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反對性產業(紀惠容)

2009/06/13
作者為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執行長

行政院即將就「性工作者除罰化」正式定調,並朝色情專區規劃。對這樣政策的方向,長期關心性交易與性剝削議題的我們有話要說!我們認為性交易的實質內涵就是一種性剝削,性交易若全面合法化將導致台灣性剝削的狀況更為嚴重。在此關鍵時刻,我們發起「反性剝削聯盟」,期許法令與政策決定者三思。

首先分析賣娼者,為何從古至今在性產業最底層的賣娼者絕大多數都是女性而非男性?我們認為它就是一種性別暴力,因為進入性產業的人絕大多數是底層弱勢婦女,她們因為經濟、機會匱乏,不得已「選擇」進入這個行業,因而陷入更多的弱勢與被剝削。勵馨曾作過訪問,大部分的她們說:「當時若有更好的機會與選擇,我不會選擇這個行業。」

剝削金錢健康受損

而這個行業並未讓她們真正賺到錢。大多數的錢層層剝削下來,已所剩無幾。又根據研究指出,在此行業工作,常因毒品、菸酒、性病毒之流通,生活日夜顛倒,導致她們付出極大的健康代價並慢慢脫節於主流社會,形成更弱勢婦女。也難怪歐盟的人口販運紀錄片(We are not for sale)指出,92%~95%的性產業工作者(女性)想逃脫或離開。

再來分析嫖客,嫖客真的因為性需求才去嫖嗎?根據中央研究院瞿海源教授與國防醫學院教授黃淑玲的研究指出,更多的嫖客是中上階層的男性,他們大部分是因為娛樂、應酬的需要,而去歡場找樂子,進而進行性交易。

對於性產業的剝削者人口販子、皮條客、老鴇、業者等所謂的第三者,我們主張應該嚴懲,政府若採用公民會議的決議而不處罰得利的第三者,則與今年六月正式生效的《人口販運防制法》之立法精神衝突,更凸顯政府決策混淆、中心價值不定,因為該法主張嚴懲第三者。

看看各國主張,從歐洲國家的經驗指出,合法化的性產業市場反而成為人口販運的拉力,透過懲罰嫖客之需求抑制手段,可以減少人口販運犯罪。以瑞典為例,1999年通過罰嫖不罰娼,並嚴懲剝削的第三者法律,不但減少性交易市場規模,更減少人口販運犯罪。瑞典另有社會配套方案幫助婦女脫離賣春,其每年有約四百到六百的人口販運女性受害者,人數僅為鄰近國家的1成。所以我們主張: 一、我們反對性交易是一種職業,更反對「性產業」。 二、我們要求政府應嚴禁與性交易相關之所有公開招攬的訊息與行為。 三、我們堅持因性交易而從中獲利的第三者需被處罰,如此方能杜絕任何形式之性剝削行為。 四、我們了解多數賣性者皆因經濟匱乏選擇從事性交易,所以我們主張不處罰賣性者,但不贊同其工作權。 五、我們主張嫖客應上輔導課程及罰鍰,課程相關費用由嫖客支付,拒上課者應加重罰鍰之金額。 六、政府應提出友善婦女的福利及就業政策,以避免婦女在選擇匱乏的情況下從事性交易。 七、政府應重新檢討性別平等教育及人權教育目前施行成效,並提出具體之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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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p>勵馨執行長寫在蘋果上的文章,說明他們反對性交易除罪化的理由︰

<blockquote>『為何從古至今在性產業最底層的賣娼者絕大多數都是女性而非男性?我們認為它就是一種性別暴力』

為什麼賣淫的總是女人?因為大部分性慾強到必須花錢消火的人都沒有意識到他們可以找男人喜歡女人啊。</blockquote></p>

<p>我想,紀惠容描述的這個事實在這裡只有兩個重要蘊含︰

<blockquote>1. 男人的一些重要需求得看女人臉色才能滿足,因此
2. 有些女人天生就擁有賺錢和控制男人的能力</blockquote>

如果這是一種性別暴力的基礎,誰才是受害者啊?</p>

<p>接下來一段更扯的︰

<blockquote>『...進入性產業的人絕大多數是底層弱勢婦女,她們因為經濟、機會匱乏,不得已「選擇」進入這個行業,因而陷入更多的弱勢與被剝削。勵馨曾作過訪問,大部分的她們說:「當時若有更好的機會與選擇,我不會選擇這個行業。」』</blockquote>

紀惠容認為這是反對性交易合法化的好理由。然而,「當時若有更好的機會與選擇,我不會選擇這個行業」的意思就是「這行業不能滿足我,雖然它已經是當時可能的選擇中最好的了」。所以,反對性工作除罪化,就是把人家在某些情況下最好的選擇拿掉啊。想像這樣情況︰

<blockquote>大熊︰GameBoy真的很爛啊,現在根本沒在出GameBoy的遊戲了,如果有錢買PSP,我根本不會想玩GameBoy啊,帶出去超丟臉的。

紀惠容︰選擇玩GameBoy的人絕大多數是底層弱勢阿宅,他們因為經濟、機會匱乏,不得已「選擇」成為GameBoy玩家,因而陷入更多的弱勢與被剝削。勵馨沒興趣訪問會玩Hgame又喜歡乳搖的阿宅,不過我們猜,大部分的他們會說:「當時若有更好的機會與選擇,我不會繼續玩GameBoy。」

