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生人權法案有捲土重來的可能。立院上會期攸關樂生院保留及樂生院民人權的漢生法,在新莊地區藍綠立委的強力杯葛下,胎死腹中。由於本會期為本屆立委最後一個會期,一旦法案未通過,可能更會遙遙無期。法扶基金會律師鄭文龍表示,為了要讓法律順利過關,樂生保留運動必須修正全部保留的條文。鄭文龍的提案,已經牽涉到法案如何訂定才對樂生有利的爭議,近兩個星期以來,已經讓樂生保留運動面臨了極大的抉擇。
【失去保留的漢生法案】
兩週前(10月8日),鄭文龍邀集了樂生自救會、台權會、青年樂生聯盟及IDEA代表,於法扶基金會召開一場對於漢生法案裡面,樂生保留範圍該如何訂定的會議。鄭文龍表示,如果法案再不過,由於樂生院民漸漸凋零,再也等不到國家的道歉及賠償,希望到場開會的院民,能夠意識到這個問題,確立不惜代價,法案都要在這個會期通過的原則。
樂生自救會會長李添培指出,當天是基於兩年不到就有32位院民去世的人道考量,覺得漢生法案必須於這個會期通過,而同意了法扶的建議。
事實上,立院上會期在藍綠立委聯手杯葛後,法扶律師團意識到漢生法案包裹樂生院百分之百保留的條文,地方政治人物將因為捷運通車的壓力,進行強力的抵制。鄭文龍說,所以在今年四月後,法扶立即將爭議的第12條進行修正,讓保留條文模糊化,希望能讓法案通過。
不過由於當時院民仍認為只有堅持保留,取得社會輿論的同意,立院才會感受到壓力,況且漢生法案強調的人權,和保留及續住問題不該切割,所以當時包括賴幸媛等立委也認為法案不該妥協通過。鄭文龍表示,上會期沒通過就是因為這些立委沒和院民分析清楚,使得法案沒有闖關成功。
【拿錢還能繼續抗爭?】
其實漢生法案不僅牽涉到居住於舊院區的樂生自救會院民,也和新院區院民相關。法案因為保留範圍的關係,致使整部法案一拖再拖,由於漢生法案規定辭世的院民不得再領取賠償,再加上社會上也在睜大眼睛看著院民抗爭是否為了就是拿錢,這些複雜的價值與選擇交纏,讓自救會備受壓力。
一旦法案通過,國家依法發出補償金,難道院民就沒有爭取院區保留的權利?基本上,賠償是為了解決當初政府違反人權將漢生病友強制隔離在樂生療養院,政府本來就該給錢,院民應該拿得心安理得,而爭取保留則是院民的另一個該取得的權利。但問題在於,就社會運動的觀點來看,也必須去面對台灣社會有沒有成熟到能接受這樣的觀點。
鄭文龍認為,樂生院民從事社會運動應該有資源累積的觀點,漢生法案通過將是大力丸,一方面取得賠償金,可以有一筆龐大的經費繼續打保留運動,另一方面,法案裡也可以召開行政院層級的委員會,到時候樂生院民就不用辛苦地去各部會抗議,依法直接找各相關單位來開會就好,這樣的觀點是讓樂生運動從0分進步到30分甚至70分,對保留運動當然有利。
台權會秘書長林淑雅也認為,雖然說人權不能打折扣,但常常就必須有所妥協,看院民漸漸凋零,也支持保留的條文模糊,先讓法案通過,對保留也會有利。
當然得到國家道歉、補償或賠償、去污名化後,台灣也是有得以繼續抗爭的前例,例如二二八及白色恐怖受難者及其家屬。不過林淑雅也承認,樂生院議題的確沒有二二八等議題擁有繼續爭取的社會條件。林淑雅表示,在民主化後,二二八、白色恐怖議題仍是社會爭議的焦點,但台灣社會對於樂生院民卻是持續地踐踏,漢生法案通過後,是否能扭轉這種情境對於支持樂生的社運團體來說是個極大的挑戰,但目前也只能選擇衝下去。
【妥協是利?是弊?】
不過樂生保留運動從開始,一直都是以反迫遷、院區保留作為爭取社會支持,而法案也在這個基礎上在立院進行衝撞,法案也因為包含著百分之百保留才有社會正當性。現在法案在現實壓力下被迫妥協,對整個運動是利是弊?
