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保障性工作勞動權聯盟」(簡稱性勞聯)與「反性剝削聯盟」先後至行政院門口陳情,表達各自立場。雖然雙方在「不罰娼」部分有共識,但對於是否應該保障性工作,以及開放性產業等部分,並無交集。
日前內政部曾於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會議中提出,由縣、市公投方式設立「專區」,專區內娼嫖皆不罰,專區外則娼嫖皆罰的方案。此說法引起社會各界討論,支持與反對性工作者皆對此「紅燈區」說法表示不滿,並於15日上午,分別先後至行政院陳情抗議。
性勞聯代表,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秘書長王芳萍表示,2007年11月,行政院人權小組的民間委員已一致同意「不罰娼」,當時行政院長裁示將再研議。2008年,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委託台大社會系舉辦公民會議,經過與會公民5天討論,達成不罰娼、嫖與第三者的結論。2009年1月,內政部邀集民間團體召開性工作合法化研商會議,各界團體也一致要求內政部應儘速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的罰娼條款。王芳萍認為,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政府應立即修改折磨性工作者的罰娼條款。
然而,在日前內政部卻提議將社會「不罰娼」的共識,轉向「維持罰娼」,但另行以特別法排除許可營業專區。王芳萍強調,成人性交易的「行為」與「地點」,是兩種不同的層次。她解釋,成年人間的性交易行為,只要雙方合意,沒有暴力、脅迫、欺騙等行為,不應以國家公權力強行介入。性交易行為本身應合法,但至於適宜地點、衛生管理以及其餘相關部分,考量到許多因素,都可另行配套修法。她認為,就像劃分住宅區與商業區的土地使用規範一樣,當然可以規劃不同規模與營業方式的性產業適宜地區。「或者社區通過共識要維持夜間安寧,而希望營業場所搬遷,我們也都可以接受。」王芳萍說。
日日春執行長鍾君竺則指出,以同樣設有「紅燈區」的荷蘭、德國、澳洲為例,這三國的成年人性交易為合法,但仍舊比照一般商業區,設立性產業專區。她強調,「行為」與「地點」的政策邏輯,不應混淆。王芳萍則認為,紅燈區的規劃,對於較年輕貌美的性工作者有利,而對較底層的中高齡流鶯沒有幫助。
在性勞聯陳情結束後,反性剝削聯盟也到行政院門口陳情。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表示,性交易是對女性的剝削,因此反對性產業合法化。她解釋,根據美國的調查,從事性工作者的平均壽命僅有34歲,且身心壓力皆大。而設有紅燈區的國家,例如荷蘭,仍有人口販運案例。在瑞典,罰嫖不罰娼實施之後,性工作者數目由2,500人銳減到1,000。蔡宛芬強調,反性剝削聯盟支持不罰娼,但是並不贊同性交易視為一種工作,甚至發展為合法產業。
在反性剝削聯盟陳情最後,一位長期擔任私娼的性工作者,衝到蔡宛芬面前下跪,口中大喊「求求你們不要剝奪我們生計」。反性剝削聯盟見狀立即結束活動,快步退出。而該名性工作者仍留在原地與同伴相擁哭喊「你們不幫婦女,這算什麼婦女團體?」
回應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很奇怪, 反娼的那一方, 怎麼淨只會提什麼美國的哪裡的研究。
她們有看到性工作者真實的人嗎?
唉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幸福的人不應該用自己狹隘,自以為是的道德來批評不幸的人。
每個人生活環境情況都不同,在不傷害他人前提下,用自己的身體賺錢有什麼不對,又沒偷又沒搶又沒騙。
而且犯罪改善的情況而言新加坡的情況會差瑞典多少?
婦團的行為不過就是一手給"自由",另一手卻抽掉她們賴以救命的糧食,結果依然轉向地下化?不定時炸彈依然隨時隨機亂爆。
然後我們台灣會變的跟瑞典一樣嗎?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ALLCOME:應該這麼說吧 ,NGO的工作人員,你們自己都有老媽吧,
ALLCOME:如果你們自己的老媽還得自己出來賣身體,才能過活……你們會同意嗎?