紀惠容︰因此,我們應該禁止大家玩GameBoy。</blockquote>

我相信有很多援交妹事實上是甘之如飴地躺著賺,不過,即使事實上有些人因為社會結構(或者經濟結構,葛啦ㄅ葛啦ㄅ...)因素而必須選擇爛工作維生,我們該做的也是改善社會結構,而非立法禁止人家做爛工作。</p>

<p>...</p>

<p>為什麼我們這些不在乎女性福祉的人總是必須收聽這些蠢論調?這是一種立場暴力!</p>

<p>(原發表於哲學哲學雞蛋糕 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2009/06/blog-post_15.html)</p>

ALLCOME:樓上的,能不能表明一下,你是「反對紀惠容」,還是反對「反性產業的主張」?

ALLCOME:難不成陳水扁反對性產業,我就得要求馬英九把陳水扁放出來嗎?

性工作合法化到底是保障了誰?傷害了誰?為什麼我們廣大的老百姓要被那些政客和一些腦袋「裝屎」的所謂「學者」出賣?我只想鄭重請問一個問題,當性工作合法後,台灣的女人還敢結婚嗎?我們台灣女人已經因為婚姻的沒保障以及男人的出軌紀錄,而越來越多女人不願意也不敢走入婚姻了,現在,我想請真正有頭腦的學者、老師以及街頭運動者替我們想想,當我的政府竟然連保障我的丈夫不跟風塵女子做愛的法律都沒有時,我們還有什麼樣的信心走入婚姻?請問中華民國政府要不要正式宣布婚姻制度消失?還是只有男人能嫖,但女人卻是不能嫖?這是哪門子人權?真的要我們復仇也去嫖男人嗎?要保障所謂的躺下來的性工作者而不保障我們這些真正努力認真工作,一輩子靠自己並不打算躺著賺的女性嗎?更不用說大部分得利益者根本就是經營妓院的出錢大爺們以及嫖客們,

女人在性工作合法化情況下不但沒有得到人權,反而根本是陪葬了全天下女人的人權,包括性工作者本身(最後搞不好是合法化後還被雙重剝削,被老闆控制以及要給政府交稅,簡直是荒謬)

而一般女性光是想到結婚後也不能有保障,老公居然可以合法嫖妓,除了擔心染病,更是害怕因為丈夫嫖妓要離婚時,政府法律搞不好還不准,聽說兩蔣時代就有女人哭說丈夫嫖妓要離婚,居然被法官說那是合法的所以不準離,這種荒謬的戲碼請問要繼續上演嗎?

難道我們女人在21世紀的今天,所謂的女性人權居然是連婚姻中的配偶「必須保持忠誠」的保證都沒有了嗎?太可笑了吧,這些政客學者未免也太可笑了,什麼叫人權,他們的腦袋是否智障?簡直在胡鬧!還是要我們女人哭給大家看?請真正有良心的婦女團體領袖開記者會吧!
請有良心的婦運工作者替我們說話,請問性工作合法化,娼嫖都不罰後,保障的真的是弱勢的性工作女性嗎?還是讓想嫖就嫖的男人得到獲免權,而我們在婚姻中毫無保障,除非我們也卯起來叫鴨以玆復仇?中華民國可以這樣被惡攪嗎?真的可以嗎?

ps不小心重複很抱歉,可把前兩則刪掉以下是更正過的完整版

上面那個自稱自己不在乎女性福祉的傢伙,你的自私論調膚淺到連回都懶的回你,只希望你碰到以下情形時能很豁達!

1.你的女兒有天很高興的跟你說,我要去躺著賺,合法喔,且職業不分貴賤你不能阻止我,這時請你要感動涕零的去告訴你的親朋好友,耶,我的女兒早到工作了,她要去做販賣自己肉體,被男人玩的性工作者,請大家給她掌聲鼓勵鼓勵吧!
2.你老婆說:老公你最近都早洩且身材又變形,我欲求不滿,所以決定去購買個牛郎來「爽」,記得那個時候,你老婆出去買「一個爽」時,你要幫她叫個計程車,並祝福她「買到一個保證讓她夠爽的牛郎喔」

亨,沒腦的人真多

我要強調的是,現在有錢的女人越來越多,英國也統計再過幾十年女富翁會超越男富翁,而現在也有很多歐洲女富翁到泰國等地嫖男妓,這些只會膚淺的替自己想的大男人主義,有沒想到你們自私的,完全不顧女性權益的噁濫行為,有天會完全翻轉報復到自己身上呢?那時候請你們不要後悔,當女人也用自己的錢卯起來去「買」年輕力壯的小郎狗時別後悔這種怪法,別忘了姊弟戀的大盛行和相關偶像劇的爆紅,已經給你們男人警訊了,還搞不清楚狀況的白痴男人,是你們最後的機會以站在男女的立場上用良心想事情了,不然不要怪我沒警告你,到時候到底是男嫖女或是女嫖男較多,可能會傻傻分不清楚喔,你們這些自私的膚淺男,可別之後欲哭無淚,記得自己當時的可恥立場,並大方的祝福去買牛郎的老婆吧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