長期推動漢生立法的賴澤君表示,一直以來都非常反對將漢生法案與保留脫勾,因為漢生法案的精神就是人權保障,原地續住及保留當然是人權的一部份。
但賴澤君強調,一旦社會對於得到賠償金後的院民有指責,支援樂生保留的各方人馬更應該強力捍衛,而不是讓院民承受這種不公義的壓力。
青年樂生聯盟的莊育麟說,目前的確使得樂生保留運動必須面對法案內容對整個運動的利弊問題,樂青一直以來都以抗爭作為基調,讓各種可能在各種地方發酵,現在卻被法案反過頭來決定,這樣的形勢的確不妙。
【捷運條款?】
不過更複雜的是,許多人質疑法扶律師團的第12條版本,其實就是同意工程會39棟方案版本的「捷運條款」,由於樂生院民至今對工程會的開會過程極為不滿,對於工程會方案至今仍未接受,要求院民同意接受法扶律師團擬出的第12條,也是幫著行政院遊說院民同意工程會方案。
原來的院民版第12條為:「文化資產保存法之中央主管機關應指定設立於民國19年12月12日之『樂生療養院』為國家級古蹟,並以聚落指定方式,進一步完整保存當地、人文與建築及自然的生態環境。」法扶律師團於今年四月後擬出並於10月8日開會要求院民同意的第12條是:「為配合新莊捷運維修機廠新建工程而有劃定保留區範圍之必要。但應在尊重現仍居住於樂生療養院之漢生病人及其康復者(以下簡稱院民)之意願,且保留範圍依工程技術盡最大保留可能之前題下,由主管機關與院民協議後劃訂。」
而且在上週二(10月16日),鄭文龍又稍微修正了第12條,將「與院民協議」的文字取下,鄭文龍表示,這是再度和新莊地區立委聯繫後,取得的妥協方案,畢竟院民同意與否的文字太敏感,容易讓新莊民代質疑並進行抵制。
鄭文龍說,就目前樂生運動發展來看,大家可以看到堅持抗爭的效果有限,保留的可能性很低了,學生把自己綁在大門口,還是被抬走,除非政府真的無法將你們抬走才有意義,既然如此,樂生運動就必須先拿到階段性成果。鄭文龍說,應該讓法案在這會期通過,使院民先拿到他們應該拿到的東西,我說話就是這麼直接,因為這是現實。
李添培指出,一直都覺得漢生法案將捷運條款放進去怪怪的,原本的條文是以指定古蹟的方式進行保留,現在卻改成配合捷運工程,自救會也許會考慮將整條刪除。
【國會遊說】
由於國會遊說牽涉到各立委、各黨團複雜的政治運作,一切以實力原則在決定法案的走向。莊育麟說,實在憂心漢生法案到最後被修成什麼樣子。賴澤君也表示,我看只有表明「任人宰割」的態度後,才有通過的可能。
不過鄭文龍則表示,以他長期經營的藍綠人脈及國會遊說經驗,相信能訂立出一個院民能同意的法案。鄭文龍補充,關鍵的人才能找到關鍵的槓桿,今年3月樂生院抗爭這麼激烈用處不大,也是我透過以往的關係牽線找到蘇貞昌,才使得樂生院有轉機,這是運動經驗累積下來的判斷,本來上會期法案沒過已經心灰意冷,但看到912大門口抗爭無效後,覺得是關鍵時刻出來做事的時候,才跳出來主持立法。
目前立院的局勢是,需要衛環委員會的召委出面召開朝野協商,然後也要讓極度抵制的新莊立委,相信漢生法案的各個條文不會拖延到捷運施工。鄭文龍說,目前只有法扶版的第12條,才能取得各黨立委的信任,讓法案通過,原有院民版甚至刪除第12條,法案過關的機會都不大。