ALLCOME:而你們的國家還有錢,每年幾億的預算去養動物員的貓熊,
ALLCOME:你們不覺得你們爭取「人權」的方向錯了嗎?
ALLCOME:NGO們,你們會同意自己老媽出來賣身體的請舉手!
ALLCOME:如果你們不同意自己老媽出來賣身體,卻同意、爭取別人的老媽出賣身體的權力,
ALLCOME:你們不過就是偽善罷了!
ALLCOME:你們不過就是偽善罷了!
ALLCOME:你們不過就是偽善罷了!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ALLCOME:如果嫖娼除罪化的話,失業潮這麼嚴重
ALLCOME:一些二十歲以下的年輕人,將會更理所當然的出賣自己的身體!
ALLCOME:如果人肉市場上面,有一票二十歲以下的年輕妹妹,出賣自己的身體,又便宜,又好用……
ALLCOME:那麼請問有那些嫖客還會去找超過四五十歲的老年人作性交易?
ALLCOME:如果嫖娼除罪化讓台灣的人性更加墮落的話,只戰爭一發生,
ALLCOME:我一定找人把你們這群「唯恐天下不亂」的NGO的頭,全部砍下來!
ALLCOME:操你媽,一群敗類!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to ALLCOME
老媽怎麼工作, 不是你選擇同不同意的問題
老媽要養小孩 要活下去
你選擇有什麼屁用?
你對政治人物的恨太擴大到世間所有事了
你講講
什麼東西你不恨?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澄清一下,沛然好像有點誤解我的意思了。
我是說,在荷蘭、德國、澳洲這些「性工作除罪」的國家,性工作者和性消費者就「行為本身」而言,都不會被法律處罰,但是政府對營業地點有所規範(不一定是專區,性交易營業場所可能有聚集的街區,也有單獨分散的店面),因為地點會牽涉到公共秩序的影響,若不在合法營業地點內做生意,仍會有罰責。
有點像是攤販,國家不會因為你是攤販取締你,但若你營業時在未經許可的地點、或有影響公共秩序行為而處罰一樣,「行為」和「地點」是兩個不同的層次。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我處理的確不夠清楚,謝謝君竺補充。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to ALLCOME:
你以為看不見就沒有地下市場嗎?
二十歲以下的年輕妹妹就是因為你們這些假道學的才有機會進入這種行業。
既然是非法了,那些老鴇又有誰在乎將這些未成年的少女仲介給嫖客?
你提到四五十歲的老年人,難不成你現在的立場是要幫四五十歲的高齡性工作者找生意才反對嫖娼除罪化?
語無倫次還想砍別人的頭?你根本連基本的思想都錯亂了。
對於禁止這些人類傳統基本需求的法令都是錯誤的。這不是已經有無數的例子證明了嗎?
就如同美國當年的禁酒令,下場不過就是黑道把持所有的酒精來源。台灣現在又有甚麼不一樣?
黑道把持所有的色情行業,並且收取大量酬庸來剝削性工作者。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我有老媽我也不同意她出來從事性工作,應該是說,我不要她工作
因為我養的起她,她不用這麼辛苦的出來賺生活費,但是如果我其他
女性朋友真的想往這行走,在合法及健康無虞的狀況下,我不反對,
因為我尊重她。
ALLCOME: "如果你們不同意自己老媽出來賣身體,卻同意、爭取
別人的老媽出賣身體的權力,你們不過就是偽善罷了!"
那請問支持同性戀者的人,本身一定要是同性戀嗎?不然就是偽善囉?
有什麼數據可以證明嫖娼除罪化會讓二十歲以下的年輕人,將會更
理所當然的出賣自己的身體?
