解散,才有可能被起訴,如遭法官判決罰款,上限是3萬6千元。然而,若以目前行政院版本的草案,未來只要未於活動前報備,警方即可現場開出5萬元以上至15萬元以下罰單,且可連續開罰。此金額對於大型政黨或政治人物,或許不過九牛一毛,但對於一般民眾與民間團體來說,負擔相當沈重。林柏儀進一步指出,甚至連原本由環保單位裁量的製造噪音與垃圾等等,在草案中也一併由警方一併開罰。
人民火大聯盟發起人蘇雅婷氣憤地表示,近來幾個居住於河岸的原住民部落遭怪手強制拆除,沒有錢、沒有房子住的原住民們,到行政院、國民黨黨部等地陳情,卻遭到集遊法起訴。家先被被拆了,集遊法象徵著國家又再一次踐踏底層弱勢人民。
關於修法進度,台權會秘書長蔡季勳表示,因草案內容爭議甚大,應不至於在3月31日當天通過。台權會將在有限的時間內,盡力動員民間力量,嘗試阻擋惡法修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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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行政院版集遊法草案 明日立院闖關
"人民火大聯盟發起人蘇雅婷氣憤地表示,近來幾個居住於河岸的原住民部落遭怪手強制拆除,沒有錢、沒有房子住的原住民們,到行政院、國民黨黨部等地陳情,卻遭到集遊法起訴。家先被被拆了,集遊法象徵著國家又再一次踐踏底層弱勢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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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罰單 江一豪一定要去申訴 因為警察們 怕上級 '訓練不確實'的 責難
連驗傷都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