莊育麟認為,法案只會充斥著妥協,一定是為執政者粉飾太平,但即便不是盡善盡美,還是會被政府拿來宣揚政績,而且進一步強化假保留、真迫遷的社會正當性,這對面臨強制迫遷的院民來說,真是情何以堪。
【後續行動】
針對漢生法案的立法工作,法扶律師團、樂生自救會及台權會已經重啟國會遊說的工作,上星期一(10月15日),已經分別拜會國民黨黨團及台聯黨團。鄭文龍說,特別找自救會院民拜會賴幸媛,表達這個會期通過法案的強烈意願,希望能修正樂生院百分之百保留條文。不過賴幸媛表示,就算妥協了,能否順利通過也是問題,而且第12條實在太關鍵,沒有保留,整部法案就失去了保障人權的意義,希望院民再繼續考量研究。
此外,台權會也將在本週四(10月25日)動員各社運團體,希望立院儘速通過「漢生病補償條例」。林淑雅說,雖然目前樂生保留各方對於樂生保留該如何走的方向不同,但共同目標一致,也希望大家能一起善意地好好討論相關問題。
不過上星期五(10月19日)樂生自救會開會,細看了第12條的內容後,認為還是不該將百分之百保留的條文模糊化,希望能在朝野協商時,將第12條保留到最後協商,立院無法達成共識的話,就以表決的方式決定刪除或是讓院民版還是法扶版通過,讓立院及全民承擔共業。
目前樂生保留運動不僅面臨到外部的施工壓力,也必須面對內部路線差異下的運動走向問題。樂生保留運動的關鍵在於在近幾個月中,能否通過立院的試煉,產生新的可能,而不是就此消耗。畢竟除非通過百分之百保留的漢生法案,否則第12條是刪除或是通過法扶版,樂生運動仍必須繼續推動保留,但將因取得賠償、去污名化及成為體制化一部份的委員會位置後,進入另一個階段。
回應
Re: 漢生法案放棄保留? 面臨掙扎的樂生運動
我覺得法扶律師團頂多是講講妥協的利弊,給院民選擇,怎麼會用"說服"。
"鄭文龍補充,關鍵的人才能找到關鍵的槓桿,今年3月樂生院抗爭這麼激烈用處不大,也是我透過以往的關係牽線找到蘇貞昌,才使得樂生院有轉機,"
應該是當時有五千人上街頭蘇貞昌才會來吧,不然鄭現在再找一次看看。
Re: 漢生法案放棄保留? 面臨掙扎的樂生運動
我覺得就是要讓一些利弊得失公開出來讓大家討論,並且也給院民好好研究,然後看院民的決定,然後看自己覺得這個決定能不能接受,並且好好討論啊。
這樣三言兩語就往立院跑,有必要這麼急嗎?
Re: 漢生法案放棄保留? 面臨掙扎的樂生運動
鄭文龍說「漢生法案是個大力丸」一方面又把條文內保留拿掉,甚至連「與院民協議」都拿掉。這個大力丸也太「大力」了一點吧!
律師居中談判,真的不要自己賣掉運動都不知道!許多人努力這麼久,竟然說見蘇貞昌是關鍵。這種目中無人的態度是最危險的!
底線越談越撤退。到底鄭文龍是支持保留,還是只是被派來瓦解運動的呀?
Re: 漢生法案放棄保留? 面臨掙扎的樂生運動
這是兵敗如山倒的前兆!
Re: 漢生法案放棄保留? 面臨掙扎的樂生運動
說法案是保留的大力丸,卻又把保留條文拿掉,不僅如此,甚至連「院民協議」都不敢放。這究竟是大力在哪裡?律師居中協調應當要明白運動是許多人努力的成果,而不是自我中心、目中無人,以為一切是自己的功勞,賣掉運動卻不自知。從這報導看來,鄭文龍是和新莊立委談好,再回來在威脅利誘院民答應。然而,為何自救會無法參加整個談判過程,一切都由鄭文龍代勞,談判的過程如同黑盒子,這樣的人權律師真的重視人權嗎?