如果擔心雛妓(就是童工)的問題,請注意還有個法條叫做"兒童及青少年
性交易防治條例",這麼熱血的你,其實應該大力督促政府執法落實,別讓
孩子嚴重被剝削...!
至於"大人們"想從事這行的心願,請你尊重,你可以不去消費,但請別
反應過度,熱血網友。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to ALLCOME
老媽怎麼工作, 不是你選擇同不同意的問題
老媽要養小孩 要活下去
你選擇有什麼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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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COME:你還是沒回答問題!
ALLCOME:那你是同意你老媽出來賣身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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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政治人物的恨太擴大到世間所有事了
你講講
什麼東西你不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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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COME:而你所謂的的罰娼不罰嫖,所以就要賣娼合法化!
ALLCOME:這跟上次「通姦除罪化」一樣,因為吃虧被抓第三者都是女性,所以要「通姦除罪化」極端可笑!
ALLCOME:我恨政治人物,是因為他們腦袋沒裝好物!
ALLCOME:我批判不罰嫖,就該連娼也合理化,這是啥怪邏輯?
ALLCOME:不罰嫖,只罰娼,不是應該爭取「嫖娼都罰」才合理嗎?
ALLCOME:更何況之前援交(警方釣魚)被抓的宅男,不都被罰了嗎?不罰的話,釣魚抓援交宅男作啥?
ALLCOME:那裏來的「不罰嫖」?睜眼說瞎話!
ALLCOME:操你媽,你們連個全台性質的問卷調查都沒有,又突然冒出個「不罰娼己成社會共識」,你們這個「社會共識」是從那來的?
ALLCOME:政客要製造紛圍,還得花納稅錢買個「置入性行銷」在新聞上面,不斷的歌頌,洗腦…才能製造個社會共識,
ALLCOME:你們這狗NGO,置入性行銷,買不起就算了,就不學政客搞假共識,
ALLCOME:但你們卻自甘成為小政客,在網路上練肖話,練完了就成社會共識,
ALLCOME:你們當網友全都是白痴?
ALLCOME:你們當網友全都是白痴?
ALLCOME:你們當網友全都是白痴?
ALLCOME:你們當網友全都是白痴?
ALLCOME:你們當網友全都是白痴?
ALLCOME:你們當網友全都是白痴?
ALLCOME:你們當網友全都是白痴?
ALLCOME:你們當網友全都是白痴?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to ALLCOME:
你以為看不見就沒有地下市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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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COME:廢話,毒品買賣也有地下市場,金融匯兌也有地下市場
ALLCOME:那又怎樣,看不見的地下市場全部合法化?
ALLCOME:你們這群假NGO繼上次「通姦除罪化後」,一直沒有什麼「業績申請政府補助」,
ALLCOME:接下來,沒事找事作是不是?
ALLCOME:剩下的,有空再回應!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我有老媽我也不同意她出來從事性工作,應該是說,我不要她工作
因為我養的起她,她不用這麼辛苦的出來賺生活費,但是如果我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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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COME:不用說這種屁話,你老媽的屁眼被別的男人玩弄,一次只收費800元都不到,
ALLCOME:你同意你老媽被人玩?
ALLCOMEA:你可以繼續練肖話,一直練下去!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to allcome:
如果人家的老媽真的為了生活而不得以從娼
那你在那邊屁眼來屁眼去的
就像你討厭的那些政客一樣
不知辛苦人的死活
自己在那兒講話打手槍
你好自為之啦
沒有人為了征服人要去操誰老媽的屁眼啦
你不必擴大了。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你要感謝你老媽 生你
讓你有能力養她
但你知道
有些人
賺不飽肚子
養不起自己老媽
你懂嗎?
我看你不懂
你只知道自己的事
要全世界都像你一樣行
你根本
和那些政客
還有勵韾那個噁心的紀惠容差不多。
自己有能力了
就拿自己標準檢驗別人。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你要感謝你老媽 生你
讓你有能力養她
但你知道
有些人
賺不飽肚子
養不起自己老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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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COME:所以這就是你贊成販賣肉體的理由?
