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向勞委會申冤,被介強剝削兩年

2009/04/02
苦勞網特約記者

昨天(04/01)上午十點,勞委會前聚集一群來自菲律賓的外籍勞工,抗議台灣雇主對他們的不法剝削,高喊著「Justice to the worker」,並遞交陳情書,希望勞委會能夠正視他們的問題。從2006年這起疑似人口販運的案件爆發後,外勞們前後向勞委會、台北縣勞工局反應,無人理會之餘,政府卻還幫資方對他們進行資遣。現場的行動劇,一位外勞跪在地上,身體被繩索纏繞,而繩索又被官員、仲介、資方所操控,宛若他們當前處境,讓他們實在無法忍受。現場也有台灣的學者、勞工團體及社福團體到場聲援。

這群外勞受雇於台北土城的介強製衣公司,來台前,雇主本承諾每月15840元薪資(當時的基本工資),來台工作後,第一筆薪資竟只有2000元左右,雇主才告知,薪資要先扣除各項交通、食宿、仲介等雜支,且改採論件計酬制,他們經常要超時工作,加班費卻僅有20元,從2006到今年,雇主協議也才漲4元,每小時24元的加班費,與法定每小時95元相差整整有71元,根本不符合勞基法規定,而資方卻強迫他們要簽契約同意這些待遇,不簽就被資譴。

Migrante International(菲律賓國際移工組織)在台分會的Dave Ronald C. Chang也說,從去年九月開始,地方政府幫他們與資方進行調解,但都沒有解決問題,如今會到勞委會,也是希望台灣政府能還給這些勞工一個公道。

上個月的26日,勞工們從早上七點被吵醒,就被帶到北縣府進行勞資爭議協調,到晚上九點結束,過程整整九個小時但未給勞工們任何食物和水,最後協調不成,資方將勞工送回宿舍,要求他們在三十分鐘內將行李打包好,並表示要解雇他們,隨即將他們載到路邊丟下不管。台灣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李麗華表示,這件事情資方指稱他們偷懶、工作不利,所要資譴他們,但北縣勞工局也僅關注資遣有無符合法規,但根本不管當初資方所開新待遇是否符合勞基法,讓他們很無奈。

勞動人權協會的唐曙也表示:「就因王如玄主委說,現在如果要裁員要優先裁外勞」,他也指出不能為要平息本勞憤怒,而讓外勞過如此糟糕的生活。

世新社會發展研究所的副教授夏曉鵑表示,本勞跟外勞也不應被分化,他們命運是緊緊被綁在一起,勞委會應當要保護勞工,倘若政府一再的包庇、縱容資方,她也將不惜讓這樣丟臉的事件發布出去,讓國際共同來聲譴我們司法政府對待勞工的作為。

勞委會職訓局外勞管理組組長蔡孟良表示,他們先前都不知情,今年2月25日才接到陳情,3月5日馬上就進行處理,隨及要北縣勞工局調查,若真有違法可處介強公司6萬到30萬不等的罰款,但這並不包含移工們被苛扣的薪資,他表示這些移工可額外向公司請求賠償,對於工作上脅迫、剝削的待遇疑有人口販運之事實,要求能否先安置這些移工,蔡則表示,是否為人口販運要由移民署來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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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兩個問題:
上午十點,勞委會前聚集一群來自菲律賓的外籍勞工,抗議台灣雇主對他們的不法剝削,高喊著「Justice to the worker」,並遞交陳情書,希望勞委會能夠正視他們的問題。"從2006年這起疑似人口販運的案件爆發後," - 這指的是介強製衣的事件嗎?

Magrante International - >Migrante International 字拼錯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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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我認為從人口販賣的論述討論移工的處境似乎有些危險。
因為,移工至少對自己的移住勞動會做主體性和能動性的判斷,不像人口販賣一樣完全是「受騙」的。一般來說,人口販賣的犧牲者應該希望回國,可是移工是有要做移住勞動的意志的主體,而希望在正常的勞動條件下要工作。

所以,討論移工問題的出發點應該是怎麼樣爭取移工的勞動三權。
而且,最核心的問題是轉換雇主的權利。
從這點來看,對「人口販賣」論述的質疑以及對勞委會論述的批判也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