人權不能妥協是支持人權的人應該履行,人權工作者不致力於社會倡導、社會教育、為受害者創造更大談判空間,反而以自身資訊、社會地位上的優勢「脅迫受壓迫者(受害者)妥協」,這恐怕不是值得稱讚的作法。
Re: 漢生法案放棄保留? 面臨掙扎的樂生運動
在報導中,既然沒有處理到鄭文龍這樣做的動機,是否和新莊民代談好後壓院民,我覺得不需要有太多臆測,除非sss有確切問到類似的狀況,並有明確的消息來源。
樂生運動各路人馬援助的想像本來就很多,各路人馬自己也有相應的優點和缺點,我覺得大家彼此認真面對吧。
Re: 漢生法案放棄保留? 面臨掙扎的樂生運動
就算要把賠償和保留脫鉤,漢生病人保障條例裡面也不一定要提到捷運吧?不太明白律師的用意
Re: 漢生法案放棄保留? 面臨掙扎的樂生運動
不要錢要堅持保留的理念值得尊敬,但是補償和保存是兩回事,都是院民所應受到的保障,只是後者尚未獲得共識。而且,補償法的通過,具有高度的人道主義,因為自從2年前陳總統宣布要進行補償後,已經有30人以上未等到法案成立這一天就往生了,所有院民的平均年齡也都超過75歲,補償法通過的急迫性,不僅止於金錢補償之權利的取得,更重要的是這些一生被國家和社會所侵害之患者,能夠在臨終之前獲得國家法律正式的道歉,使其受到莫大傷害的心靈得到些微的撫慰。
這一人道主義的急迫性才是我們推動補償法立法的最大動機,樂生院保存爭議應該在這一立法過程中先擱置下來。
但是,我也不贊同要院民在法案中放棄樂生院完整保留的理念,這是很殘忍的事。
事實上補償和保留未必一定要在同一法案中解決,前者是對於過去國家責任的清算,後者則是對於樂生院及漢生病歧視問題之未來應有方向的立法,所以我認為,將兩者分別立法,前者為補償法,僅就國家過去的錯誤所生之法律責任應負的補償金額、道歉、患者名譽之回復、死者祭悼、歷史錯誤之真相調查以及因國家侵權所生之終生照顧義務的確認等作規定。後者則是就末來事項之漢生病基本法的立法,包括文化資產的保存、患者生活和醫療空間的維持、防止社會歧視發生之政策、各項有關漢生病之法律和政策的重新檢討以及其有關漢生病問題之處理等。
目前日本方本也正在推漢生病基本法,基本上就是為了將來療養院保存和維持的問題立取得法律上的保障。據所韓國方面的漢生病補償法也已經通過。
如果現有之草案的推動依舊遇到阻礙,是不是有可能作上述之切割,以利補償法儘速通過,又不失去堅持完整保留的理念,這樣的方向可否一試?
Re: 漢生法案放棄保留? 面臨掙扎的樂生運動
日本方本也正在推漢生病基本法,基本上就是為了將來療養院保存和維持的問題立取得法律上的保障。據所韓國方面的漢生病補償法也已經通過。
台灣的立法委員不知道是否有這樣為人權為人道而戰的使命感,他們那些人多數在利益上吃飽飽,對民生疾苦漠不關心。樂生法案就是指標,像是親民黨的鍾紹和立委,陳情團體去找他出面開協商會議,就一直說排不出來時間,每天忙著在美濃選舉,根本不在乎弱勢者死活。還有親民黨的立委李鴻鈞號稱自己是捷運立委,根本就是和利益掛鉤,聽說樂生裡面只有四條軌道要挖一百六十万米立方的沙土,價值數億。樂生院在斷層蓋捷運根本有危險,專家說比林肯大郡差不了多少,硬要挖,光這四條軌道就要花十五億元以上,更扯了,....