ALLCOME:這群人賺不飽肚子,而你們的國家還有每年花上億元,拿去養二隻貓熊,這不就是你們應該抗議的方向嗎?
ALLCOME:贊成出賣肉體,只為了溫飽,這跟販賣人口有什麼兩樣?
ALLCOME:網路上還有更多二十歲以下的小妹妹,
說出賣肉體是為了繳學費,你們贊成嗎?
說出賣肉體是為了繳學費,你們贊成嗎?
說出賣肉體是為了繳學費,你們贊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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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懂嗎?
我看你不懂
你只知道自己的事
要全世界都像你一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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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COME:我不懂你們這群假NGO在亂搞社會的價值,是什麼心態倒是真的,就只是為了有一個企劃書,符合完成進度,好向政府申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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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根本
和那些政客
還有勵韾那個噁心的紀惠容差不多。
自己有能力了
就拿自己標準檢驗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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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COME:社會上的角落,還有十八歲以下、十六歲以下,
正等著出賣身體,說「是要幫父母分攤家計咧!」
正等著出賣身體,說「是要幫父母分攤家計咧!」
正等著出賣身體,說「是要幫父母分攤家計咧!」
ALLCOME:這你們也贊成?
ALLCOME:那要不要簽賣身契約啊?賣淫如果是合法的商業行為,身體就如同商品一般,
ALLCOME:黑道份子如果用合約買下你的身體(商品)十年,而你年輕不懂事,傻傻也簽約了,
ALLCOME:那你這一輩子有十年都成為黑道的奴隸?
ALLCOME:你們是在變相恢復「奴隸政策」,幹你祖媽!
ALLCOME:我操你媽個B蛋!
ALLCOME:我操你媽個B蛋!
ALLCOME:我操你媽個B蛋!
ALLCOME:我操你媽個B蛋!
ALLCOME:我操你媽個B蛋!
(我為什麼不能操你媽的B ,我有付錢不就好了?)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如果人家的老媽真的為了生活而不得以從娼
那你在那邊屁眼來屁眼去的
就像你討厭的那些政客一樣
不知辛苦人的死活
自己在那兒講話打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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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COME:對,有人家的老媽為了生活,不得已從娼,只為了溫飽,但是你們國家卻有多餘的錢,上百億去蓋一堆蚊子館,
ALLCOME:蓋到現在,這些蚊子館並沒創造經濟奇蹟,卻製造了更多的貧富差距,這不就是你們應該抗議的方向?
ALLCOME:那有人鼓勵別人出賣身體,只為了去換一頓溫飽的?
ALLCOME:如果你的身體是個商品,那麼更有錢的人可不可以要求,把你的身體簽約,定下來,只給特定的人士去享用?
ALLCOME:操你媽這不是奴隸是什麼?
ALLCOME:操你媽這不是奴隸是什麼?
ALLCOME:操你媽這不是奴隸是什麼?
ALLCOME:你贊不贊成自己的老媽去賣身體?
ALLCOME:這你都回答不出來,你還有臉跟我辯?去你媽的!生你這種孩子!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有什麼數據可以證明嫖娼除罪化會讓二十歲以下的年輕人,將會更
理所當然的出賣自己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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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COME:真的是好樣的,用你的邏輯,請教你「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ALLCOME:請問你們的「社會共識」是打那來的?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我是說,在荷蘭、德國、澳洲這些「性工作除罪」的國家,性工作者和性消費者就「行為本身」而言,都不會被法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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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COME:荷蘭連大麻都合法了,你們要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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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性文化」學會《性文化快訊》 | 香港獨立媒體
3) 香港特區政府近期就性傾向歧視條例應否立法進行的諮詢,顯明社會人士對這 .... 2006年6月,在荷蘭成立了一孌童癖黨,它會派人參加國會議員選舉,「務求震醒社會」。 ... 禁止只會讓兒童對性行為更好奇,「我們希望讓孌童成為大家公開討論的話題。 ... 即使荷蘭已經很前衛(開放部分毒品、賣淫和同性婚姻合法),該黨仍令多數民眾震驚。 ...
[DOC]
【簡介】
檔案類型: Microsoft Word - HTML 版
2006年6月,在荷蘭成立了一孌童癖黨,它會派人參加國會議員選舉,「務求震醒社會」。其訴求包括:. 把合法性行為年齡由現行的十六歲降低到十二歲,兒童色情合法化。 ...
===================================
ALLCOME:看看上面荷蘭的新聞,你們台灣要不要學得「更徹底一點」?
ALLCOME:我很納悶,荷蘭的社會福利,台灣有沒有人家的十分之一呀?
ALLCOME:為什麼沒人(NGO)去要求台灣政府,學習荷蘭的社會福利?學習荷蘭的環保……
ALLCOME:不去要求台灣人學習荷蘭光明面,
ALLCOME:這群NGO卻反過來要求台灣人要學習荷蘭的陰暗面?
ALLCOME:你們這群狗NGO說你們自己不是魔人,恐怕沒人相信!
ALLCOME:有問題自行思考後再討論,
ALLCOME:但不要討論問題連個 ID 都沒有臉固定下來!與魔人何異?
===================================
http://www.campus.org.tw/public/cm/cm04/2004/0404-4.htm
荷蘭的同志運動領袖施帕爾曼公開表示,成功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化後,下一個目標就是三人結婚。為何如此呢?因為同志運動是全球性革命的先鋒,它不單爭取同性戀者的自由平等,更是在提倡一種激進的性哲學,上面已舉出例證。
不少同志運動活躍份子已公開承認,他們爭取婚姻權的背後,不單是要求過正常的家庭生活,而是希望透過社會人士對同性婚姻的認同,從而徹底摧毀傳統婚姻的概念,並且主張「家庭」可以由一妻多夫、一夫多妻和群交組成。他們最終的目標是要破除人們對雜交(多個性伴侶)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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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我會同意及支持自己老媽從事性工作,你聽聽我的想法,過去,公娼制度下,衛生機構每週會進行安全檢驗,客人滋事若在店,警察也會前來保護小姐及維持治安,對客人及性工作者來說,都是保護。
我的媽媽從事性工作,也請你尊重她工作的權益。而最基本的工作環境及制度,就是最先可以實質改善的部份。性工作就是一種勞動工作,卻因陳水扁政府當時的政治惡鬥下的倉促廢娼,讓他從合法變為非法,所以可惡及該監督的是國家的政策及執行者。你說的每年花上億元,拿去養二隻貓熊及各地興建蚊子館,我也很同意,這是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應該積極介入公共政策、公共建設的程序及執行。
而我也認為,性產業是重要的公共政策,需要政府有態度面對。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http://www.campus.org.tw/public/cm/cm04/2004/0404-4.htm
=========================
而是希望透過社會人士對同性婚姻的認同,從而徹底摧毀傳統婚姻的概念,並且主張「家庭」可以由一妻多夫、一夫多妻和群交組成。他們最終的目標是要破除人們對雜交(多個性伴侶)的限制。
從而徹底摧毀傳統婚姻的概念
從而徹底摧毀傳統婚姻的概念
從而徹底摧毀傳統婚姻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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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COME:「通姦除罪化」這種與結婚契約矛盲不堪的主張與邏輯,不就是「徹底摧毀傳統婚姻」的其中一種手段嗎?
ALLCOME:你們NGO裏面,真的沒有魔人混進去?