不知道李鴻鈞和利益的關係有多深,有人說,可能樂生法案,這會期要過根本就難了,連協商都被擋住了開都不開。
Re: 漢生法案放棄保留? 面臨掙扎的樂生運動
對了,聽說樂生裡面只有四條軌道要挖一百六十万米立方的沙土,價值數億。樂生院在斷層蓋捷運根本有危險,專家說比林肯大郡差不了多少,硬要挖,光這四條軌道就要花十五億元以上,更扯了,....
難道沒有辦法要求檢調嗎????
Re: 漢生法案放棄保留? 面臨掙扎的樂生運動
補償漢生病友七十七年的犧牲受害被醫療實驗等等是國家應該盡的責任。陳總統及立法院的黨團過去也都承認諾應該補償。這群人大概是台灣從戰後以來最可憐的一群人了。很多人的家屬也都受害,你想想看院內的被關的人就有超過三四千人,其他在院外的人受的污名也不少。還有家屬小孩夫妻父母兄弟姐妹更不知多少,聽說也是有超過三萬個人。這些立委不要以為樂生只有三百人啦,其實很多人在外面也有親友,只是大家不說出來罷了。甚至有些人怕被知道。但是都在默默關注政府會怎麼做。這些人和二二八受害者一樣,甚至更弱勢。
還有一個說法,有人推論光是迴龍那一帶樂生院民的親友就有上萬人,以前在戰後有一些人被抓來以後,小孩阿、老婆就搬到附近就近照顧,聚集之後,就被附近的人稱那個聚落是[痲瘋村]好像是佛地魔一樣的污名,現在之後也有好幾代了。有一次我在台大發文宣,一個社會系的學生就跟我說[他的爺爺也住過樂生]已經往生了。還有在迴龍711印東西,一個十八九歲長得相清秀的女孩一直好奇問我在印什麼資料,最後她主動告訴我,祖父母還住在院內,現在新大樓,但是她覺得那是不得已的,院方給的壓力很大....
後來我也陸續認識很多第二第三代,大多住附近,現在也都是社會中堅份子,教官、飛行員、英文老師、不勝枚舉。
Re: 漢生法案放棄保留? 面臨掙扎的樂生運動
"事實上補償和保留未必一定要在同一法案中解決,"
這個意見似乎不錯
Re: 漢生法案放棄保留? 面臨掙扎的樂生運動
想知道青年樂生聯盟除了知道危險以外還知道什麼?
如果連什麼自救會國會組都不贊成現在的結果那為什麼可以讓律師這樣?
Re: 漢生法案放棄保留? 面臨掙扎的樂生運動
律師跳入法案得動機,旁人是不知道的,是否有密室穿梭,我們也是不知道的..(律師是最近今年才進來的). 但是法案確是一兩年前自救會就成立法案組在做的...也是樂生院民的對一生人權被剝奪...期待拿回僅剩的一點尊顏...的最低冀盼..沒有人可以置喙..而且如果你支持樂生保留就該支持老人家的期待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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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當然不能待表老人家..可能代表官方也說不一定...如果因為有難纏的律師大家就否定法案的努力..以及在漢生人權運動的價值,那不是幫了利委,幫了律師打了自救會,
追求漢生病人權回復,在日本最近也在推基本法,要求政府除了確認[在園保障]原則也把園區未來規劃納入法條..樂生的支持者也需要從老人家的立場想想..從全球數百萬受害者立場想想..在樂生的運動裡,我們自己到底在爭什麼?為誰而爭?為誰而戰?誰是主角...
這是一場漢生人權運動..何謂漢生人權..受害者的正義是什麼?不幫老人家..讓他們孤立無援..法案失敗了誰受害?誰得利?大家可能有必要多想想如何讓法案過的漂亮..讓居中的利益份子摸摸鼻子走人...
Re: 漢生法案放棄保留? 面臨掙扎的樂生運動
政黨協商過 還要各黨團簽字
這個會期主要是審總預算
審法案的時間非常少 又要提前休會
可能剩不到ㄧ個月
就算是政黨協商過 黨團有ㄧ個人不簽字
最後就是屆期不連續全部重新來
看九億的數字
選舉前有選舉考量
要所有黨團幹部都簽字的可能是零
這時候妥協根本是頭殼壞去