ALLCOME:乾脆一點,自己承認了吧!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所以可惡及該監督的是國家的政策及執行者。你說的每年花上億元,拿去養二隻貓熊及各地興建蚊子館,我也很同意,這是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應該積極介入公共政策、公共建設的程序及執行。
而我也認為,性產業是重要的公共政策,需要政府有態度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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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COME:如果狗政府把亂花的錢,包括花在「NGO社團」身上的錢,拿來補貼在你的母親的生活費用,起碼三餐溫飽,不用受凍,
ALLCO ME:那麼【以弱勢為由】存活的NGO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ALLCO ME:這就是 弱勢團體 NGO存在的最大矛盾,
ALLCO ME:政府越無能,NGO越興盛!
ALLCO ME:政府越無能,NGO越興盛!
ALLCO ME:政府越無能,NGO越興盛!
ALLCO ME:政府越無能,NGO越興盛!
ALLCO ME:政府越無能,NGO越興盛!
ALLCO ME:妖魔越多,道士就賺越多!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ALLCOME我認同你站在左派立場
但是你講話應該要有分寸一點
言詞太低俗了
我想知道你幾歲
怎麼會這麼不懂尊重他人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ALLCO ME:靠腰咧,出賣身體給人「幹」換取金錢,都可以合 理、合法化了,現在連我文字幹譙,都變得低俗了,
ALLCO ME:老兄能不扣別的帽子?
ALLCOME:還有老兄,我不是左派,我也從不認為我是右派!
ALLCOME:請不要亂貼標籤!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ALLCOME當然不是左派也不是右派,因為無論在社會學的定義、或是人類的基本常識裡,都不會把一隻壁蝨歸類在這些派別之中。
這次是留本名以示憤怒,我是FoolFitz。
在此鄭重薦請苦勞網思考處理ALLCOME這個洗版小白的問題。
如果苦勞網還自認為是個公器的話,那就趕快把這個公害清掉吧。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ALLCOME:以真相目示人或許沒什麼不好,但是邏輯辯不過,就想盧的,果然是不脫「類民進黨」的邏輯!
ALLCOME:真的,上次到葉金川宴會上閙場的女學生,用盧的方式,去嗆葉金川,因為女學生本身就沒有任何武器,也沒有任何社會地位,
ALLCOME:所以台灣社會根本不用對這名女生去計較!
ALLCOME:但是這名 「嗆葉金川的女學生」,混到台灣的NGO裏面來工作,
ALLCOME:對任何法案、社會政策、法律修改的主張通通不用大腦邏輯思考,
ALLCOME:只想「嗆葉金川般」----> 【用盧耶】去搞社運?
ALLCOME:只想「嗆葉金川般」----> 【用盧耶】去搞社運?
ALLCOME:只想「嗆葉金川般」----> 【用盧耶】去搞社運?
ALLCOME:只想「嗆葉金川般」----> 【用盧耶】去搞社運?
ALLCOME:只想「嗆葉金川般」----> 【用盧耶】去搞社運?
ALLCOME:想「用盧耶」說服別社會大眾,說「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那閣下就搞錯了,網路上腦袋清楚的人多的是!
ALLCOME:你們搞NGO運動,去修改法律,完成了,對你們NGO而言,只是完成一件CASS,
ALLCOME:但你們可認真思想過,去「修改某一條法律」對台灣末來的五至十
年內會產 生什麼影響?
ALLCOME:你們從沒認真想過,所以遇到我提出的問題,你們只能左躲、右閃!無法正面回應!跟台面上的狗政客並無二致,
ALLCOME:你們把社會運動當成是「大學的團康」活動嗎?去你的吧!
ALLCOME:也不難想像,國民黨的教育,到底教育出什麼鳥來!
ALLCOME:從你們NGO水準,再回頭看看陳水扁,難怪陳水扁貴為台大法律系第一名,德性卻反其道而行!
ALLCOME:國民黨教育教出一堆吃屎的料!
ALLCOME:國民黨教育教出一堆吃屎的料!
ALLCOME:國民黨教育教出一堆吃屎的料!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allcome
看來 你很愛你的政府啊
那個被你稱為假NGO的日日春, 從來幹譙政府不遺餘力的。
今天你全破功了
竟然和從來和政府站在一起的勵馨基金會講同樣的話。
我的老天
你以後還有臉在苦勞上罵人家假NGO?
哈哈哈
原來你罵人家死NGO, 是有條件分別的吶
我還以為你始終如一
你笑破人家褲子啦
少在這裡廢話!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再補一句給ALLCOME
你夠厲害
你去策劃抗議政府
要政府把錢分在社會福利
要政府把錢分在讓老媽溫飽上
不要在這裡靠夭有的沒的
機八哩!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ALLCOME:老兄回覆之前,請先把閣下的 ID 定下來吧!
ALLCOME:隨便丟兩廢話就想叫人回應你?
ALLCOME:你以為我現在在總統、在幹公職?
ALLCOME:你他媽的,吃屎去吧!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竟然和從來和政府站在一起的勵馨基金會講同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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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COME:政府發消費卷,你是同意還是反對?
ALLCOME:如果你認為應該反你口中的「政府」反到底的話……你根本不能領消費卷…!
ALLCOME:你要領消費卷了的話,我詛咒你們全不得好死!一年內全家死光光!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贊成ALLCOME意見
Re: 不罰娼已成社會共識 性勞聯:速修惡法
黑幫搞轉型 猛招中輟生
【聯合晚報╱記者孔令琪、楊正海/台北報導】
2009.06.18 02:48 pm
台北中山分局破獲暴力討債集團,逮捕竹聯幫玄武堂主道克明和手下共14人,該集團吸收中輟生以兇狠方式討債,使用球棒當武器,球棒被打凹。遇債務人不從,還將債務人的女友賣到日本賣淫。
記者游順然/攝影
又是中輟生!台北市警中山分局清晨針對中輟生幫派掃黑,逮捕竹聯幫玄武堂主道克明和手下共14人;該堂口因為尋求轉型,大量吸收中輟生入幫,搞職棒簽賭,以討債手段兇狠聞名,一名男子因簽賭積欠下四百多萬,女友也遭殃,被推入酒店陪酒,再帶往日本賣春,目前下落不明,堂主道克明被依治平對象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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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因簽賭積欠下四百多萬,女友也遭殃,被推入酒店陪酒,
一名男子因簽賭積欠下四百多萬,女友也遭殃,被推入酒店陪酒,
一名男子因簽賭積欠下四百多萬,女友也遭殃,被推入酒店陪酒,
再帶往日本賣春,目前下落不明,
再帶往日本賣春,目前下落不明,
再帶往日本賣春,目前下落不明,
再帶往日本賣春,目前下落不明,
再帶往日本賣春,目前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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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COME:我他媽的真是期待呀!
ALLCOME:如果台灣賣淫又合法化,根本就不用賣到日本,
ALLCOME:直接在台灣當性奴隸就可以啦!
ALLCOME:直接在台灣當性奴隸就可以啦!
ALLCOME:直接在台灣當性奴隸就可以啦!
ALLCOME:外國的NGO是在補救社會及法律的缺憾!
ALLCOME:台灣的NGO是專門在製造混亂的!
ALLCOME:操他媽的,一群狗雜種NGO!
ALLCOME:操他媽的,一群狗雜種NGO!
ALLCOME:操他媽的,一群狗雜種NGO!
性工作合法化才是強害人權的惡法!
性工作合法化才是強害人權的惡法!
日日春表面上幫助公娼實際上是幫了色情業者和買春沙文男性,全台灣女性卻陷入憤怒與恐慌中!就像黑奴時代黑人監工自己是黑人卻大力反對解放黑奴說是工作權,幫助統治的白人。日日春如同女性界黑奴監工,幫強權侵害女性人權。只要提出真正幫助公娼的具體救助輔導方案和預算,就可映照日日春主張的虛偽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